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文傑幼時與父親的合影。受訪者供圖
作者|劉 言
編輯|王亦君
患上了強直性脊柱炎,42歲的陝西男子黨文傑不能在醫院使用自己的醫保治療。直接原因是,他那張2012年12月辦理的陝西省社保卡上,印著另一個人的證件照,無法透過醫院的人臉識別。
這張照片的主人,疑似在25年前,頂替了原屬於黨文傑的部分人生。
“除了在藥店買藥,我沒有使用過醫保,也沒想過要去更換它。我要把它留存著,這是我的證據。”黨文傑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強調。2012年,為了給出生的女兒報戶籍,他發現了自己身份背後的秘密。黨文傑回憶說,那個人名叫王新利,他的家人當時曾承認冒名頂替自己考取了師範學校,當上了公辦教師,也承諾把身份“清清白白”地還給自己。
本以為事情已經解決,令黨文傑沒想到的是,2019年起,他竟因為冒名頂替者的貸款,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多年,今年8月,他再次公開舉報王新利冒名頂替。
王新利8月27日接受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電話採訪時則堅稱,“我不存在冒名頂替的事,辦的人告訴我,他當年收了錢,他是同意的”。

黨文傑的社保卡上,至今仍是另一人的照片。受訪者供圖
中考疑似被冒名頂替
今年6月的一天,在醫院輸液治療的黨文傑接到同事的電話,有個人到單位找他,“挺急的,要當面見我,我問他什麼事,他說當年被人盜用學籍的事。”
黨文傑吃了一驚,除了自己和王新利,還有誰會知道當年自己學籍被人冒用的事?
這讓黨文傑陷入了回憶。1999年,黨文傑在家鄉陝西省渭南市白水縣讀初三,報考了大荔師範學校白水校區(大荔師範學校2005年升格為渭南職業技術學院,白水校區停辦——記者注)。“當時想考師範,一出來就可以拿教師資格證,還包分配。”黨文傑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當教師也是他從小的理想。
父親在白水縣多個鄉村小學支教,黨文傑從小一起跟著生活,耳濡目染,他的爺爺也是教師,“他們也想讓我幹這個,讓我從小就練字、練習寫作。”而黨文傑尤其喜歡畫畫,學校的黑板報幾乎都被他“承包”了。
“所以我當時報的美術專業,希望畢業以後當美術老師。”黨文傑回憶,那年自己先在白水縣考了美術初試,通過後,才前往大荔師範學校所在的大荔縣參加文化課的複試,“當天我和父親回家的時候已經凌晨兩點,但是我們非常開心,因為我覺得當天發揮得非常好。”
出乎黨文傑的意料,他遲遲沒收到錄取通知書,“一直以為是自己能力不夠。”由於當時的政策只有應屆生才能報考師範學校,黨文傑選擇復讀一年後參加中考,進入白水縣白水中學就讀。2004年,他參加高考,考入了陝西工運學院,學習視覺傳達設計,他的戶口也從白水縣西固鎮派出所遷入學校的集體戶,落戶在西安市蓮湖區青年路派出所。
2007年,黨文傑大專畢業,由於家庭條件不好,在校期間他申請了學費緩交,直到工作兩年後,他才把學費繳清,“學校給我開了證明,讓我把檔案和戶籍轉回家。”可到了青年路派出所,得到的訊息卻是“你的戶口已經打回原籍了”。奇怪的是,黨文傑並沒有在家鄉派出所查到自己的戶籍,後來民警告訴他,查到他的戶口被送到相鄰的蒲城縣。
“我就納悶,我是白水縣人,怎麼給我送到蒲城去了?”黨文傑回憶,由於他當時進入西安的一家企業從事美術設計工作,“也沒太在意這回事,感覺畢業以後檔案几乎就用不上了,所以也沒有多問,忙於工作賺錢。”
他心頭的疑問直到2012年才解開。那年女兒出生,黨文傑去派出所為她申報戶口,“我的一代身份證換二代證時出了問題,戶籍室說我和我身份證的頭像不符。”黨文傑趕忙回到家鄉,在白水縣西固鎮派出所的電腦上,他看到一個電子版的二代身份證,“上面的頭像不是我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一模一樣,戶籍資訊寫著已於2009年12月遷入蒲城縣公安局,落在蒲城縣三合鄉教育組,在三合鄉中學任教,他是2007年在蒲城縣城西派出所(現橋陵派出所——記者注)辦的二代身份證。”
由於這一身份證號碼已經申領對應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黨文傑無法辦理自己的二代身份證,他的戶籍資料無法遷回原籍,女兒也落不了戶。
