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包工頭殺人案:他殺死一對夫妻,卻說這是“見義勇為”|失控手記02

大家好,我是
經常破壞別人家庭的朋友一定知道,和別人的老婆、老公出雙入對時,應該避著一點苦主。
如果三人同處一室,那情況可就複雜了。
在今天的故事裡,就因為這樣一場三人會面,引來了當地的公安局局長、主抓刑偵的副局長、刑警隊大隊長、負責刑事技術的中隊長。
這個故事發生在一間15平米的密室,一個包工頭在深夜走了一對夫妻的房間。當房門再次開啟,其中兩個人倒下了。
只有活著的那個人向警察描述過裡面的事情,可是才過了兩個月,這份重要的口供卻失效了。
為了查清那晚到底放生了什麼,法醫不得不再次走進已經變得空蕩蕩的密室。
2016年6月14日上午9點,死亡又向陳國華靠近了一步。
看守所的兩名管教民警走進電教室,把正在觀看法治教育片的陳國華,單獨叫了出去。
他站在電教室外,那是一條40米長的走廊,通往的任何一個房間,都將影響人生的最終走向。
在管教民警的押送下,他低著頭輕輕走路,儘可能不發出一點聲音。走廊安靜極了,這段路上,他停下了兩次,耳邊陸續響起金屬碰撞的響聲,兩道堅固的鐵門被依次開啟、鎖上。
第三次停下腳步時,陳國華站在了審訊室的門口。
房門開啟,兩名檢察官已經坐在裡面。他們面前空著一把審訊椅,那是留給陳國華的位置。
戴上手銬,坐進審訊椅,陳國華看著管教民警走了出去。審訊室的門,關上了。
現在,陳國華面對的兩位檢察官正是“4.05殺人案”的公訴人。他們向陳國華展示了證件,宣讀政策。隨後,審訊開始。
“姓名?”
“陳國華。”
“年齡?”
“45歲。”
“2016年4月5日至4月6日凌晨,在工商巷,你涉嫌殺害孫新奇、田麗雲夫婦。你是否承認?”
陳國華是“4.05殺人案”唯一的嫌疑人,他的時間不多了。案子已經移送人民檢察院,接下來就要去法院接受審判了。可以說往後的每一天,陳國華都在等死。
“4.05殺人案”的當事人只剩陳國華了,那些還留在現場的痕跡成為了真相的唯一“目擊者”。
陳國華要反抗,他不想死。此時此刻,只有法醫李家瑞能夠解讀他的命運了。
面對檢察官,陳國華說出了“4.05殺人案”的另一個版本。這個版本與他之前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完全相反。
那天陳國華去孫新奇、田麗雲夫婦家做客,離開時聽到了屋內的爭吵聲。他折了回去,看到孫新奇拿著刀,不斷砍向田麗雲。
陳國華上前奪刀,在混亂中將孫新奇砍倒。田麗雲嘴裡吐血,氣息奄奄地交代後事,求他幫忙照顧孩子。
幾乎在一瞬間,兩個人死在了陳國華面前,其中一個人很可能是被自己砍死的。陳國華怕了,他擔心解釋不清,越想越慌,於是逃離現場,直至被捕。
檢察官意識到,陳國華正在供述的案情與案卷內容不一致。此前面對民警的訊問,陳國華承認了自己殺人的情節。
而現在,陳國華翻供了!
在公安機關的案卷上,陳國華是揹負了兩條人命的殺人兇手。他這麼一翻供,案件的性質變了,殺人變成了見義勇為,殺人犯成了熱心市民。
一起案件,兩個極端,辦錯了就是天大的笑話!
