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來源:子非魚說勞動法
1月30日
四川內江市資中縣
一名男孩將鞭炮扔入化糞池中
不慎引發化糞池井沼氣爆炸

據現場目擊者稱,這個小孩丟完鞭炮就跑,那個跑開的小孩下午不到一個小時就被找到,目前,警方正在調查處理。

目前從資中縣委宣傳部瞭解到,現場多輛汽車受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熊孩子“炸井”事故頻發
近年來,“熊孩子”亂扔鞭炮導致爆炸的事故頻頻發生,教訓極其慘痛,而且傷到的大多是孩子。輕者皮肉傷,重者炸傷眼球、肢體,甚至因此身亡。
2023年2月1日,河南漯河有兒童放鞭炮將井蓋炸碎,導致一名兒童身亡,一名兒童受傷。

2024年1月21日,重慶萬州市南濱上苑小區附近,有小孩往下水道扔鞭炮,引起爆炸。在監控影片中可看到,兩個小孩原先在下水道井蓋旁玩耍,其中一名小男孩點燃鞭炮丟進下水道後引發爆炸,井蓋中冒出火花,附近三個井蓋均被衝力掀起。
據目擊者趙女士介紹,聽到爆炸聲後,有個小孩臉上帶血坐在路邊,另一個小孩看起來狀態要好一些。

圖源:九派新聞
今年1月27日,重慶大足區一女孩在窨井蓋上放鞭炮致沼氣爆燃,造成該女孩受傷。好在據當地28日通報,女孩暫無生命危險。


一組圖說明
“炸井”有多危險






圖源:貴州消防
小小下水道為何如此危險?
通常來說,城市下水道的大量有機物代謝, 會產生甲烷(沼氣)、硫化氫、氨氣等可燃性氣體,這些氣體在遇到明火和空氣時,極易發生燃燒和爆炸。長期廢棄密封的井體,爆炸的威力會更大。而在農村,長期廢棄的井體裡不僅僅是下水道,還有糞池、沼氣池等,一旦遇到明火,爆炸的威力不亞於一顆炮彈。
同理,未熄滅的菸頭、火柴等火種,即便沒有扔進井裡,也可能導致同樣後果。
相關部門在此提醒,汙水井、化糞池和下水道當中,都會產生一些可燃氣體,當遇到明火時,會引發爆炸。節日裡,燃放煙花爆竹時,一定要遠離這些地方。孩子們在燃放煙花爆竹時,一定要在家長的監護下進行,避免意外發生。
●如何賠償也引發了網友們的討論 ●





在這起四川資中縣男孩引發化糞池沼氣爆炸的事件中,從法律角度分析,孩子及其家長可能面臨以下責任:
一、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88條:
1. 家長需承擔民事賠償。未成年人(尤其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財產損害的,其監護人應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家長需賠償受損車主的車輛維修費用及其他直接經濟損失。若家長能證明已盡到監護職責(如日常安全教育),法院可能酌情減輕其賠償責任,但無法完全免責。
二、行政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1. 對家長的行政處罰:若公安機關認定家長未盡到監護職責,可能依據第23條(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第34條(妨害公共安全)對家長處以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2. 對未成年人的處理:若孩子已滿14週歲,可能被批評教育或責令家長嚴加管教;若未滿14週歲,通常不處罰,但需監護人加強監管。
三、其他
市政部門:如果市政部門對公共設施(如化糞池、下水道)管理存在疏忽(如未及時清理沼氣、未設定警示標誌等),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如果受損車輛已投保車損險,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賠付後,有權代位向責任方(小孩的監護人、市政部門等)追償。
此事件也提示監護人需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監管,尤其是危險物品(如鞭炮)的管理。
鞭炮+下水道=爆炸
新春之際
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