時年57歲的黨文傑父親,多次往返於白水縣與蒲城縣之間,卻遲遲無法解決。2012年10月,他手寫了一封給蒲城縣教育局、公安局的反映信,要求蒲城縣公安局查出假冒黨文傑的人,“迅速揭開假冒身份,把我兒的戶籍身份證號碼歸還我兒黨文傑,以早日辦理戶籍和身份證件;請蒲城縣教育局查出假冒黨文傑的教師,終止使用我兒黨文傑的一切資訊和資料。”
黨文傑和父母多次前往三合鄉中學,尋找“假黨文傑”。幾經交涉,王新利的父親出面,承認了當年“頂替”一事。“說他兒子當年頂替我上了這個學校,所以掏錢買了戶籍,有了這個戶籍就和學籍一樣,能上這個學了,從此以後就以‘黨文傑’的名字上學了。”黨文傑回憶。
至於王新利父親採用什麼手段為兒子辦理假身份,有沒有公職人員參與其中,黨文傑父子都無從得知。
“當時經辦的人說是給了錢的,誰給的我不知道。入學第一年,黨文傑還在學校宿舍見了我,我同班同學就是他同村的。”王新利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但他拒絕向記者透露這名同學的身份,他還質疑,“當時剛上學的時候他就可以舉報了,為什麼過了幾年死無對證了舉報,又想訛一筆錢嗎?”
在王新利看來,“頂替這個事根本就不成立,我辦了一套東西把他擠下去,他上不了才叫頂替。”對於當年他為何要辦“黨文傑”的戶口,他說:“我那麼小,我哪知道這個情況?家人也沒說過。”
王新利也承認,2012年,家人沒有給黨文傑任何錢,“我說你們自己拿回去,我們不要了,我也不想當老師,我當年都未成年,更何況你是之前自己賣出去的。”
黨文傑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回應說,他和家人從來沒有因此事收過錢,也不會收錢放棄當老師的理想。讀高中時他曾去過大荔師範學校白水校區找過同學,後來他的妹妹也考入該校,自始至終沒見過王新利。
“見到王新利的父母,我們也沒有提任何經濟方面的要求,我的父親是老師,他的父親也是老師,我們唯一的訴求就是把我的資訊還給我,給我一個清白的人生,撇清關係就行。”黨文傑解釋,當時他已經在西安站穩了腳跟,透過自己的努力,有夫婦倆雙方父母支援,生活還算不錯。
2012年11月,雙方在城西派出所進行了調解,王新利父親承諾配合黨文傑將王新利的資訊修改、更新,“都做了筆錄”。“民警說他已經是公辦教師,涉及工資卡等變更,要等一個星期。”黨文傑記得,一週後,他接到通知,帶著資料回白水縣西固鎮派出所順利地辦理了身份證,也為女兒上了戶口,“我以為之後再無瓜葛了”。
沒想到,當年年底,黨文傑辦出的社保卡卡面上,顯示的依舊是王新利的頭像。“王新利父親寫的書面材料都給了派出所,我心想要把這張卡保留下來,作為證據。”黨文傑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自此,這張印著他人頭像的社保卡與黨文傑相伴了10餘年。

“黨文傑”曾工作過的三合鄉中學,已成為橋陵鎮三合小學。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攝
另一個“黨文傑”
陌生人李俊的到來帶來了頂替者的新訊息。“終於見到你了。”黨文傑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回憶第一次在醫院見到李俊時的場景,李俊帶著厚厚的一沓材料,自稱為尋找“假黨文傑”奔波了好幾年。
李俊是一名在西藏工作的攝影師。2016年,李俊在成都認識了一個名為“黨文傑”的室內設計師,他不僅開有設計、裝修公司,還對外宣傳是“古玩收藏愛好者、超跑愛好者”,顯得很有實力,兩人相處中很快成了“兄弟夥”。
那時,李俊靠“高原極限攝影”在業內打響了名頭,2017年3月,他成立的工作室租下了拉薩一處文化旅遊主題園區的商鋪,希望透過自己的門面擴大經營。“兄弟”“黨文傑”也就成了裝修工作室的不二之選。2017年12月,他與“黨文傑”任法定代表人的香港善宸設計有限公司、成都善宸建築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先後簽訂了裝修設計、施工合同,合同金額112萬元,設計費9萬元,工期75天。不僅如此,“黨文傑”還與他約定,入股10萬元成為工作室的股東。
長年在野外拍攝的李俊沒想到,裝修過程中,“黨文傑”不斷提高合同的價碼,工期也拖延至近一年,還未投入使用,工作室就出現了地面裂縫、衛生間漏水、地暖無法使用等問題。2019年,李俊將“黨文傑”和兩家公司告上法庭。
