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創集團原董事長被判死緩

來源: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澎湃新聞
2025年6月30日,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訊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愛慶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以受賄罪判處李愛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李愛慶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愛慶受賄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年訊息,李愛慶先後任北京國資公司、首創集團“一把手”。他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民營企業主賄賂2億餘元,是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北京市監委查獲的受賄數額最大的案件。從“一把手”淪為“一霸手”,他的墮落始於理想信念動搖、權力觀念扭曲。
他自詡為國資公司“大救星”,是絕對權威、不受任何規章制度約束的特殊權力者。任職期間,李愛慶任人唯親,嚴重破壞所在單位政治生態。某次討論幹部任命時,黨委決議、幹部簡歷等材料一概沒有,但他仍一手強推。
李愛慶身邊“群狼環伺”,他不以為害,反以為樂。與某私企合作某專案,李愛慶收受該私企老闆好處費1.6億餘元。某企業負責人馬某某,十幾年來深度參與李家大事小情,投入財物2800餘萬元。雙方心知肚明,面上親近,不過是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遮羞布。馬某某從李愛慶手中低價拿專案,賺得盆滿缽滿,李愛慶則享受這種“管家式服務”,“就跟有個錢包一樣,感覺越來越好”。
眼見東窗事發,李愛慶燒香磕頭、轉移贓物、假造賬目、掩蓋證據。然而,他早已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點關注物件,“老熟人”也第一時間和盤托出不當往來。他到案後,曾在他權力照拂下的兒子、哥哥、侄子甚至司機都因涉案,同步接受調查。
2021年7月6日,據北京市紀委監委訊息: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市十五屆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愛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愛慶曾長期在北京市財政局任職,曾任北京市財政局工業企業財務管理處幹部、北京市財政局總會計師、北京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0年1月,他調任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2002年3月他任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6年9月至2020年4月,他任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李愛慶簡歷詳細如下:
李愛慶,男,漢族,1959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大學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2年8月至1985年2月,任北京市財政局工業企業財務管理處幹部
1985年2月至1986年7月,任北京市財政局辦公室副主任;
1986年7月至1991年8月,任北京市財政局工業企業財務管理處副處長;
1991年8月至1994年8月,任北京市財政局工業企業財務管理處處長;
1994年8月至1995年2月,任北京市財政局工業企業財務管理處處長兼第一分局分局長;
1995年2月至1998年6月,任北京市財政局總會計師;
1998年6月至2000年1月,任北京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6年3月至1999年1月在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專業在職學習,攻讀經濟學碩士學位);
2000年1月至2000年9月,任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2000年9月至2002年3月,任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02年3月至2006年2月,任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06年2月至2016年6月,任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01年3月至2009年12月在華中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在職學習,攻讀管理學博士學位);
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市十五屆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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