陳國華的案子被退回,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因為案發現場只有三個人,兩人死亡,只剩下陳國華作為嫌疑人被捕。所以補充偵查的關鍵落在了刑事技術方面。
負責這項工作的,就是法醫李家瑞。
李家瑞是主抓刑事技術業務的中隊長,全程參與了“4.05殺人案”的偵破。他接下來的工作,將證實陳國華到底是在負隅頑抗還是蒙受冤屈。
6月15日上午8:30分,李家瑞帶著檢察官來到案發現場。和兩個月前的混亂不同,此時這座二層小樓已經空無一人,院子、室外樓梯、走廊落著一層塵土。
殺人的房間在二樓最西邊,房門灰濛濛的,門板上的破洞粘了一塊硬紙板。封條依然完好無損,估計也沒什麼人敢走進這個房間。
李家瑞開啟門,環顧現場。還是原來的樣子,只是血腥味已經揮發,聞不見了。牆上、地面上到處都是乾涸的褐色血跡,彷彿人身上的血全都噴出來了。
人們都知道這起殺人案的慘烈,直到現在,巷子裡的很多住戶都還不敢回家。
李家瑞這幾年已經很少聽說嫌疑人翻供的案子了,更別說是影響惡劣的殺人案。他和無數同事一樣,相信技術、證據、程式。不管陳國華的案子到底是不是冤假錯案,李家瑞知道,人心是多變的,但真相不會變。
“4.05殺人案”的現場勘察,是李家瑞組織技術人員完成的。他自信沒有遺漏重要資訊,也不會出錯。
但是嫌疑人陳國華的供述發生瞭如此強烈的轉向,這給李家瑞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他想起了一年前自己辦過的一起兇案:大家幾乎都認定了嫌疑人就是兇手,但是嫌疑人翻供了。而李家瑞始終無法查清受害人的至死方式,證據的缺失導致嫌疑人最終被無罪釋放。
任何疏忽都是致命的,對李家瑞這種經驗豐富的法醫更是如此。畢竟,自己如何發現證據、解讀證據,將影響很多人的命運。
李家瑞第一次瞭解陳國華的案子,是在2016年4月6日上午。當時他正在給隊員開會,交流、分析未成年人連環偷盜案。
副局長的一通電話將會議打斷:就在9點10分,工商巷內的出租屋發現兩具屍體。派出所民警已經封鎖現場,該法醫出動了。
正好大家都在,不用一一通知,李家瑞和隊員們趕回辦公室拿勘查工具。幾分鐘後,他們在公安局院子裡集合,開著勘查車直奔現場。
9點30分,技術中隊到達案發地的巷子口。這裡距離二層小樓約100米遠,尚不知情的群眾正站在警戒帶外圍觀。
李家瑞還沒進入案發現場,已經能在小樓所在的院子裡找到轉移狀血跡了。順著看過去,一滴滴乾涸的血點蔓延到了小樓裡。
李家瑞安排一名痕跡檢驗民警先進入小院和樓內,搭建通道。在最快的時間內找到一條几乎沒有痕跡物證的路線,防止現場被後續進入的人員破壞。
等候的間隙,案情資訊陸續傳到了李家瑞這裡,他與陳國華的隔空交鋒,在此刻正式開始了。
昨晚陳國華來過小院,一樓的租客在晚上碰到了他和二樓的田麗雲、孫新奇夫妻。田麗雲還邀請過一樓的租客共同去夜市吃飯,因為當天田麗雲過生日。
半夜,一樓的租客睡得正香,樓上傳來了激烈的爭吵、打鬥聲,讓人感覺“房頂都要塌了”。一樓的租客平時不經常看到田麗雲的老公回來,不知道這對夫妻今晚怎麼會有這麼大矛盾,當時沒敢上去勸架。
早晨起來,一樓租客在小樓內的過道看到了血跡。她嚇壞了,趕緊給房東打電話。房東是上午9點來的,一進院子也看見了血跡,腿嚇得不自覺地哆嗦。
房東壯著膽子上到二樓,發現地面有成趟的血腳印。房東戰戰兢兢地往前走,看到田麗雲、孫新奇夫妻租住的屋子房門緊閉,她推了一下,沒推開。房東看到房門上有破損,漏了個洞。她蹲了下來,壯著膽子向屋內看去。
現地上躺著兩個人,屋內到處都是血,普通人一輩子都見不到這麼多血。