“黨文傑”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回應說,自己為李俊裝修根本不賺錢,李俊支付了96萬多元的工程款後,不願意支付尾款,才各種“挑刺”,“裝好了他不經營關我什麼事?”
記者獲得的相關判決書顯示,經鑑定,“黨文傑”及兩家公司已完成的工程價款為50餘萬元,陳設物品總價26萬元,重建、返工、維修總價為18萬餘元,李俊共向“黨文傑”支付115萬元。2021年11月,西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李俊勝訴,要求“黨文傑”及兩家公司返還李俊工程款、違約金、維修費等共計約43萬元。
官司打贏了,執行卻成了難題。李俊發現,“黨文傑”名下很難找到可執行的財產。法律文書顯示,2022年3月16日,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黨文傑”釋出了限制消費令。
然而,李俊卻在“黨文傑”的朋友圈裡看到,他不僅正常坐高鐵,還繼續曬“名車”。透過查詢工商資訊,他發現了貓膩,一家名為“武侯區善辰家居藝術裝飾部”的公司不僅與前述兩公司名稱相似,法定代表人也叫“黨文傑”,卻無法在工商資訊查詢系統中關聯“黨文傑”名下其他公司。
李俊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他透過進一步查詢工商資料發現,這家成立於2011年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號,竟與他認識的“黨文傑”僅相差個別數字,除了歸屬地分屬蒲城縣、白水縣外,只有尾號不同,分別是“1017”與“2737”。後者正是黨文傑本人的身份資訊。
李俊還檢索到,“黨文傑”在雲南、四川等地也有類似的裝修糾紛案件。他懷疑,“黨文傑”持有多個戶籍和身份資訊,利用這些不同的身份資訊,從而規避案件執行、避免限制消費令產生影響,是有預謀的犯罪。
“開工作室是我的夢想,為此辛苦攢下的100多萬元卻幾乎都給了‘黨文傑’,曾經的夥伴們也都自謀出路,我是個較真的人,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李俊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表示,為此,他放下了攝影的主業,到各地全力追查。
2022年年底,李俊查到“黨文傑”名下的兩個車庫,並申請了財產保全,雙方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隨後,“黨文傑”就以支付了10萬元工作室股權轉讓款卻沒有得到相應股權為由起訴了李俊。李俊在庭審中解釋稱,當時雙方簽訂過股權轉讓協議,但協議放在了工作室,在裝修過程中被“黨文傑”帶走了。法院沒有認可這一解釋,2023年年底,二審敗訴,李俊再審申請也被駁回。
“這幾年把精力花在打官司和到處查他的資訊,光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就花了幾十萬元,只出不進,讓我窮得叮噹響,拿不出這筆錢,反而讓我被‘限高’了。”李俊說。

第一次見到黨文傑(左)時,李俊(右)拍下的二人合影。受訪者供圖
本人沒貸過款卻吃官司被“限高”
同樣遭遇“限高”的還有黨文傑本人。
2019年3月,因工作需要,黨文傑前往銀行查詢個人徵信報告,意外發現自己名下竟有8張信用卡,辦理時間從2006年至2013年。這些賬戶中3個發生過逾期,6個賬戶顯示還“未結清”,共計超過80萬元貸款未歸還,各銀行支行屬地均為四川省成都市。
徵信報告中的信貸記錄顯示,2011年1月7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郵儲銀行”)成都市高新區支行發放45萬元人民幣,作為個人住房貸款,2041年到期,截至2019年4月,餘額38.3萬餘元。
從未去過成都,也沒有辦理過信用卡,更沒貸款買過房,黨文傑趕緊向當地的徵信部門反映這一情況,得到的答覆是“建議先去和銀行協商”。
“當時跟我們當地的郵儲銀行反映這件事,希望他們能聯絡成都那邊的支行,請他們調查一下。我社保卡上的資訊能證明,辦理信用卡的人可能是王新利。他們說知道了。”黨文傑說,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銀行將他起訴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該案判決書顯示,“被告黨文傑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亦未提交答辯意見及證據。”而黨文傑表示自己從未收到過任何法院的傳喚電話。
