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百度百科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025年3月17日訊息,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譚瑞松涉嫌貪汙、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對譚瑞松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4年8月30日訊息,譚瑞松被查;今年2月24日訊息,譚瑞松被開除黨籍。

經查,譚瑞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交易;道德敗壞;毫無紀法底線,“靠軍工吃軍工”,侵吞鉅額公共財物;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改制併購、承攬工程專案、職工錄用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譚瑞松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譚瑞鬆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譚瑞松詳細簡歷如下:
譚瑞松,男,漢族,1962年2月出生於吉林省吉林市,湖南攸縣人,北京航空學院學士、哈爾濱工程大學工程碩士、博士,研究員級高階工程師。曾任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1983年8月,本科畢業於北京航空學院發動機設計專業;
2002年3月,獲哈爾濱工程大學船舶與海洋工程碩士學位;
2006年6月,獲哈爾濱工程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學位;
1983年起,先後在哈爾濱東安汽車發動機製造公司擔任東安公司工藝員;東安公司工藝室主任、車間技術副主任;東安公司車間主任;
1994年9月-1995年6月,任哈爾濱東安汽車發動機製造公司副總工程師;
1995年6月-1998年8月,任哈爾濱東安汽車發動機製造公司副總經理;
1998年8月-2000年1月,任哈爾濱東安汽車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0年1月-2004年4月,任哈爾濱東安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2004年4月起,任哈爾濱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04年9月-2008年11月,任中航二集團副總經理;
2008年7月-2012年3月,任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兼中國航空工業集團保密委員會主任;
2012年3月-2018年5月,任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董事;
2018年5月-2023年3月,任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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