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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使女的故事》中,女性被剝奪了身體自主權,淪為生育的工具,服務於極權社會對“生命”的執念。2025年的美國佐治亞州,30歲的阿德里安娜·史密斯(Adriana Smith)的遭遇將這一虛構恐怖帶入現實。
史密斯是一名註冊護士,也是一名母親。她在懷孕九周時因腦內血栓,於今年2月已被宣佈腦死亡。但基於佐治亞州嚴格的反墮胎法律,她至今仍被強制維持在生命支援系統上,只為讓胎兒繼續發育——她目前懷孕21周,醫院可能要等到她懷孕32周後將胎兒娩出。
一個已經死去的母親被連線在機器上,維持著一個可能並不健康的胎兒發育,這是難以想象的殘忍。她的母親艾普麗爾·紐柯克(April Newkirk)痛苦地說:“我看著女兒還在被迫維持呼吸,可她已經不在了。”
這不僅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更是一個殘酷的例證,證明嚴苛的墮胎法如何剝奪女性的身體自由。
悲劇的起點:一場本可避免的災難

阿德里安娜·史密斯
和她的孩子。阿德里安娜·史密斯是一個年輕的職場媽媽,在亞特蘭大埃默裡大學醫院工作。今年2月初,懷孕約九周的她出現了劇烈頭痛,前往該市北邊醫院(Northside Hospital)就診。據紐柯克回憶,醫院開了藥便讓她出院,沒有進行CT掃描等必要檢查。
“他們給她開了些藥,但沒有做任何檢查,”紐柯克對WXIA說。“如果他們做了CT掃描,或者讓她留院觀察一晚,他們就能發現問題了。這本來是可以預防的!”
第二天清晨,史密斯的男友被她睡夢中異常的喘氣聲驚醒,緊急撥打911。她被送往埃默裡大學醫院,CT掃描顯示腦內多處血栓,院方認為已經無法手術,最終她被宣佈腦死亡。
從那一刻起,史密斯不再是那個充滿活力的護士和母親,而被佐治亞州嚴格的“心跳法案”定義為胎兒的“容器”。這項法律禁止在檢測到胎兒心臟活動(通常為懷孕六週)後進行墮胎,並賦予胎兒“自然人”地位。
據當地電視臺11Alive報道,第二天,史密斯被轉到了埃默裡中城醫院,只因為這裡更適合提供產科護理。醫院告知家人,法律要求維持史密斯的生命支援系統,直到胎兒發育至32周可存活為止。
她的家人表示,醫生告訴他們,法律不允許他們考慮其他選擇。
從人到“孵化器”
史密斯的遭遇令人聯想起《使女的故事》中“使女”被剝奪姓名、僅以生育功能定義的命運。佐治亞州法律將胎兒視為擁有平等權利的“人”,卻完全忽視了史密斯作為個體的尊嚴和家人的意願。紐柯克對11Alive表示:“我認為每個女人都應該有權做出自己的決定,如果她們做不了,也應由她們的伴侶或父母來決定。”
然而,法律剝奪了他們的選擇權,迫使家人眼睜睜看著史密斯的身體被機器維繫,到目前為止,史密斯已經在呼吸機上連線了90多天。
幾個月以來,紐柯克一直帶著史密斯的小兒子探望女兒,他仍然天真地相信媽媽只是“睡著了”。醫院賬單如雪崩般累積,家人不僅要面對情感創傷,還要承擔高昂的醫療費用。史密斯的身體需要持續的密集醫療干預才能維持生命,而護理可能還要持續數週。根據紐柯克建立的GoFundMe頁面,目標是籌集27.5萬美元,用於史密斯孩子的生活及可能出生後需長期護理的胎兒。
更令人揪心的是,醫生告知家人,胎兒腦部有積液,可能面臨失明、無法行走甚至出生後無法存活的風險。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的醫學專家表示,他們從未聽說過在母親懷孕初期就被宣佈腦死亡的情況下,維持胎兒生命支援系統能夠成功分娩的案例。已報告的病例大多發生在妊娠中期末期或妊娠晚期初期。
喬治華盛頓大學母胎醫學系主任史蒂文·拉爾斯頓對《華盛頓郵報》指出,腦死亡孕婦的胎兒因缺乏母體正常生理支援,易出現嚴重發育問題,且需持續重症監護,出生後健康存活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
北卡羅來納州婦產科醫生卡維塔·阿羅拉也對美聯社表示:“我們缺乏堅實的科學依據來指導這類病例的臨床決策。”
儘管醫學上充滿不確定性,法律卻強制要求維持妊娠,讓史密斯家人陷入無盡的痛苦與未知。
佐治亞州“心跳法案”是怎麼回事?