黨文傑猜測,銀行擔心這筆錢成為壞賬,第一時間透過起訴來確認債務。可他不明白,明明貸款的不是自己,“判決書上用的是我西安市雁塔區的地址,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全是我的了,等於貸款全算在我頭上。”
判決書顯示,2019年3月31日,成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黨文傑,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郵儲銀行成都市高新區支行歸還借款本金38.5萬元及利息、罰息、複利(計算至2019年2月20日)579.35元。案件受理費7238元、保全費2499元均由黨文傑承擔。
“後來接到法院的電話,讓我去交訴訟費。我解釋了我的情況,法院說他們只負責這個案件,冒名頂替涉及刑事案件他們不受理。”而在黨文傑看來,“這不是我本人經歷的事情,我沒有必要承擔這個費用。”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此案執行案件結案通知書顯示,此案已於2019年10月21日執行完畢。黨文傑某次出差需要乘坐高鐵,購票時,同事告訴他購票失敗,他懷疑,由於自己欠繳訴訟費用,被法院限制消費。
“限高”給黨文傑帶來諸多不便,他無法跟隨公司同事一起出差,也無法帶女兒乘高鐵出遊。有一次他用本人的銀行卡在取款機取錢,記錯了密碼導致卡被鎖,到櫃檯解鎖時,銀行工作人員告訴他人臉對不上,需要他“去派出所開證明,證明我是我”。開出證明後,他把卡里的餘額全取了出來。
黨文傑沒敢聯絡徵信報告中的其他幾家髮卡行,“聯絡了一家還把我告了”。他曾用自己的身份資訊試圖登入過其中一家銀行的App,以查詢自己在該銀行的開卡狀態,但沒能透過App的“人臉核驗”。
黨文傑納悶,明明在2012年時就已經解決身份證問題,為何2013年11月,還有人冒用他的身份開通訊用卡。
李俊帶來的材料或多或少解答了他的疑問,當年派出所登出王新利冒用的“黨文傑”戶籍後,很可能又為他製作了一個新的、尾號為“1017”的“黨文傑”戶籍。
而王新利手上,還持有一張名為王新利的身份證,戶籍地址位於蒲城縣三合鄉三合村(目前屬橋陵鎮)。
兩個被“限高”的人決定一起挖出王新利的真面目。
頂替者雙重戶口從何而來
今年4月28日,李俊以“王新利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為由,前往蒲城縣橋陵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出具了受案回執。他得知,假“黨文傑”的戶口已遷往其妻子所在的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6月,李俊在崇州市公安機關查詢檔案資料發現,2012年10月17日,蒲城縣城西派出所為“黨文傑”出具了加蓋“戶籍專用章”的《陝西省公民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將與真黨文傑重號的身份證變更為尾號“1017”。此前,“黨文傑”已在崇州市民政局與妻子辦理了結婚登記,2013年以“投靠”的形式將戶籍遷往當地。
7月16日,橋陵派出所向李俊出具了一份《法定期限內無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告知書》,稱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逃跑”等客觀原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決定。
7月29日,在律師的幫助下,黨文傑被解除“限高”。他人生中第一次坐高鐵,就是前往四川崇州,與李俊一起去報案。可當地公安機關回復:因為李俊此前已在蒲城報案,所以當地不予立案。
8月,李俊將黨文傑被冒名頂替的經歷拍成影片,釋出在網上,引起了關注。由於案件涉及渭南市所轄的蒲城縣、白水縣、大荔縣三地,渭南市公安局專門成立了核查組調查此事。
