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舌]列治文華人房子住了24年,突然被CRA徵收$9萬鉅額稅款!更慘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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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心事兒!
本文授權轉載自:加國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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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列治文67歲的退休華人居民陳先生(Tony Chan)突然收到稅務局通知,聲稱他欠下了一筆9萬加元的鉅額稅款,讓他措手不及。
圖源:Valerie Leung / RichmoodNews
據陳先生稱,他位於Terra Nova的住宅曾在2019年被錯誤地徵收一筆不動產投機和空置稅(Speculation and vacancy tax)每年約1.5萬元。後來,他試圖與BC省政府對抗並透過媒體曝光了此事。他說,這筆稅款最終被豁免了。
萬萬沒想到的是,6年後,陳先生突然被告知,這筆稅款並未被豁免,而且賬單還在增加,稅務局要求他償還9萬元欠稅外加利息。否則他可能會失去自己的房子。
陳先生告訴Richmond News:“我現在最想不通的一件事是,他們確實曾給我豁免了這個稅。但兩年後,他們竟然撤銷了。原因不明。”
妻子在美國生活和工作
據報道,陳先生之所以被歸類為投機者,是因為他的妻子在美國生活和工作,而且收入比他高。即使退休後,他的妻子仍可以透過養老金獲得大筆收入。
但陳先生表示,他於2005年與妻子結婚,當時這個立法尚未出臺,並且他自2000年購買房屋後一直居住在同一房子裡,沒有其他房產。
他說到:“我根本不符合他們描述的投機者標準,除了我的婚姻狀況…這不是我能控制的事情。”
2022年8月,在獲得議員Teresa Wat的幫助並向媒體發聲之後,陳先生接到稅務部門的一通電話,告知他免除了稅款
他回憶到:“原本以為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直到幾周前,我又接到了稅務部門的電話。他們說,‘嗯,你並沒有豁免’。”
陳先生被告知,他從2019年開始欠稅,如果不繳稅,他的房產將被設定留置權(Lien),而他需要花大半輩子的時間來償還這筆錢。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因合法手段佔有債務人的財物,在由此產生的債權未得到清償以前留置該項財物並在超過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償時依法變賣留置財物,從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權利。)
圖源:51記者拍攝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由於資源有限,陳先生不知如何尋求幫助。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他說道,他可能需要尋求法律意見。
“但老實說,如果我能站在法官面前解釋這個案子,我真的不需要律師來解釋我的案子。事情其實簡單明瞭。”
陳先生說,即使他僱傭了律師,他的稅單仍將不斷增加。
他說道:如果我想繼續和家人住在這裡——我生活了一輩子的地方,那麼我必須支付這些稅款。”
陳先生認為關鍵是找到負責的人來聽他說話。
他在給省長David Eby的信中將稅務部門的“持續追討”描述為“最惡劣的官僚欺凌”,因為大多數老年人“沒有財力與繁文縟節作鬥爭。
先生寫道:“政府的主要職責是保護公民,而不是給他們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困難,特別是那些長期居住的公民,和花費一生建設該省的老年人。
他希望在選舉季將這個問題公之於眾,以促使政府作出回應。
陳先生尚未收到省長辦公室或MLA Wat的回覆,幾乎兩週前,他同時給他們寄出了信件。
他表示,這種情況是“不合邏輯”且“不公平”。
“顯然,我很沮喪。因為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困難。”
他說:"省長一直在演講,說老年人有多麼困難,負擔不起等等等等,你猜怎麼著?他們現在就把我置於這樣的境地。"
在給Richmond News的宣告中,財政廳表示,自投機和空置稅實施以來,已籌集了超過3.94億元用於資助新的可負擔住房。該稅適用於那些在海外有收入但未納稅者,以及空置房產持有者。
根據政府列出的全面名單,如果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是卑詩省的稅務居民,並且申報了海外收入的稅,且將房產用作主要居所,則可豁免該稅。
不符合豁免條件的房主,可以申請獲得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如果認為稅收徵收錯誤的房主,可以在評估或確定日期起90天內提交上訴。
來源連結:
https://www.richmond-news.com/local-news/richmond-resident-at-a-loss-after-spec-tax-exemption-revoked-9184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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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加國無憂
責任編輯:林伯儒
平臺:溫哥華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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