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美國綠卡過期,如何才能保留身份,緊急入境美國?

因為現在全球疫情仍沒有得到很好的控制,雖然很多國家已經全面放開,但是目前仍然還有很多美國綠卡持有者停留在國內的,暫時還沒有回美的。不光是離境超過一年,甚至於綠卡已經過期了,但是也沒有辦法在境外更新。所以這些申請者就有疑問,我綠卡過期了,可以回到美國嗎?
答案是:可以的。
綠卡過期或丟失對身份並不影響,但是要想進入美國的話,申請必人須提供證據來證明其擁有允許進入美國的身份。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過期綠卡依舊可以入境美國海關。但是問題就在於如果你沒有合理的解釋,並出示相關的檔案I-131A(登機紙)你在登機的時候,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是不會讓你登機。
如果申請了旅行檔案I-131A(登機紙)有效期一般為30天,申請人需要在有效期內返回美國。但獲得了旅行檔案(登機紙)並不能夠保證可以順利入境美國,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的工作人員還是會在入境美國時進行必要的審查。
哪種情況可以申請131A登機紙:
1、持有綠卡或551章已過期,境外停留不超1年;
2、持有回美證已過期,境外停留不超2年。
在美國境外未超過一年,但是綠卡丟失或損壞了:
這種情況下,應該向美國領事館申請承運人檔案CarrierDocumentation(登記檔案)。
在美國境外未超過兩年,回美證(Reentry Permit)丟失或損壞:
這種情況下,應該向美國領事館申請承運人檔案Carrier Documentation(登記檔案)。
10年期永久綠卡過期,在美國境外停留時間不足一年:
可以先與航司溝通,確認是否不需要申請登機檔案,是否能夠持過期綠卡返美。
臨時綠卡只有兩年有效期,在到期前的90天,臨時綠卡持有人需要向移民局遞交I-829申請美國永久綠卡。按照目前的政策,遞交永久綠卡申請後,臨時綠卡持有人會收到 24個月臨時綠卡延期信(I-797回執函)。
臨時綠卡過期後,申請人可以透過過期的臨時綠卡和綠卡延期信(I-797回執函)來證明其合法身份,工作許可的憑證,出入美國,辦理駕照等等。
如果臨時綠卡過期,但持有綠卡延期信(I-797回執函):
回執函表明綠卡的有效期獲得了延長,並且在美國境外時間不到一年,可直接持過期綠卡和綠卡延期信返美。
如果臨時綠卡過期,綠卡延期信也要過期:
建議移民申請人在有效期還剩一個月的時候,帶上有效護照,過期臨時綠卡,綠卡延期信到移民局當地辦公室,申請在其護照上蓋I-551章,來將其臨時綠卡的合法身份再延長一年。
如果綠卡過期,收據延長期限也已過期,I-551章美國境外期間過期:
如果滯留海外時間不滿一年,可嘗試申請登機檔案。如果國土安全部(DHS)能夠確定申請人仍然是條件綠卡身份,則可能會視情況酌情簽發登機檔案。
但是,還是要提醒臨時綠卡持有人要謹慎考慮是否在轉正申請審理期間出境美國,因為如果轉正申請被拒,附條件永久居民身份將會終止,而附條件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國境外期間終止,你就將失去重新入境的權利。

分享案例
申請事項:綠卡過期緊急返美
難點
•客人一家人在抵達中國後發現其綠卡已失效逾期,無法登機;
•因客人有緊急事情需要返美。如果向美國駐廣州領事館申請旅行信 (Transportation Letter),當前辦理週期需要2個月時間。客人無法等待這麼久。
因此該客人找到我們,告知我們他的需求,並希望我們能儘快協助他們返美!瞭解到客人的情況後,我們的移民顧問於第一時間提出瞭解決方案,並聯系相關部門,最終使客人順利登上去美國的航班,並協助客人彙報給美國移民局該綠卡過期情況並申請綠卡換新。