儘管沒敢多看,房東還是確定躺在地上的人就是孫新奇、田麗雲夫婦。
李家瑞正在聽房東和租客描述現場情況,前方負責搭通道的痕跡檢驗民警走到大門口,向李家瑞報告:二樓最西邊的出租屋,也就是案發現場,門被鎖住了。
李家瑞趕快聯絡開鎖人員來現場,將這間流血的密室開啟。
等待的間隙,局長、主抓刑偵的副局長、刑警隊大隊長等警種的領導陸續趕到。死了兩個人,屬於大案。影片偵查民警向大家彙報:4月5日22點,巷子口的監控拍到了兩男一女往外走。
23點50分,三人一起返回。4月6日0點30分,其中一名中年男子再次出現在巷子口,隨後消失。
二層小樓、小院、巷子內都沒有監控,這是涉案人員在案發當晚唯一的影像。但時間、人物和一樓租客交代的一致。
凌晨消失在巷子口的男人,就是三人中唯一活著的人——陳國華。
真相可能就隱藏在他的身上。
在李家瑞即將進入案發現場展開調查時,陳國華正在高速公路上開車狂奔。
從凌晨到現在,陳國華已經不吃、不喝、不睡地開了600多公里,但他距離目的地還很遠。陳國華累極了,身邊的手機時不時響起鈴聲,這也在刺激著他敏感的神經。
就在剛剛,他的手機又響了,是個老家的號碼。他沒敢接,任鈴聲響到結束。陳國華不知道找自己的人是誰,他也不敢想接了電話會發生什麼。
600公里外,李家瑞正小心地沿著樓梯前往二樓。樓梯的第1、2、6、8、10、14級臺階中間靠臺階邊沿的位置,有星星點點的轉移狀血跡。李家瑞上到二樓,帶血的足跡清晰起來。
足尖朝外,很明顯是陳國華離開時留下的。
李家瑞來到二樓西邊出租屋,門口左側地面放著一個圓形蛋糕盒,透過塑膠蓋能看到裡面還剩三分之一塊蛋糕。蛋糕周圍分佈著雜亂的足跡,都是殘缺的血腳印。
門外掛著的竹簾被技術員取下,鎖住的房門已經開啟,但是李家瑞只能開啟一條35釐米寬的門縫。
濃烈的血腥味終於找到了出口,瘋狂地從門縫往外湧。李家瑞本能地放緩呼吸,低頭尋找房門無法完全開啟的原因。
視野內出現了一隻腳,是田麗雲的右腳卡住了房門。他只能側過身,儘量小心地從門縫鑽進去。
地面的血腳印更多了,這間不過15平米的小屋亂得一塌糊塗。李家瑞整個人彷彿被血腥味籠罩住了。
田麗雲的屍體就在他腳旁邊。地面分佈著大量血跡,田麗雲看上去彷彿被鮮血泡過似的。
她穿戴整齊,臉朝西南方、身體半仰半臥地保持著死亡時的掙扎狀態,雙手僵直地上舉著,彷彿在躲避下一刀的到來。
向北50釐米,孫新奇也仰面倒在地上。他近乎赤裸,只穿了一條藍色平角內褲,死前似乎放棄了抵抗,只有右手壓在胸前,左臂已經垂下。
和田麗雲一樣,他身下也形成了一大片血泊,只是此刻鮮血已經乾涸凝結。
有那麼一瞬間,李家瑞感覺恍惚,他彷彿能在血泊中看到血肉橫飛的砍殺畫面。
皮膚被鋒利的刀刃劃破,鮮血從血管中激烈地向外湧出。
噴濺在牆角那張放著案板、電飯鍋和油鹽調料的桌子上,噴濺在老式雙人床的床頭、床單、枕頭甚至是床緊貼著的那面牆上,噴濺在塞得鼓鼓囊囊的簡易布質衣櫃上。
屋子東南角的地面上,一把黑柄不鏽鋼菜刀突兀地躺在那裡。上面留有水漬和滴落狀的血跡,應該就是作案兇器。
旁邊的椅子上放著一個藍色塑膠盆,裡面盛滿了紅色的液體。
李家瑞覺得塑膠盆裡原本是清水,後來被血液染紅。有人在裡面洗過手。
實際上,陳國華卻是在這個塑膠盆裡洗過手。他的衣服、鞋面也沾上了血,但他來不及清理自己了,也不敢繼續待在屋內。
開了一整夜的車,陳國華心煩意亂。看著時不時響起鈴聲的手機,他知道警察一定發現了出租屋裡的田麗雲和孫新奇。
他經常去找田麗雲,從不避諱別人。一樓的租客大概早就認識自己了。陳國華知道,自己肯定是被重點懷疑的物件。
陳國華本來想一路往東北開,那邊有他的生意,是他可以落腳的地方。但是此刻他否定了這個念頭,繼續往東北跑恐怕不行,警察肯定能查出來自己的去向。
