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定義:
美國綠卡,正式名稱為永久居民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是美國政府發放給非美國公民的一種身份證明,持卡人擁有在美國永久居住和工作的權利。綠卡持有人被稱為“永久居民”,但並不具備公民身份。
2)取得途徑:
獲得綠卡的途徑包括家庭親屬移民、職業移民、以及多樣化移民簽證計劃(即綠卡抽籤)等。其中,家庭親屬移民是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為其符合條件的親屬(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申請綠卡的過程。
3)權利與義務:
綠卡持有人享有在美國合法居住和工作的權利,並可以自由出入美國。他們有權享受部分公共福利,如教育和社會安全福利,但投票權除外。此外,綠卡持有人有義務繳納聯邦和州的所得稅,並需在美國保持永久居住地。如果綠卡持有人長時間離開美國,可能會被視為放棄綠卡。
4)入籍:
持有綠卡一段時間後(通常為五年,婚姻移民為三年),綠卡持有人可以申請成為美國公民。一旦入籍成功,他們將獲得完整的公民權利,包括投票權。
1)定義:
美國公民是指具有美國國籍的人,可以是出生在美國或透過入籍獲得美國國籍的個人。公民身份是蕞高等級的美國法律地位,賦予持有者廣泛的權利和義務。
2)取得途徑:
➤成為美國公民的途徑包括:
出生公民權:出生在美國領土上的人自動獲得美國國籍。
透過美籍父母獲得身份:父母之一為美國公民,且滿足一定條件,子女可自動獲得國籍。
入籍:綠卡持有人在滿足一定居住要求後,透過申請和考試成為公民。
收養:被美國公民收養的外國孤兒,滿足一定條件後可以獲得美國國籍。
3)權利與義務:
➤美國公民享有全面的公民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投票權:可以參與聯邦、州和地方選舉。
護照:擁有美國護照,享受全球領事保護。
擔任公職:有資格擔任聯邦和州政府的公職。
親屬移民:可以為更多類別的家庭成員申請綠卡,包括兄弟姐妹。
義務方面,美國公民需要遵守美國法律,繳納所得稅,可能被徵召參與陪審團服務,以及在18至26歲之間的男性需登記兵役。
簡而言之,綠卡是成為美國公民的一個重要步驟,但並不是所有綠卡持有者都會申請或有資格成為公民。持有綠卡是一種長期居住和工作的許可,但要享有完整的公民權利和義務,持卡人需要透過入籍成為美國公民。
瞭解美國綠卡與美國公民的區別對於任何考慮移民美國的人都是至關重要的。綠卡持有者享有在美國永久居住和工作的權利,但他們並不具備完整的公民權利。成為美國公民是獲得這些權利的唯一途徑,但也意味著承擔更多的義務。希望透過這篇推文,大家能更清晰地瞭解兩者的區別,為未來的移民之路做好充分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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