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聯邦司法部的宣告顯示,四名中國公民因參與一項複雜的身份盜竊和信用卡欺詐計劃,被美國聯邦法院判處不同期限的監禁。刑期最短的為12個月零1天,剛好夠上取消綠卡、驅逐出境的門檻。預計這些人在服完刑後將全部被遣返回國。

這四名罪犯於1月6日認罪,他們分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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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記(Kar Kee “Steven” Cheung,音譯),36歲,奇諾崗居民,因簽證欺詐罪、持有用於製造虛假身份證件的裝置罪以及串謀實施訪問裝置欺詐罪,被判處 42個月聯邦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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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倩(Qian Guo,音譯),37歲,奇諾崗居民,因持有用於製造虛假身份證件的裝置罪和串謀實施訪問裝置欺詐罪,被判處 33個月聯邦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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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明(Ming Wang,音譯),28歲,天普市居民,因串謀實施接入裝置欺詐罪和協助及教唆接入裝置欺詐罪(金額超過1,000美元),被判處 18個月聯邦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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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嬌珠(Jiaozhu “Yanny” Yan,音譯),30歲,阿罕布拉市居民,因簽證欺詐罪,被判處 12個月零一天的聯邦監禁。
此前,該案的另一名被告劉斯珍(Sizhen “Rachel” Liu,音譯,35歲,奇諾崗居民)已於2025年1月6日被判處 50個月的聯邦監禁。她因串謀實施接入裝置欺詐罪及接入裝置欺詐罪(金額超過1,000美元)而獲刑。
案件的第六名被告 Hyun Woo “Scott” Jung(30歲,安大略省)已於2025年2月10日認罪,承認串謀實施訪問裝置欺詐罪及持有並意圖非法使用五份或以上虛假身份證件罪。他將於2025年5月5日接受威爾遜法官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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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實
偽造身份開信用卡消費
起訴書顯示,這6名被告透過非法手段獲取受害者的個人身份資訊,包括社會安全號碼、出生日期和住址。隨後,他們利用這些資訊製作假駕照,並在多個大型全國零售商處開設信用賬戶進行消費。受害零售商包括Ulta Beauty、絲芙蘭(Sephora)、諾德斯特龍(Nordstrom)、梅西百貨(Macy’s)、科爾百貨(Kohl’s)、威廉姆斯索諾瑪(Williams-Sonoma)、迪拉德(Dillard’s)和薩克斯第五大道(Saks Fifth Avenue)。
據調查,該犯罪團伙利用偽造身份在這些零售商處購買奢侈品和高價值商品,並將其轉售以獲取非法利潤,非法獲利至少120萬美元。

值得一提,這些被告的刑期都在12個月以上,尤其是劉斯珍,被判處12個月零1天的刑期,這種刑期很明顯就是衝著移民法的下限來的。因為根據移民法規定,被判刑12個月以上的外國人將被驅逐出境,即使其本人擁有綠卡,也將被吊銷綠卡後驅逐出境。
因此,劉斯珍被判刑12個月零1天,而不是11個月零29天,只有2天的差距,一個是被驅逐出境,一個則可以留在美國。
另一個令人疑惑的是張嘉記(Kar Kee “Steven” Cheung,音譯),根據其英文名來看,應該來自中國臺灣地區。
據瞭解,此次案件的調查由美國國務院外交安全域性(DSS)牽頭,並得到國土安全調查局(HSI)、聯邦調查局(FBI)以及多個地方執法機構的支援,包括阿罕布拉警察局、阿卡迪亞警察局和馬里蘭州貝萊爾警察局。
DSS特別強調,該犯罪團伙不僅利用假駕照騙取信用賬戶,還可能在其他零售品牌開設信用賬戶,擴大欺詐範圍。因此,消費者和零售商需提高警惕,防範此類身份盜竊犯罪。
檢方警告,身份盜竊和金融欺詐在聯邦法律下是嚴重犯罪,最高可判處多年監禁。司法部門將繼續與執法機構合作,打擊此類犯罪,以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