陳國華把車停在服務區,眯了一會。他打算睡醒後不再往東北跑,而是折返回來,先去老家看看父母。
就在陳國華準備聽天由命的時候,李家瑞已經開始嘗試解讀現場的蛛絲馬跡,從技術上還原,那一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田麗雲和孫新奇的屍體下都聚集著不小的血泊。李家瑞的徒弟是一名女法醫,此刻蹲在屍體旁,一邊用捲尺測量,一邊彙報給李家瑞,並記錄在筆記本上。
女屍頭頸部下方,血泊尺寸為100釐米乘以90釐米。屋子角落有一片西北至東南方向的拖拉痕跡,且痕跡的兩端已被血泊掩蓋了一部分。
男屍皮膚裸露面積大,身上血跡明顯。背部、腰部有大量噴濺狀血跡,雙腿上可見大量點狀、片狀血跡。頭部下方血泊大小為100釐米乘以110釐米。
李家瑞叫人把屍體抬走,也讓徒弟和一名痕跡檢驗技術員隨車回解剖中心,進行照相提取、屍表檢驗工作。隨著屍體被抬走,現場的壓迫感淡了一些。
一名痕跡技術員開始拍照,固定現場。在地面血跡、血泊位置放上標誌牌,牆上血跡口頭告知DNA技術員,然後退到門口繪圖。DNA技術員揹著勘查包,從裡到外逐一提取血跡。
下午14點,中心現場和外圍全部勘查完。15點,李家瑞帶隊回到了單位,他趴在解剖臺南邊的桌子上吃了一碗打包回來的燴麵。
案件緊急,需要儘快給出屍檢結果,於是三名法醫在躺著兩具屍體的房間內,輪流吃完了午飯。解剖一直持續到晚上19點才結束。李家瑞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讓兩條站得生疼的腿緩緩。
田麗雲和孫新奇的死因查出來了,他們身上的刀傷全部符合銳器傷特徵,作案工具就是那把黑柄不鏽鋼菜刀。
孫新奇最深的一處傷,是砍在股靜脈的一刀。田麗雲的傷集中在頭面部、頭後部、頸部、背部,雙手手背上有抵抗刀傷,身上也有和人撕扯才會造成的表皮擦傷和軟組織挫傷。
他們都死於失血性休克,田麗雲和孫新奇在臨死前,身體裡三分之一的血液在刀鋒下噴湧而出。
他們的血壓在快速下降,視線變得模糊,大概只能看到兇手紅色的身影不斷地向自己揮刀。
田麗雲應該比孫新奇活得更久一些,畢竟她的抵抗更為激烈。孫新奇似乎很早就放棄了,然而他的身體不會像他的意志那樣放棄。
體內剩餘的血液在努力維持大腦和心臟的運作,然而無論是孫新奇還是田麗雲,他們的器官都在快速衰竭。
死亡是無法避免的,除非在場的陳國華能立刻為他們止血、輸血。然而不管他是否有殺人的嫌疑,他都做不到。
李家瑞在現場的時候,注意到出租屋還有一張單人床,上面疊放著卡通花樣的杯子。那是田麗雲女兒的床,李家瑞有點心酸。
田麗雲的女兒昨晚不在家,逃過了一劫,不過僅僅一夜的時間,她再也沒有家可回了。
就在李家瑞完成屍檢的時候,陳國華已經把車開上了縣道,距離老家還有40公里左右。
天色昏暗,陳國華的視線在差。疲勞駕駛讓他的感官變得遲鈍,混亂的思緒也在影響著他的肢體。
縣道缺少照明,一輛麵包車迎面駛來,陳國華試圖打方向盤躲避,然而兩輛車還是發生了剮蹭。陳國華又想到了跑,他正在發動汽車時,麵包車駕駛員已經氣勢洶洶地走過來了。
陳國華慌了。他逃離了駕駛室,手機也沒拿,穿過公路翻過乾涸的路溝,跑進了麥田。他不敢回頭,一直跑,一直跑,跑到自己跑不動,順勢倒在麥地壟溝裡,睡著了。
晚上21點30左右,睡得昏昏沉沉的陳國華,被腳步聲驚醒。民警來了,還帶了警犬。陳國華乾脆保持著平躺的姿勢,緊閉著雙眼。怎麼可能睡得著呢,他只是想繼續逃避下去。
陳國華被兩名衝上來的民警按住了。他含糊地回答著民警的問題,癱瘓似的被戴上手銬,扶了起來。他不想走路了,幾乎是被拖拽著往前走。
