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這樣一篇帖子在網上引起熱議:
深港情侶登記結婚,是選內地還是香港?

(圖:小紅書)
評論區網友們的看法更是五花八門。

有說看自己常住地在哪兒就在哪兒登記。

(圖:小紅書)
有說在香港登記好的。

(圖:小紅書)
甚至還有人細分了性別進行二次討論,比如內地女和香港男在哪兒結婚好,香港女和內地男在哪兒結婚好…

(圖:小紅書)
那麼問題來了:在兩地登記結婚分別有什麼好處?

支援內地派!
在這次評論區中,圈妹發現許多支援中港情侶在內地登記結婚的,清一色地都在說內地對個人財產保護更到位。

(圖:小紅書)
眾所周知,內地是分婚前和婚後財產兩種概念的。

(圖:星島頭條)
一般離婚分財產僅涉及夫妻婚後共同財產,不涉及個人婚前財產部分(需做好婚前財產公證),界限嚴明。
香港則是以分別財產制為主,婚後財產仍歸各自所有,沒有“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的概念。
但!正是因為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涉及離婚分財產的話,財產的討論範圍就比較廣了…

(圖:香港經濟日報)
雙方的名下所有財產都要進行完整且詳細地披露,然後再統一來看哪些算作家庭總資產再進行分配。

(圖:香港01)
這種時候,你認為是你自己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很有可能會被算作家庭總資產來進行分配。
你還真別說,香港就實打實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2023年,有一名香港阿伯就離婚失去了自己住了20多年的公屋。

(圖:星島頭條)
事情是這樣的:這名70多歲的香港阿伯結識了一名40多歲的內地女子後,兩人隨後就火速登記結婚。

但在登記之後,女子才告知阿伯自己有一個孩子,並希望能帶自己的孩子來港居住。
熱戀上頭的阿伯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隨後就將母子兩人接到香港一塊同住,但這個決定也徹底改變了阿伯的晚年生活…

(圖:星島日報)
兩人的婚姻僅維持1年就分開了,在離婚分配財產時,公屋就被判給了女子。
那麼這是為啥呢?
香港在離婚時財產的分割方面,如果有孩子牽扯其中,香港法院會優先以未成年的最佳利益作為首要考慮因素。

(圖:家庭法網)
法庭會盡量確保獲得子女撫養權那一方有穩妥的居所,哪怕公屋是阿伯自己申請的且已經居住了20多年。

當然了,在內地登記結婚除了對個人財產保護更好之外,還有一個優勢就是:如果對雙方感情沒有太多把握的話,那還是選擇在內地登記結婚更方便一點。
內地除了結婚登記比香港更快之外,離婚程式也比香港簡單得多…

(圖:小紅書)
僅雙方同意的協議離婚而言,內地不需要上法庭,一般是30天離婚冷靜期過後,雙方就能一起到民政局領到離婚證。

(圖:網路)
但在香港協議離婚耗時會更久,在香港離婚的一般流程是:提交離婚呈請書→法庭暫準離婚令→法庭絕對離婚令。

(圖: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構)
即使是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通常也需要耗費6-7月。

(圖:家福會)
甚至還有網友現身說法:沒有任何財產糾紛都花了9個月才離掉,感覺離完婚人都老了…

(圖:小紅書)
支援香港派!
對於重視儀式感的人來說,在香港結婚領證體驗感會好很多!

(圖:小紅書)
比如內地到民政局領證通常就是蓋章領證。
場景佈置一般是這樣的:

(圖:網路)
而香港的婚姻登記處則是這樣的:

(圖:網路)
在港登記結婚還需要有兩位年滿18週歲的成人作為見證人在場,新人要以中/英文向對方宣讀誓詞,確實更有婚禮的那種浪漫氛圍。

(圖:香港01)
甚至還有不少內地人為此特意跑到香港來領證。

(圖:小紅書)
此外,海外對香港結婚證明比內地結婚證明的認可度更高!
像在一些海外國家,香港結婚證明就能被直接使用,而內地結婚證明通常還需要進行額外的公證。

(圖:小紅書)
所以如果有移居海外的打算在港登記結婚會更加方便一些。
最後,可以來討論一下:如果是你,會選擇在哪裡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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