負責運營該醫院的埃默裡醫療中心並未解釋醫生為何決定繼續為史密斯提供生命支援,只是在一份宣告中表示,他們考慮了“佐治亞州的墮胎法和所有其他適用法律”。
佐治亞州的《生命法案》(LIFE Act)於2019年透過,並在2022年羅訴韋德案被推翻後生效,是全美最嚴格的墮胎法之一。
該法案將懷孕六週的墮胎定為犯罪,並將胎兒定義為“智人物種成員”,賦予其與生者同等的合法權利。這種“胎兒人格權”理念源於反墮胎運動的長期目標:聲稱人類生命和憲法權利從卵子受精的那一刻開始確立。但與此同時,該法律沒有包括一個關鍵的條款,也就是一旦孕婦永久喪失行為能力,其直系親屬是否能對其繼續使用生命支援系統表達意見。
該法律並未明確列出史密斯的情況,但表示如果孕婦和胎兒遭遇生命危險,可以獲准墮胎。但費城德雷塞爾大學托馬斯·克萊恩法學院教授戴維·科恩對美聯社解釋說,“法學教授在討論胎兒人格權時,長期以來一直在討論這類情況。”醫院可能最擔心的是該法律賦予胎兒作為“智人物種成員”的合法權利的部分,這樣一來,醫院可能會將史密斯和胎兒視為“兩名病人”,一旦史密斯依靠生命支援系統不再面臨生命危險,他們就有法律義務讓胎兒存活,直至32周左右。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教授瑪麗·齊格勒也對NPR指出,史密斯遇到的情況在墮胎嚴格的州並不鮮見:“在墮胎法限制嚴格的州,醫療服務提供者更加規避風險。在許多州,觸犯法律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佐治亞州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總檢察長聲稱,‘沒問題,可以移除生命支援系統’。但醫生和律師在研究過法律條文後會說,‘我們不太敢冒險。’”
最終又由高院決定?
美國的反墮胎人士長期奮鬥的目標就是確定胎兒等於人。現在在佐治亞州,居民可以在州稅中將胎兒列為受撫養人。
共和黨州參議員埃德·塞茨勒是佐治亞州 2019 年墮胎法的發起人,他在一份宣告中說,他認為埃默裡醫院對法律的解釋是正確的。
塞茨勒在給美聯社的宣告中寫道:“我認為,醫院盡其所能挽救孩子的生命是完全恰當的。我認為這是一個不尋常的情況,但我認為這凸顯了無辜生命的價值。”
史密斯可能是第一個遭遇這種命運的人,但她絕不會是最後一個。在這場案例後,有關胎兒人格權的辯論可能會為體外受精、人口普查或子女撫養等領域帶來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隨著這些案件引發更多的法律挑戰,這一問題最終可能會出現在美國最高法院。
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平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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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https://www.commondreams.org/news/abortion-ban-georgia
https://www.11alive.com/article/news/local/family-claims-atlanta-nurse-declared-brain-dead-kept-alive-pregnancy/85-eac5257d-a329-4dd7-b80f-5c0ecd30225a
https://www.msnbc.com/opinion/msnbc-opinion/adriana-smith-georgia-anti-abortion-personhood-rcna207753
https://apnews.com/article/pregnant-woman-brain-dead-abortion-ban-georgia-80b463f0f398d5a9c62f8888739025cb
https://www.npr.org/2025/05/21/nx-s1-5405542/a-brain-dead-womans-pregnancy-raises-questions-about-georgias-abortion-law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ation/2025/05/19/georgia-mother-pregnant-brain-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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