在他身後,一名民警興奮地打電話彙報情況。本來他們根據情報也在一路往東北方向趕,後來被通知趕緊往回折返,被陳國華兜了一大圈。
陳國華被帶回了公安局。他接受訊問前,他喝了一杯溫水,沒多久就承認,是自己殺死了田麗雲和孫新奇夫婦,殺人手段和李家瑞團隊的檢查結果對的上。
辦案人員都確信這就是那晚全部的真相了,沒人能想到,兩個月後陳國華在接受檢察官的訊問時,會說自己是在保護田麗雲的過程中,失手殺死了正在行兇的孫新奇。
陳國華翻供了。
再一次,李家瑞碰到嫌疑人在審查起訴階段翻供的事情。
他確信自己和隊員們的工作沒有失誤,證據就擺在現場,也刻在屍體之上。那一晚,不管陳國華隱藏著怎樣的動機,只有他有機會、有能力行兇。
收到補充偵查的任務後,李家瑞把檢察官帶到了命案現場,這個位於小樓二層最西邊的小屋子裡,依然記錄著陳國華殺人的過程,等著能讀懂的人再次播放。
兩個時空彷彿重疊在了一起。李家瑞和陳國華懷著不同的目的,在15平米的小屋內做著相同的事情——殺人。
首先是那張老式雙人床,這是陳國華行兇的起始位置。
4月的夜晚,時間接近0點,氣溫在10度左右。孫新奇只穿了一條內褲,仰臥在床上即將休息。
第一刀,就是在這個裡砍下去的。
順著菜刀揮砍的方向,孫新奇脖子上噴出的鮮血被刀鋒甩到了枕頭、被褥和雙人床緊貼著的牆上。因為孫新奇躺在床上,所以牆面的血跡落點偏低。
如果當時他站著,刀鋒甩出來的鮮血至少得有一人高。
陳國華握著菜刀的手沒有停下,孫新奇出於本能,伸出手護住了自己的脖子。他的一隻手被劃出了多道傷口。
隨後他從床上摔倒了地面,繼續忍受著陳國華的揮砍。血液噴濺並拋甩在耷拉下來的床單邊緣、雙人床的床腿,甚至女兒那張單人的床腿上。
李家瑞在做屍檢時,發現孫新奇左耳位置有道血柱,呈橫斜狀。這也證明了他在倒地後,仍在遭受砍殺,如果站立位被砍,血是豎著流淌的。
孫新奇很快就失去了抵抗能力,右手壓在胸前等待著死亡的降臨。田麗雲蹲下身,晃動意識模糊的孫新奇,試圖把他喚醒。
陳國華站到了田麗雲身後,再次舉起菜刀,居高臨下砍向田麗雲。
田麗雲的脖子被砍出一道近乎垂直的傷口。
為了向檢察官證明自己的判斷,李家瑞把一塊橡皮泥放在自己的脖子上,讓同事拿塑膠刀站在身後,同樣由上至下砍一刀。橡皮泥上,出現了一道新鮮的垂直刀痕。
田麗雲伸手阻擋,陳國華仍在繼續砍,一直砍到她倒地不起,砍到鮮血匯聚成血泊。
就在位於小屋中間的位置,那裡形成了一片特別的血泊。孫新奇的血先落在了那裡,離開身體失去活性的血液,正在發生著陳國華不知道的變化。
這之後,田麗雲的血落在了這片先一步凝固的血泊之上。兩個人的血液在這裡重疊,下面孫新奇的血液是暗紅色,上面屬於田麗雲的血液是深紅色。
血液因為流出來的先後不一樣,凝固、乾溼程度不一樣,因此形成了明顯的分層。
陳國華在翻供時說,他看到田麗雲被孫新奇砍殺,血流了一地。自己是在形勢危急的情況下,奪刀砍死了孫新奇。照他這麼說,田麗雲應該先受傷流血,她的血應該在下面,孫新奇的血應該在上面。
陳國華說謊了。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陳國華在砍完田麗雲後,把她的身體拖到了接近門口的位置,離開了孫新奇。
做完這件事,他在裝水的塑膠盆裡洗了手,用力關上了小屋的房門,帶著噴濺到自己身上的鮮血逃走了。
這次的補充偵查,省廳來的幾位刑事技術專家也參與。經過專家們的分析討論,對現場情況給出的建議和李家瑞一致。
卷宗裡,補充了孫新奇耳朵附近發現的血柱,進一步還原了陳國華的殺人方式。
2016年12月,檢察院對“4.05殺人案”提起公訴,提交相關證據材料。法院收到起訴書後進行立案,安排後續審判流程。