我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程式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據公開報道,2013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全面開展戶口登記管理清理整頓工作,健全完善戶口、身份證管理制度,特別是加快推進人像比對系統建設、強化科技監管,主動發現和登出了79萬個重複戶口,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人員。
2017年4月,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視訊會議上釋出,在為期3年的整頓工作中,全國公安機關共清理重複戶口306.7萬個,清理應銷未銷戶口212.5萬個,糾正登記專案差錯1101萬項,基本解決戶口登記管理中的“錯、重、假”問題,全國戶口和公民身份證號碼準確性、唯一性、權威性目標基本實現。
在此過程中,公安機關在清理整頓工作中共查辦偽造買賣戶口案件430起,查處違法犯罪人員702人;依紀依法查處公安機關內部人員249人(民警188人,警務輔助人員61人),其中,開除處理70人,追究刑事責任69人。
經歷數年清查,王新利為何還能持有多個身份和戶籍資訊?核查組一名成員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對於雙重戶口,2012年前後清查時曾有政策,“保留一個利於生產生活的,其他全部刪除”,他介紹,“現在沒有了,公安部要求‘去偽存真’。”
記者注意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2021年曾在中國政府網公開回復網民提問稱,關於雙重戶口,公安機關歷來堅持“去偽存真”原則,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凡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戶口,應予以保留;經調查核實,凡來歷不明、依據不足、違規辦理的戶口應予以登出。當長期使用的重複(虛假)戶口登出後,公安機關應依規出具重複(虛假)戶口登出證明,為居民辦理其他社會事務提供方便。
可無論是“利於生產生活”還是“去偽存真”,都要求涉及雙重戶口的個人僅保留一套戶口。當年為何為王新利辦理了新的“黨文傑”身份,又保留了“王新利”的身份?對此,前述核查組成員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表示,“我們內部肯定要查清。”
王新利拒絕向記者透露為何持有雙重戶口,他告訴記者,“這是國家正常發給我的,不是我的問題,我沒造假,也沒刻意去拿別人的東西幹什麼。”
據瞭解,核查組8月中旬已協調成都警方,對王新利持有的重複戶口進行了登出。這也讓黨文傑產生了擔憂:“這事沒一個公開的說法,就這樣把王新利冒用的戶口悄悄地刪掉,以後他所有跟‘黨文傑’相關的事會不會都算到我頭上。”
追查冒名頂替過程存在難度
查清當年黨文傑是如何被冒名頂替的,時間似乎成了巨大的阻礙。前述核查組成員介紹,王新利當年就讀的大荔師範學校白水校區已經被撤併,“許多原始檔案還沒翻出來”。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多次聯絡渭南職業技術學院,該校宣傳統戰部辦公室主任張展鵬表示,學校正在調查。截至記者發稿,沒有新進展。
蒲城縣委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那個年代體制機制設定有問題,上中專必須是應屆生,復讀生不行,好多學習好的條件不允許就用了別人的檔案,大多數關係也都處得比較好,是特殊歷史背景下的一個產物。”
王新利是否屬於這種情況呢?8月13日,記者來到王新利位於橋陵鎮三合村的原戶籍所在地進行探訪。一名與王新利年齡相仿的村民告訴記者:“他是個美術生,你覺得學習成績能咋樣?他當時初中都難畢業。”
今年2月22日,李俊曾拉著王新利到成都高新區和平派出所報案,他提供的現場錄音顯示,對於冒名頂替一事,王新利對民警說:“我是因為家庭的原因,是過繼的原因,我就是兩個身份證。”
王新利鄰居告訴記者,王新利家已搬到縣城居住,只有過年才回來,沒聽說他家有姓黨的親戚,“這麼多年了,查出來也回不去從前了,你們還追究他幹啥?”
