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一個表情包走天下”的時代,連房地產交易也差點被一個“👍”辦成了!
但就在本週,BC 省高等法院裁定:透過電子郵件向潛在購房者傳送未簽名的還價,並在簡訊中回覆“👍”的表情符號,足以形成買賣合同,但不足以使該合同具有強制執行力。

案件回顧:一個115年老房子引發的糾紛
這起糾紛圍繞著一棟位於 BC 省薩尼奇(Saanich)Cook 街上的老房子展開。這是一套一層、兩臥室、無人居住、狀況較差的住宅,土地面積為 8,033 平方英尺。根據 BC 評估局 2025 年的估值,這處物業價值為 80.1 萬加元,其中 76.9 萬是地價。
去年 9 月,房地產開發商兼地產經紀 Daniel Bryan Ross 試圖購買這棟房子,賣家是兩兄弟 Kyle Joseph Garvey 和 Matthew Thomas Garvey。兩人並未請中介,而是自己掛牌出售,叫價 75.9 萬加元。
Ross 開價 75 萬,但遭到拒絕。Kyle 在電郵中回覆說:“我們不會接受您的出價。如果您仍然感興趣,歡迎之後繼續報價。”
此後,雙方開始了幾天的電話和簡訊溝通,最終 Kyle 提出一個新的反報價:要價調至 76.9 萬、要求更高的定金,並降低買方中介費用。
但是——這個反報價並未由兩兄弟簽字或簽名確認。
Ross 接受了該反報價,並將簽好名的合同版本回傳,還在郵件中寫道:“我理解你們還在學習過程,我已經簽字並接受這份報價,請儘快簽署確認。”
隨後,Ross 透過簡訊通知 Kyle 他已接受報價,Kyle 只回了一個“👍”表情。
Ross 再次敦促對方儘快簽字,但 Kyle 回覆說,需要先諮詢兄弟和律師。
Ross 當時回應道:“你給我反報價,我無修改地接受了,那就是成交了。今天就是合同生效日期。我們沒有下個回合。”
但 Garvey 兄弟始終未簽字,最終堅持稱:“這只是談判階段,並未達成協議。”

法官判決:合同成立,但無法執行
Ross 隨後起訴了 Garvey 兄弟,並對該房產登記了訴訟預告證明(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試圖迫使對方完成交易。
法院裁定的關鍵問題有兩個:
-
是否成立了合同?
-
如果合同成立,是否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
法官 Jan Brongers 表示:儘管雙方在郵件中有明確的要約與接受,合同的確已經形成。郵件的內容構成了完整的報價與接受流程,且關鍵條款無歧義。
然而,問題在於:合同雖成立,但並不具有可執行力。
根據 BC 省《法律與衡平法案(Law and Equity Act)》規定,涉及土地的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名才具有法律效力。
Ross 認為“點贊”表情和電郵發出即構成了“簽名”,但法官嚴正駁回:“發一封電郵,並不等同於在其上簽名;就像寄信或傳真也不能算作簽字。用一個'點贊'表情回應文字,並不能替代合同檔案上的簽名。”
法官明確指出,如果接受這種解釋,將等於否認了立法中“簽名”一詞的存在。
最終,法院駁回了 Ross 的起訴請求,但並未要求立即取消房產上的訴訟預告證明,理由是 Garvey 兄弟未能證明保留預告證明會帶來實質性困難,為 Ross 可能提出上訴留下餘地。
新聞來源:
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unsigned-home-sale-contract-unenforceable-thumbs-up-emoji-not-a-valid-signature-bc-court-rules/
重要通知!!
超級生活啟用新公眾號!
你可能還沒關注!
點下方進新號關注,不錯過加拿大任何新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