因為案件重大,市中院外派法官開庭,李家瑞要作為鑑定人出庭。
雖然省廳的專家肯定了自己的業務能力,但李家瑞只是客氣地笑了笑,依然不敢放鬆。
他在開庭的前一晚加了個班,把所有細節熟悉了幾遍,又把可能會涉及的問題模擬回答了一下。
他曾經反覆閱讀刑偵專家閔建雄的《命案現場重建概論》,雖然在自己的實踐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境,但他相信法醫就是要運用洞察力和專業技能,透過複雜的人性,揭示犯罪的真相。
這次上庭,李家瑞不想再次留下遺憾。
一年前的夏天,有個農民在田裡挖出一個行李箱,裡面有一具人頭骨和幾根身體上的骨頭。頭骨的嘴部,塞著一條毛巾,顯然是被侵害案件。
當時也是李家瑞帶隊趕赴現場進行勘察,透過DNA檢驗,發現屍骨是一位一年半前失蹤的男性。當時他的妻子曾報過警。
民警走訪發現,死者的妻子有個情人,是本村村民。人長得虎實、性格暴躁、心狠手辣,兩人相好是公開的秘密。
有村民反映,死者失蹤前一天晚上,聽到他家新蓋的房子裡有打鬥聲,隨後房子著火。
死者的妻子和情人對警方承認,當晚兩人正在約會時被死者抓了個正著。爭吵中,情人痛下殺手。
他們害怕暴露,就把屍體肢解。當時天氣寒冷,屋子裡生著爐火,他們把肢體一塊塊放在火爐上灼燒,最後在屋裡放了把火。
李家瑞在案場剷掉兩塊黢黑的牆皮,嘗試做DNA資訊,卻啥都沒做出來。他按照嫌疑人的交代,帶隊在另外一處拋屍地尋找殘肢,結果一無所獲。
沒有物證,但嫌疑人已經承認犯罪事實,這起刑事案件移交給了檢察院。同樣是在看守所,嫌疑人翻供了。他們說自己沒殺人,還指控民警逼迫自己瞎編亂造。
案卷被退回來要求補充偵查,李家瑞必須找到物證,證明嫌疑人在說謊。
李家瑞帶隊重新回現場,把四面牆皮都剷掉,地板磚一塊一塊掀開,提取了幾十份檢材。
但牆面和地面經過高溫灼燒,生物檢材被嚴重破壞,無法提取到有效的DNA分型。
他又派人把現場那個用煤氣罐改裝的煤球爐送到公安部,畢竟在上面灼燒過屍塊,說不定能做出什麼。結果依然啥也沒做出來。
找不到受害人身體的其他部位,確定不了致死方式,無法證明受害人是生前被分割,還是死後遭受的分屍,那就證明不了這是起兇殺案。很快,嫌疑人被放了出來。
李家瑞感到了深深的無力。一天晚上,月亮細瘦如弓,鑲嵌在窗戶上。他躺在客廳搖椅上,忍不住跟妻子說起了這起案件。
妻子聽得義憤填膺,在客廳不停踱步,揮舞著雙手,嘴裡嚷著:“正義呢?就這麼任這對姦夫淫婦逍遙法外?受害人死的太冤了……”
沒辦法,再不甘心也沒辦法。這是程式、是科學,是李家瑞相信的,珍惜的東西。
妻子還是感覺不甘,她索性起早貪黑寫了部中篇小說,給這起案件虛構了一個結局:受害人的母親隱忍多年,設計殺掉了那對男女。
李家瑞看過這部小說,從個人情感上講,他感覺甚是痛快。
庭審那天,李家瑞穿著一身警用常服,坐在證人室等候開庭。到這個時候,他反而輕鬆了,那份專家們簽署的現場勘查意見,分量十足。
“4.05”殺人案沒有陳國華的口供,也能定罪。
終於輪到李家瑞出庭了。他走進審判庭,坐在東側,和公訴人並排。現場肅穆莊嚴,不容褻瀆。
李家瑞看到了站在被告席的陳國華。他面向法官,身體筆直,頭高高昂著,一雙眼睛來回看這周圍。他上身穿一件深灰色棉服,下身是條黑色褲子。人比剛被捕時瘦了一些,衣服顯得鬆垮。
陳國華注意到了李家瑞在看著自己,他們的只對視了一眼。李家瑞看不出陳國華的情緒,但他看得見事情的真相。
作為鑑定人,李家瑞回答了兩個問題。
公訴人在還原案發經過時問:“受害人捱了這麼多刀,還可以活動嗎?按照他們的出血量,多長時間會死亡?”
