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金蘭,被處理!

日前,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山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鄭金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金蘭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違規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乾地礦吃地礦,大搞權錢交易,透過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等行為,直接或透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鄭金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鄭金蘭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相應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鄭金蘭簡歷:
1992年12月任濰坊市委常委;
1993年03月任濰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1997年12月任濰坊市委副書記;
2002年12月任濰坊市委副書記、濰坊醫學院黨委書記;
2005年07月任濰坊市委副書記(正廳級);
2006年12月任山東省地礦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2007年03月任山東省地礦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年01月任山東省地礦局黨委書記、局長,省政協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3年03月任山東省政協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5年12月退休。
來源: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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