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德州議會季已經拉開帷幕,然而,一系列針對德州華人及其他亞裔群體的歧視性提案再次出現。這些提案涉及土地和住宅購買、教育、就業等多個領域,一旦透過,將對華人社群的生活產生深遠影響。
目前,德州議會已提出十餘項與土地購買相關的法案,不僅限制華人個人和公司購房購地,甚至可能對購房行為施加處罰或進行刑事指控。涉及的提案包括但不限於:SB103、SB307、HB191、HB402、HB1566、HB1849、HB2389、HB2536、HB2752、HB518、HB1743、SB1063 等(詳情見:https://texasracistbills.org/bills/#alien-land-laws)。
在眾多提案中,最受關注、影響最廣泛的便是 SB17——由德州副州長 Dan Patrick 和德州參議員 Kolkhorst 共同推動的一項優先順序提案https://capitol.texas.gov/BillLookup/history.aspx?LegSess=89R&Bill=SB17。
2025年2月20日,德克薩斯州第89屆立法機構再次提出了一項編號為SB17的法案,內容涉及特定外國人或外國實體購買或獲取不動產所有權的規定。該法案目前已提交州參議院國家事務委員會審議。
https://legiscan.com/TX/bill/SB17/2025?utm_source=chatgpt.com
在立法過程中,編號越小的提案,優先順序越高。SB17 作為本次德州參議院的重點法案,已獲得 16 位參議員共同署名支援,基本已在參議院獲得多數支援,通過幾乎已成定局。
SB17 具體內容解析
SB17 旨在限制某些外國個人或實體在德州購買或獲得房地產所有權,包括農業用地、住宅、商業地產、工業地產、礦區等多種土地型別。
該法案主要針對來自“指定國家”(中國、俄羅斯、伊朗、朝鮮等)的個人、組織和政府實體,理由是“防範對州內公眾健康、安全和福利的潛在風險”。
主要條款
1. 嚴格限制外國實體購地
-
“指定國家” 的政府、組織或個人不得在德州購置或獲得房地產(含農田、民居、工業用地、商業用地等)所有權。 -
受“指定國家”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或由該國居民擁有的組織同樣受限。
2. 有限的例外情況
-
美國公民 及合法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可購置房地產。 -
由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控制的組織 不受限制。 -
自住房及租期少於 100 年的租賃權益 不受影響。
3. 強制執行機制
-
德州總檢察長 有權調查並起訴涉嫌違反該法案的交易,並可要求法院介入。 -
違規交易不會自動無效,但法院可指定接管人管理相關房產,直至合法處置。 -
州務卿負責協助調查 外國組織的所有權及控制情況。
4. 生效時間
-
2025 年 9 月 1 日生效,適用於生效日期後的所有交易。
簡單來說:
1.中國公民(非綠卡)和其控制的公司不能購買農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小到餐館、牙醫診所買地,大到中國企業來德州建廠,都不被允許。
2.區別於其他外國人,中國公民(非綠卡)只允許購買一套自住房,不得投資其他房地產。
1. 傷害德州經濟與商業環境
·破壞房地產市場穩定:禁止特定國家的個人和公司擁有房產將擾亂商業、工業、住宅和農業市場。
·阻礙投資、驅趕企業家、不再吸引人才的遷入:美國製造業迴流” 需要大量土地,法案將削弱德州吸引企業投資的能力。高科技人才隨企業搬遷至德州,若無法購房,將會影響企業招聘。
·過度監管:交易流程變慢、成本上升,削弱德州的競爭力。
·德州長期以“親商”著稱,該法案破壞商業環境,損害德州經濟形象!