“影響活動,但死亡的時間不能確定,還得看他們自己有沒有按壓。”
陳國華的辯護律師問他:“為什麼現場勘查筆錄署名上,一名技術員的名字在同一時間段出現在不同的現場?筆錄是不是存在造假?如果造假,就說明是偽證,那就屬於無效證據。”
李家瑞回答:“案發現場複雜,勘查了大半天。下午又接到通知,嫌疑人汽車裡有血跡。我派技術員趕去勘查。兩個地方,那名技術員都參與勘查了,這麼署名合情合理。”
沒有更多問題需要李家瑞回答了,他已經提交了詳細的材料。庭審結束沒幾天,結果出來了——陳國華死刑。
陳國華提起上訴。他不能接受這個結果,他要活著。
陳國華45歲,身材高大健壯衣著講究,十足的包工頭派頭。他和孫新奇夫婦是同鄉,10年前他在縣城包工程,孫新奇給他打工。
後來,他跑到東北包工程,孫新奇也跟著去幹了一段時間。
陳國華跟田麗雲相好6年,田麗雲比她小5歲,長得有兩分姿色。一直以來,她不滿足丈夫孫新奇匱乏的收入,也不滿足多數時候獨居的寂寞生活。
田麗雲和陳國華的婚外情,從來沒有避諱過外人,孫新奇很可能早就知道了自己被戴了綠帽子。
那天晚上23點50分,陳國華、孫新奇、田麗雲三人慶祝完田麗雲的生日後,回到了小屋。
進屋說了幾句話,陳國華便離開了。他走到院子裡,聽見孫新奇在罵田麗雲。孫新奇無法忍受兩人的關係,威脅稱早晚有一天會殺死他們。
陳國華聽見兩人撕扯、打架的聲音。是孫新奇在毆打田麗雲,這在她的身上形成了多處軟組織挫傷。
這麼多年來,陳國華的生意做得還算順利,他從沒把孫新奇看在眼裡。在這對夫妻面前,一直是強勢的一方。孫新奇則是這對三角關係中,隱忍認慫的一方,以前不敢表露情緒。
陳國華感覺自己前腳剛走,孫新奇後腳就開始打田麗雲,明顯是故意做給自己看的。
他一腳踹開門,他很熟悉這個房間,直衝到案板前拿起菜刀,快步奔向雙人床,向準備休息的孫新奇砍去。
眼睜睜看著孫新奇躺在血泊裡一動不動,像死了一般,田麗雲呆住了。她不停抱怨陳國華,把人殺了以後,這日子還咋過。
陳國華被喋喋不休的抱怨激怒了,他懷疑田麗雲會報警,於是向田麗雲砍下了一刀又一刀。
四個月後,省高院兩名法官來到本地,就陳國華死刑上訴進行復核。他們和李家瑞見了面,就案發現場的一些技術問題請教了他。
李家瑞認真回答,他自信自己的工作完成得不錯,經得起推敲和檢驗。
省高院得出結論: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複核死刑,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7年9月,陳國華一直在逃避的死亡,終於還是到來了。
一個惡人付出了應得的懲罰,不多不少。
一個法醫履行了自己的職責,同樣不多不少。
這對法醫李家瑞來說,很重要。
夏煩惱在採訪李家瑞時,問過他:明明大家都覺得面前的嫌疑人就是兇手,卻無法將他們繩之以法。會不會感到沮喪?
李家瑞是這樣回答的:“所有的公平、正義都是相對的,我們尊重法律,對法律負責,不對人的感情負責。”
每個人內心的善惡觀念當然都很重要,這決定了一個社會的底色。但是,一個人是否有罪,不應該用感情來判斷,而是用合理合規的程式和禁得起推敲的證據。
李家瑞不會從道德上評判陳國華到底是怎樣的人。在法醫心底,只有一件事最重要——

拼盡全力,做好職責範圍內的一切。

不遺漏現場和屍體上的任何線索,還原案件真相,用證據說話。

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不冤枉一個好人,不冤枉一個壞人。

(文中人物系化名)

編輯:老腰花


插圖: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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