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起駭人聽聞的命案在加州發生,打破了矽谷表面上的平靜——一名年僅27歲的華人男子,在自己的住宅內,將妻子活活打死,手段之殘忍,令人難以置信。據警方當時披露的案情,整個過程幾乎是失控狀態,完全喪失理智。
更令人唏噓的是,這名嫌疑人是一位清華大學的高材生,案發時供職於谷歌,從履歷上看,可以說是“別人家孩子”的典型代表。而正是這樣一位工程師,如今站上了美國刑事法庭的被告席。

案件從去年開始多次開庭,資訊層層披露,震撼不斷。就在上個月的一次庭審中,首次提出兇嫌存在出軌行為,同時法庭公佈了案發監控,現場畫面令人不寒而慄。
就在7月7日,此案再次開庭,陳立人的律師明確表態——不認罪。
1
明確宣告“not guilty(不認罪)”,被養得白白胖胖?
據社交媒體上不少網友發文稱,今天的庭審吸引了相當多關注,有不少人或親臨現場、或透過網路渠道旁聽了全過程。
根據在場網友的描述,陳立人當天身穿標誌性的紅色囚服,坐在法庭一角,狀態看起來非常穩定,整個人不光沒垮,反倒精神頭挺足的。還有人注意到,他這身形明顯“膨脹”了不少,看起來跟案發時那副憔悴模樣比,簡直判若兩人,甚至可以說是“養得不錯”。

有位ID叫“空空在談判”的網友對庭審流程做了簡單總結:辯護律師直接在法庭上表示陳立人“不認罪”,而且還當場跟法官確認放棄了60天內加速審理的權利(也就是所謂“waive time”)。
這就意味著,這案子不會很快出結果,接下來還有得拖。

不過,更讓網友炸鍋的是這個“不認罪”。不少人看完庭審出來就表示:他居然還說自己沒罪?一點悔意都沒有,這也太離譜了。
從庭審現場網友的反饋來看,無論是陳立人本人的精神狀態,還是辯護律師的表現,都顯得從容不迫,外界普遍猜測其背後已有充分的法律準備。許多評論指出,這並不像是一個情緒崩潰的嫌犯,更像是一個在法律框架下步步為營的被告。
當然了,依法不認罪確實是每個被告的權利,這沒毛病。但公眾的憤怒也不是沒來由的,畢竟案件性質太嚴重了,情緒難免激烈。
2
他憑啥可以不認罪?
事實上,“Not guilty(不認罪)”這個宣告,其實是美國司法體系中被告最基本、最常見的做法之一,不管案情多嚴重,證據多刺眼,被告都有權利說“不認罪”,這是他們的法定權利,並不代表法院認同他們無辜,也不代表案件就此翻盤,而只是司法程式的正常一步。
在美國,刑事司法的底層邏輯是“無罪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簡單講,在法院正式判你有罪之前,你在法律上就還是“無罪的”。不管你看起來多可疑,檢方證據多紮實,你都可以說一句“我不認罪”,法院就得繼續走流程,一步不落地給你完整的審判機會。

只要你沒被陪審團定罪,你都可以堅持自己無罪。
那為什麼很多明明證據很明顯的案子,被告還是“嘴硬”不認罪呢?其實這是策略,不是任性。
比方說,如果被告一開始就說“Guilty(認罪)”,那後面很多權利就等於自動放棄了,比如無罪辯護的機會、對證據的質疑、陪審團審理等等。
而一旦說“Not guilty”,那就可以觸發後續的所有流程,包括舉證、開庭、交叉盤問,甚至律師還能以程式瑕疵申請撤案或者減刑。就像打一場官司前,先要“佔好坑”,不能一上來就交槍投降。

以美國曆史上著名的 O.J. 辛普森案為例,他被控殺妻,證據堆成山,包括血跡、手套、車上纖維,但他在初審時也一樣堅定表示“Not guilty”。結果在後續審理中,律師團隊透過對證據程式的質疑、警方執法的漏洞、種族偏見的引導,最後竟然成功為他爭取到了無罪判決。
雖然這個判決至今在美國仍有巨大爭議,但程式上毫無問題,就是一個典型“不認罪→依法審理→翻盤”的教科書案例。

回到本案,如果檢察官起訴的是一級謀殺,而被告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一級謀殺,那麼他就會選擇“不認罪”。這意味著他不承認被指控的最高罪名,案件將進入審理階段,雙方將圍繞罪名和證據展開辯論,最終由法庭裁定責任和罪名的輕重。
顯而易見,接下來的流程裡,他的律師必定會繼續和檢方博弈,看能不能換成相對輕一點的指控。而這一切,也都是美國刑事司法體系給每個被告的合法程式保障。

