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3日,廣州基金髮布《2024年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發展基金申報指南》,為落實市工業和資訊化局關於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發展基金相關工作,吸引社會資本促進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廣州市新興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據《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局關於徵集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發展基金子基金合作機構的通知》和《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局關於印發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發展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工信規字〔2021〕3 號)相關要求,組織開展2024年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發展基金)的申報工作,現對外公開徵集子基金合作機構。
根據公告,發展基金透過母基金方式與國內外知名龍頭企業、重點園區運營商共同發起設立子基金,子基金可採用有限合夥制的組織形式,發展基金相應的以有限合夥人(LP)身份出資。發展基金對子基金出資比例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30%,其中受託制資金出資比例最高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20%,且不作為第一大出資人。發展基金對子基金的每期出資款均是在其他出資人完成對應出資後才實施繳付,可分期繳納。子基金的發起設立、投資管理、業績獎勵等按照市場化方式獨立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投資領域方面,發展基金圍繞廣州工業和資訊化高質量發展主要產業領域,並優先支援政府戰略性產業。具體產業領域包括但不限於:
汽車、電子資訊製造、綠色石化和新材料、生物醫藥及高階醫療器械、高階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紡織服裝、美妝日化、箱包皮具、珠寶首飾、食品飲料、半導體與積體電路、超高畫質影片和新型顯示、軟體和信創、人工智慧、工業網際網路、網際網路與電商、5G和衛星通訊應用、車聯網和自動駕駛、數字創意(遊戲電競)。
此外,子基金的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所有投資者均以貨幣形式出資,且全部出資額須在《合夥協議》簽署後的兩年內到位。子基金投資於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企業的金額原則上不低於發展基金出資額的1.5倍。
來源:廣州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