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辭職做律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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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寫辭職做律師需要面臨哪些困難,又覺得“困難”二字太過悲觀,改為“挑戰”二字更為合適。
挑戰一,收入不穩定。
穩定帶來安全感,
波動是發展的動力。
習慣了月底有錢拿的直線穩定,對於辭職後案源決定收入的波浪線要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案源不連貫是常態,案源焦慮伴隨律師執業的終身。不要想著等過幾年就沒有案源焦慮,案源焦慮會始終存在,除非你躺平了。
不同執業階段,你想要的案源質量是不一樣的。執業初期一個案子收一萬,你覺得很滿意,一個案子收入頂過去兩個月工資了,但隨著經驗能力的增長和同行之間的對比,你就會想提高收費標準,或者是篩選一些質量更高的案件,每月一個一萬收費的案子會逐漸不能滿足你日益膨脹的創收慾望。
所以,不管你是什麼段位的律師,都會存在案源焦慮,你是菜鳥律師,就焦慮沒有一萬的案子,你是精英律師,就焦慮沒有十萬的案子,你是大咖律師,就焦慮沒有百萬、千萬的案子,慾望永不止步,焦慮如影隨形。
挑戰二,推銷自己。
推銷是所有工作的本質,
要麼推銷商品,要麼推銷自己。
體制內外都需要推銷自己,體制內感覺不明顯,是因為除了入職前的考試,在工作後的推銷自己不再明顯影響收入,只是影響晉升的速度。
推銷自己就是向他人展示自己的價值,體制內,領導認可你的價值,你就能獲得晉升的機會,體制外,客戶認可你的價值,就會用真金白銀回報你。
體制內的工作任務是從天而降的,領導安排什麼就幹什麼,辭職做律師後等著天上掉案子肯定不現實,就算基於你之前的人脈有這種從天而降的案子,你也依然得有接住它的本事。
律師是服務行業,沒有實物產品可供試用,唯一可供推銷的就是你自己。大部分案件是簡單案件,這些簡單的案件大家的辦案思路大差不差,而客戶最終選擇你,大都是覺得你看起來還不錯,聊起來挺靠譜。
挑戰三,跟“麻煩”的人打交道。
無爭便無訟,
佛系的人永遠不需要律師。
這裡說的“麻煩”不是一個貶義詞,有些人的麻煩是被迫攤上的,有些人的麻煩是性格帶來的,不論是哪種,找到律師都是因為生活中遇到了“麻煩”的人和“麻煩”的事。
體制內,接觸的人員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單一,畢竟大家都是經過一樣的公務員考試進入的體制內,而大部分選擇體制內的人,也都是抱著一顆求穩的心。得過且過是很多體制內人的共同心態,大家都不是“麻煩”的人,平日工作生活也會盡量遮蔽“麻煩人”和“麻煩事”。
辭職做律師的話,就要做好跟“麻煩人”和“麻煩事”打交道的心理準備,這些人是你平日裡敬而遠之的人。這些事都是你在日常生活中避之不及的事。“麻煩”是律師工作中不可能隔絕的,應對這些“麻煩”的人和事需要耗費巨大的心理能量。
如果這些挑戰你願意嘗試的話,那接下來以下這些好處你也值得擁有。
好處一,接案自由,雙向奔赴。
開心工作的前提是
你有權拒絕不喜歡的人。
體制內,服務的物件是隨機的,你無法選擇今天要為哪位人民服務。之前我在做警察時就深有感悟,只要今天值班,不管遇到誰來報警,你都得無條件接待,哪怕這個人你再不喜歡,哪怕你知道這個人今後就是麻煩的來源,也沒辦法拒之門外。有前同事說了一句話,很形象的形容了警察工作風險的隨機性,“隔牆扔磚頭,砸到誰是誰。”
做律師沒有這個苦惱,你可以拒絕與自己討厭的人合作,不管你再有錢,也無法強迫我接受你的委託,千金難買我願意,不賺這個錢就是。康德說,“自由不是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是你不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沒有什麼比“拒絕”更能讓我們感受到人生快意。
好處二,工作時間自由,活多活少隨意。
有選擇本身就是一件好事情,
幹多少全憑你的慾望值。
工作時間靈活是律師自由的另一個方面,除了開庭,其他工作時間基本自己說了算。你可以挑燈夜戰,也可以聞雞起舞,可以工作日去三亞,也可以休息日去聽課,只要能保證承辦案件質量,沒人關注你是否按時上班打卡。
但要弄明白的是,工作時間自由和工作時間少是兩碼事,律師工作時間的自由,只是可以選擇何時工作的自由,而不是可以選擇減少工作時間的自由,畢竟律師“手停口停”,不幹活就沒飯吃,律師能選擇的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還是兩天打魚三天曬網。
活多活少可以自己安排,你可以選擇薄利多銷,降低收費標準多接案子,讓自己充實到陀螺運轉,也可以精心挑選案子,透過提高收費標準的方式,將一部分案子拒之門外,每年固定承辦案件數量,讓自己過得輕鬆愜意,享受人生更多的美滿。
你的收入與付出絕對正比,你的功勞也只屬於自己,沒有人能瓜分你的收入,也沒有人能搶走本該屬於你的榮譽,律師行業如今已經有很多異軍突起,論資排輩在這裡沒有意義。
好處三,工作風格隨心專屬定製。
你是什麼樣的人,
就會吸引什麼樣的客戶。
官場中千篇一律,律場中千差萬別,你是什麼樣的人,就可以成為什麼樣的律師。有些職業印象會被無差別的打上,但更多的方面,你可以安心做自己。不用擔心客戶不喜歡你,你只能吸引到喜歡你的客戶,任何律師都不能全部通吃,因為沒有人可以讓所有人都喜歡。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辭職出來想找師傅帶你,就要有所警惕了。實習期是一年,但由於考核是律協統一的,所以拿到證最快也得一年三個月,這一年多的時間,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會被打上帶教師傅的印記。建議就是,選師傅要慎重,寧缺毋濫,實習期要跟對人,找一個你心目中大律師的典範虛心跟隨學習,養成好的執業習慣,讓今後的執業生涯一帆風順。
每個職業都需要用心去做,關於要不要辭職做律師,知乎上有個高贊回答,“如果你在之前的單位做的很好,那大機率你辭職後做律師也能混的風生水起。”以此結尾,希望我們在不同的崗位上都能做出成績,幹一行愛一行,不因委屈而逃避,離開要體面,頂峰再相見,與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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