所以說,雖然大家看到他不認罪很憤怒,但這也是法律的一個步驟,法律的邏輯不能用網路投票來代替,否則就不是法治,而是輿論審判。
3
庭審曝光重要資訊,與前任糾纏不清
在前文中我曾提到,在上次的庭審中,曝光了許多之前一直未知的炸裂資訊。
首先就是有證人回憶,悲劇發生前幾個小時,受害者於某曾對朋友吐露,夫妻倆已經走到了離婚的邊緣。
而當晚第一批趕到現場的警員傑西卡,也成了不可或缺的證人。庭審中她說,接到報警電話時,就聽見有人指責陳某和前女友有染。而這通電話,竟然是由陳某和於某的共同朋友撥打——同樣也是案發現場的重要目擊者。

警方隨後播放了安裝在陳某家中,為寵物貓設的攝像頭錄下的畫面。凌晨0點21分,於某最後一次出現在鏡頭裡;凌晨1點04分,燈光熄滅,於某被陳某徒手打死。
凌晨4點43分,陳某再次出現,衣服沾滿鮮血;5點16分,他右手腫脹,滿身血跡。
僅幾分鐘後,他手持電鋸,做出似要自殘的危險舉動。到了早晨8點10分,他又取出寬刃刀,貼向自己脖頸……
警員傑西卡說,凌晨6點多接到報警,11點多抵達現場。敲門無人應答,她繞後院窗戶望去,只見陳某呆呆地站著,雙手舉起,目光空洞,衣服上還沾著血跡。她試圖溝通,他卻如隔世般無聲。

最值得關注的是陳的前女友也作為證人出庭,6月25日預審最後一天,陳的前女友蔣某出庭作證,給案件帶來了爆炸性的進展。
蔣某和陳的故事,堪稱一部現實版的“青梅竹馬”情感劇,從他們五歲相識開始,就像命中註定般糾纏在一起。兩人不僅是童年玩伴,更是學業上的夥伴,肩並肩考入了清華大學計算機系,戀愛持續了整整五年。

不過,據蔣某所說,由於覺得雙方性格不合,兩人在畢業後就分手了,並且各自展開了新的生活軌跡。
2019年,陳立人和受害人於某相識,並且開始了戀愛。
但是白月光的殺傷力怎麼能被低估呢?
到了2020年,陳立人試圖修復這段關係,甚至提議蔣某搬到加州與他共同生活,一起買房安家。可蔣某此時已訂婚,她的拒絕堅決且明確,“我們不可能回頭了”。
然而到了2023年7月,事情開始變得更加複雜。當時,蔣某寫了一份長達兩頁的Google文件,詳細記錄了自己和陳立人之間的情感起伏,而據她所說,當初寫這份文件沒有別的意思,純粹是用來幫助自己放下往事的。

10月,就在蔣某的婚禮前夕,她意外發現未婚夫出軌,內心的羞愧和失望讓她忍不住去找陳立人傾訴。
11月,蔣某來到灣區聽演唱會,兩人見了兩次面。機場告別時,陳立人未經允許親吻了她的面頰。
然而,這段糾纏的感情並沒有隨著兩人的分開而終結。據瞭解,陳立人在決定要離婚後,曾主動找蔣某,表達想重新開始的願望,但同時又猶豫不決,擔心財產問題和名聲影響。面對他的試探,蔣某表示自己是拒絕的態度。

但令人震驚的是,謀殺案發生前,蔣某和於某透過Google文件隔空“交鋒”。
於某發現了這份文件,並且留下了充滿憤怒的批註,而蔣某則回覆,建議於某重新考慮一下這段婚姻。
就在這段情感糾紛達到高潮的幾個小時後,悲劇發生了。
寫在最後
在看大家對這件案子的討論時,有一個詞出現很頻繁——NPD。
NPD,也就是自戀型人格障礙。說白了,這種人格障礙表現為一個人極端關注自己,缺乏對別人感受的同理心,還總是覺得自己比誰都強、理應被優待。這樣的人看似光鮮,實則內心極其脆弱,需要不斷從別人那裡吸取關注和讚美,稍有忽視就可能爆發憤怒或情緒失控。

陳立人很符合NPD的典型特徵。婚姻和人際關係裡,他對伴侶的要求幾乎是無底洞,期望所有需求立刻被滿足,但對對方感受卻冷漠甚至漠視。在妻子與前女友之間,他不僅控制慾極強,甚至藉著反覆背叛和道歉玩弄感情,漸漸消磨對方的自尊。
問題在於,這樣的性格和行為模式,並不是偶發的“意外”,而是深深紮根於人格結構中的病態。
這也提醒我們,光看一個人的學歷、職業、外在條件,遠遠不夠。真正健康的關係,需要的是相互尊重和理解,而非自我為中心的控制和操控。
可憐受害者就這樣失去了生命,一個這麼優秀的女孩,一顆溫柔堅定的心,就這樣悄然凋落……
——End——
文:吃飯大王
英倫大叔(ID:UK07788915668)
轉載請聯絡公眾號後臺
圖片及新聞資訊來源:網路,版權歸原作者
點選上方卡片關注“英倫大叔”,獲取最新最快的英國資訊。
往期精彩回顧:
英倫大叔,一個有態度、有溫度的公眾號
致力於傳遞最新最快的英國新聞與政策解讀,
為海外華人提供簽證、教育、創業類相關資訊
歡迎關注英倫大叔,及旗下各平臺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