案件成功關鍵
1.第一時間協調航空公司與美國海關移民局
2.談判技巧
在考慮到客人緊急返美的需求下,我們的移民顧問未採用旅行信( Transportation Letter) 申請的方式,而直接與中國當地機場以及美國海關入境聯絡協助客人先成功返美並在入境美國後而不受責罰,而後,申請綠卡換新確保客人在美合法居留。
客人感謝影片:
美國綠卡的正式名稱是“Permanent Resident Card”,即“永久居留卡”,也叫I-551。綠卡里面記錄了持卡人的照片、指紋、姓名等資料資訊。綠卡持有人在美國國內享有除選舉權外,和本國公民一樣的福利和待遇。
一、綠卡過期
持有美國十年永久的綠卡過期之後,並且當前在境外停留的時間還不足一年,那麼則可以透過申請I-131A旅行證先返回美國,抵達之後再申請更換新的綠卡。需要注意的是,當各位移民在海外停留的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時候可以透過這種方式登陸,如果已經超過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那麼移民局將會自動認為你放棄美國綠卡的身份,所以將會取消你的移民身份
二、綠卡丟失
移民當前在海外,但是綠卡卻丟失了,如果停留期不超過一年的時間,依舊可以透過申請I-131A旅行證先返回美國,之後再開始申請重新補辦綠卡,但是如果停留的時間超出一年的話,綠卡身份很有可能已經失效,所以如果發生了綠卡丟失的情況,一定需要格外注意時間。同時各位移民一定要認真保管自己的綠卡,以防丟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三、回美證過期
對於回美證過期超過一年,但是綠卡還沒有過期的情況,可以透過申請SB-1簽證重新返回美國,但是這份簽證的申請並不是那麼容易的,必須要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移民無法按時返回美國的情況下才能夠成功申請下來。所需要的手續繁瑣、材料眾多、翻譯要求嚴格,而且審批還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對於回美證過期了,但是美國移民在海外停留的時間不超過一年的移民來說,可以透過申請I-131A旅行證返回美國。
四、SB-1簽證
離開美國超過一年的綠卡持有者,可被CBP官員視為已經放棄在美國的長期居留權,但是否最終取消綠卡將由法院進行裁定。未滿16週歲的綠卡持有者離境超過一年,CBP官員將透過判定其父母是否有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的意圖來判定該綠卡持有者是否放棄綠卡身份。
離境時長已超過一年,且在離境前未辦理再入境許可,或入境許可已失效的綠卡持有人可選擇申請SB-1簽證,或準備好充足的證明檔案,在入境時向海關人員進行解釋。SB-1簽證是一種特殊移民簽證,在簽證申請要求中明確指出,申請人(綠卡持有人)需證明其在美國境外超期滯留是非自身因素或不可控原因導致的。若SB-1簽證申請獲得批准,綠卡持有人即可入境美國。但從SB-1簽證申請情況來看,簽證申請的手續較為複雜,獲批難度大,且經常存在簽證審理延遲的現象。
綠卡持有人也可選擇直接入境美國,在邊境申請豁免,海關官員將行使自由裁量權進行裁定。通常,海關官員會做出以下幾種決定:
檢查材料後直接允許入境;
填寫I-193表格當場申請SB-1簽證的豁免後允許入境;
收回綠卡(綠卡持有人可在移民律師協助下要回綠卡)。
在申請邊境豁免時,海關官員可能會把全球疫情所帶來的各種不便因素納入考量範圍,因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申請邊境豁免都會比SB-1簽證更為容易。儘管如此,每位綠卡持有人的情況都不相同,若離境美國超過一年,需要緊急赴美的,可聯絡美國中信旅遊移民服務中心,讓您順利登機,入境後再申請綠卡更新。
詳情可諮詢客服:
電話929-990-8222(美國)、18653718037(中國)
微信:CITICMC(美國)、mgzxlv(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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