當地一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想要“冒名頂替”,往往先透過教育部門動手腳,“他得先有了學籍,才會辦理相應的戶籍,才實現頂替。”一起同樣涉及大荔師範學校的冒名頂替案件,一定程度上印證了這一說法。
據極目新聞報道,渭南市合陽縣黑池鎮村民孫翔(化名)1992年被同村人孫義軍(化名)及家人冒用自己學籍、戶籍、姓名、身份證號等資訊,進入大荔師範學校學習。身份問題困擾了孫翔數十年,他考駕照、辦社保都受到影響。
2009年,孫翔將孫義軍和渭南職業技術學院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在媒體上公開道歉,恢復其個人名譽、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損失。報道顯示,當年6月,法院判決孫義軍停止侵害孫翔姓名權的行為,在判決生效後三日內向孫翔書面賠禮道歉;同時,孫義軍賠償孫翔精神損害賠償金1.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報道引用的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1992年,由於孫義軍上初中時系補習生,不符合當時大荔師範學校的報考條件,便使用孫翔的姓名、學籍檔案,並向大荔師範學校繳納了捐資助學款1萬元後被錄取入學,“在戶口遷移時,孫義軍家人透過熟人關係,在黑池鎮政府辦理了一個與原告孫翔人口資訊完全一致的假戶口遷往大荔。”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了冒名頂替罪,規定對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目前我們發現,王新利的冒用行為發生在立法之前,我們很難去追訴。”核查組一名成員告訴記者,該案辦理的難點之一在於法律的溯及力和時效,如果以冒用他人身份資訊的治安案件來處理,治安案件的追訴期也只有6個月,“我們也在進一步核查,能立案肯定立案。”
李俊對此有不同看法,在他看來,王新利至今仍以“黨文傑”的名字生活,顯然冒名頂替行為還沒有停止。今年3月,王新利甚至曾以“黨文傑”的身份起訴李俊侵犯其人格權。5月29日,此案在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開庭,庭審中李俊反映了王新利多重身份問題,法院以“當事人不適格”中止了審理。
或涉“吃空餉” 當地仍在調查
儘管王新利“不願當這個老師”,但他冒名的“黨文傑”畢業後,還是進入蒲城縣三合鄉中學任教,2015年7月,經個人申請,蒲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覆,從教育系統辭職。但記者從公開報道和工商資訊中發現,至少自2012年起,王新利已在成都以“黨文傑”的身份從事裝修室內設計工作,並在成都註冊了多家公司。一名他的前同事則稱,早在2008年前後,“王新利就已在西安一家裝修公司工作”。王新利因此被質疑存在“吃空餉”等問題。
對此,王新利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堅決否認,“2015年以前沒在蒲城以外的地方做過設計師的工作”。
對此,8月23日,蒲城縣教育局教師股負責人對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回應,由於三合鄉中學已被撤併,原址已改為橋陵鎮三合小學,“檔案資料不全,正在找人翻。兩名當時在三合工作的老同志,說他在學校。因為時間久遠,光空口說也不行,要把當時會議記錄、任課表這些佐證資料找出來,看當年到底啥情況。”
弔詭的是,李俊在崇州市查詢到的“黨文傑”戶籍材料裡,有一份“黨文傑”2013年投靠妻子將戶口遷往四川的證明。這份無業證明由蒲城縣原勞動局2013年4月6日為“黨文傑”開具,顯示他“2009年8月企業改制下崗”。這些材料孰真孰假,究竟誰為此違規辦理,還需等待核查組進一步調查明確。
黨文傑也在等待調查結果。李俊眼睜睜地看著黨文傑的身體狀況漸漸變差,“有時候不能直接轉頭,要挪動腳步才能轉身。”強直性脊柱炎手術治療費用較高,黨文傑無力自費負擔,只能做些緩解治療,卻不甘心換掉作為證據的社保卡。
8月23日,渭南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關於冒名頂替行為,核查組目前仍在循線溯源,因中間經辦人幾年前已去世,給調查工作帶來諸多困難,核查組正在多點突破,有進展會及時公佈。”
– END –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