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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修訂僱員應對聯邦ICE執法人員指南
據僑報報道,市府法律部門11日(週二)釋出新版市府員工面對聯邦執法人員應對指南,刪除了在此前版本中引起爭議的指示員工在感受到“人身威脅”時允許海關執法局(ICE)員工沒有逮捕令也可進入的措辭。
在新版修訂指南中,對於無證移民庇護所和其他市府相關機構的工作人員應該如何處理聯邦移民當局人員的訪問這一項,刪除更改了初版指南中引起爭議的措辭。
此前於1月中釋出的初版指南指示無證移民庇護所和其他市府相關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感受到對自己或周圍人的“人身威脅”時,即便聯邦執法人員沒有逮捕令也可進入執法,引起了對於邀請聯邦執法人員進入庇護所的行為違反了紐約市作為庇護城市的政策的爭議。
此外,新版指南指示市府工作人員“永遠不要與執法人員發生肢體或口角”,並指示他們在ICE特工出現後致電市府法律顧問。市府代表指出該指南是關於確保城市工人的安全,並非“指示城市員工與ICE合作進行民事執法”。

市府法律顧問特魯範特(Muriel Goode-Trufant)在一段影片中表示,“情景規劃練習的經驗和聯邦政府不斷變化的公告,凸顯了澄清對紐約市法律和政策的誤解和誤解的必要性。我們不會僅僅因為做好工作而將一線工作人員置於危險之中,並被聯邦人員逮捕。”
與此同時市府發言人Kayla Mamelak指出,本市公校、市警局和懲教局對聯邦執法部門的潛在訪問有其的單獨具體指南,新版指南並不適於這些部門,“由於懲教局和市警局負責處理那些被指控或犯罪的人,是一套不同的、更細微的情況。”

教師聯合聯合會和學校監督員和行政人員理事會都拒絕了初版指南,根據《紐約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引述學校監督和行政長官委員會7日(週五)的一份備忘錄寫道,“雖然出版指南旨在防止城市工人與非地方執法部門發生爭執,但我們認為這造成了混亂。市教育局局長團隊表示與公校校長們分享的指南沒有變化,這表明非地方執法人員必須有進入學校的授權令,且校長在允許任何執法人員進入之前應致電高階現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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