2. SB 17 無法實現其目標
SB17 聲稱是為了“防範對公眾健康、安全和福利的潛在風險(risk to the health, safety, and welfare of the
public)”,但其具體內容模糊,極易被濫用。
public)”,但其具體內容模糊,極易被濫用。
例如,該法案列舉的“可能構成威脅的行為”包括:
-
違反州或聯邦刑法 -
進行企業間諜活動 -
造成公共危害 -
引發他人受傷,包括傳播或引入危險疾病或危險物質 (原文為causes or threatens to cause bodily injury to a
person, including the introduction of a dangerous disease or dangerous
substance into an area)
法律未明確列出具體病種,理論上流感、新冠等傳染病 也可被歸入“危險疾病”範疇。將傳播疾病與“限制購房“結合在一起,是在”汙名化“華人群體,也讓整個提案添加了很多主觀性的裁定。
3. 規定過於寬泛且含糊不清
·該法案限制**“定居在指定國家”(Domiciled in a designated country)** 的個人購房。德克薩斯州對“住所”(domicile)的定義通常包括兩個關鍵因素:客觀上的實際居住證據以及主觀上將該地作為永久住所的意圖。
然而,根據聯邦移民法,持臨時簽證(如H1B 和 F1)的個人不能有意將美國作為永久住所,因此他們不能被認定為“定居”在德克薩斯州。因此,“domicile”的表述造成了提案自身的內部衝突,使提案存在巨大的解釋空間,執法極易出現不公平和歧視性選擇性執行。
·提案中,對於“農業用地”的定義過於廣泛
·提案裡涉及“強制出售”&“嚴厲懲罰”等條款, 由於定義不清,房產所有者可能遭受經濟損失。
4. 違反聯邦法律與憲法權利
·聯邦政府已有監管機制 :長期以來,聯邦政府和國會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並設立了專門機構,以評估外國人購置房產是否構成國家安全威脅,並在必要時禁止此類購買。負責此職能的聯邦機構是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隸屬於美國商務部。這使SB 17成為多餘之舉。
·違反憲法,帶有歧視性:針對特定國籍人士,侵犯美國《第十四修正案》、德州憲法及《公平住房法》。
5. 危險的社會與歷史先例
·重現歷史上的歧視 :該法案與歷史上針對外國人的土地法類似,甚至讓人想起二戰時期日裔美國人的拘禁政策,而德州早在1965年廢除了這些歧視性法規,以鼓勵投資。
·助長仇外心理與種族定性 :該法案會製造恐懼與分裂,尤其對整個亞裔群體影響深遠
一位在德州從事房地產行業20 年的華人表示:
“這些提案極大破壞了‘德州歡迎商業投資’的形象,甚至可能讓德州被貼上‘排外、反智’的標籤,長期來看會對經濟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如果想全面瞭解律師的詳細解讀,請訪問:https://texasracistbills.org/bills/#talking-points-against-sb17
SB17 進展迅速,我們必須立刻行動!
目前,SB17已被送交參議院 “State Affairs Committee”,意味著隨時可能進入聽證會階段!
兩年前,德州華人齊心協力阻止類似土地禁令提案,我們必須再次行動!
am calling to oppose SB17.”
以下是參議院 State Affairs Committee 關鍵成員名單:
Bryan
Hughes(R) 512-463-0101
Hughes(R) 512-463-0101
Angela
Paxton(R) 512-463-0108
Paxton(R) 512-463-0108
Paul
Bettencourt(R) 512-463-0107
Bettencourt(R) 512-463-0107
Brian
Birdwell(R) 512-463-0122
Birdwell(R) 512-463-0122
Bob
Hall(R) 512-463-0102
Hall(R) 512-463-0102
Adam
Hinojosa 512-463-0127
Hinojosa 512-463-0127
Mayes
Middleton(R) 512-463-0111
Middleton(R) 512-463-0111
Tan
Parker(R) 512-463-0112
Parker(R) 512-463-0112
Charles
Perry(R) 512-463-0128
Perry(R) 512-463-0128
Charles
Schwertner(R) 512-463-0105
Schwertner(R) 512-463-0105
Judith
Zaffirini(D) 512-463-0121
Zaffirini(D) 512-463-0121
群發反對sb17的郵件給德州參議員
團結一致,我們才能保護華人的權利!請大家行動起來,抵制歧視性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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