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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曾說《紅樓夢》是一個讓人迷失的文字,“迷失以後做出的每一個判斷都可能是正確的,但有些個解釋又永遠不能得到滿足的,……這種迷失現象是其他作品所沒有的”。不同知識背景、不同秉性的人進去了這個迷宮,懷著不同的期許去尋求,似乎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但又不能完全滿足。
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堅持多年的《紅樓夢》閱讀已經印證了這種迷失。因為我越來越確信,如果不和清代的法律與社會相印證,很多《紅樓夢》裡的人物都無法被完整理解。而我這樣的確信也是透過對清代法律與社會的研習才逐步形成的。很多人都認為文學與法律相距甚遠,透過文學作品去了解特定時代的法律,似乎並不合於時下法學研究中炙手可熱的教義學方法,透過特定時代的法律背景去了解文學作品的內涵,似乎也不合於時下文學研究的主流。如果法學研究在面對古代法、比較法這些主題的時候,仍然堅持把國家法律的紙上條文和運用這些條文的判決作為唯一可以考察的物件,很難想象這樣的研究何以能夠解釋古代的法律為什麼會消亡。面對古代法這樣的主題,只有當時的文學作品才能提供對那些已經消亡的法律的深刻反思。同樣,如果文學研究在面對古代人物和社會現象時,完全脫離當時政治法律的限制去作以今度古的闡釋,得到的結論也可能蒼白甚至荒誕。
不是所有文學作品的創作都會追求其中法律細節的真實,但是任何一個作者都不可能完全脫離當時社會法律背景的限制,這種限制包括寫作不要去觸犯當時法律的禁忌,包括作者具備的法律知識對人物行動造成的不自覺的限制,還包括作者對當時法律是否實現公正的批判與反思。作為一個清代法律與社會的研習者,我對《紅樓夢》多年的研讀讓我確信作者具備對當時禮制和法律的全面瞭解。透過《紅樓夢》中很多人物的選擇,從寶黛姻緣到柳湘蓮退親,從賈政痛打兒子到探春不認舅舅,從賈雨村初仕不利到王熙鳳的窮途末路,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當時的禮法為他們的選擇劃定了邊界。《紅樓夢》中人的階層和升降浮沉,也都有當時的法度在無形規約。具體到細節來說,“威逼人致死”這樣現代讀者很少知曉的罪名在《紅樓夢》裡明明白白地出現了(第六十六回),“以屍訛詐”(圖賴)這樣清代特有的法律社會學現象也明明白白地出現了(第四十四回)。

所以,只有瞭解曹雪芹生活時代的法律與社會,《紅樓夢》才可能得到更為豐富而真切的理解。當我瞭解了清代關於婚姻繼承的國家法和民俗,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林黛玉來到賈府,為什麼她的父親沒有在林氏族人中為自己立嗣,也明白了寶黛悲劇的根源並非包辦婚姻的無情,而是他們自己選擇了不與世俗合作的人生態度。我也明白了尤三姐為什麼會稱自己是“金玉之質”,明白了尤氏母女組成的這個沒有男性的原生家庭在當時的社會是多麼的弱勢,以及宗法禮教對這類女性的殘酷無情。當我瞭解了清代關於良賤等級和賤民生活狀況的眾多史料,我漸漸能體會賈府中妾侍、奴婢、僕婦、伶人們生存的無奈和艱辛,她們的生命
原來那麼脆弱,瞬息就可能被處於社會高位的人輕輕毀掉。當我瞭解了清代關於親屬相姦罪和威逼人致死罪的法社會學的豐富的研究,我漸漸理解了秦可卿絕命的意味,那並不是一個道德有嚴重瑕疵的女性的羞憤自縊,而是一個根本無法尋求正當法律救濟的性犯罪被害人的理性反抗,我也理解了為什麼很多女性的自殺都會在賈府掀起不小的風波,讓涉事的人害怕官府的介入。當我瞭解了中國古代關於收孥、緣坐、籍沒的漫長的刑罰史,我也終於領悟了《紅樓夢》失傳的八十回後真本會是一個讓人無法直視的慘淡結局,大觀園的青春少女們會遭遇怎樣的嚴酷命運,而這樣的悲劇在中國幾千年來已經無數次上演,被迫害和毀滅的那個群體甚至根本不能發聲記錄她們的血淚……

《紅樓夢》劇照
然而我仍是迷失的,因為這也許只是《紅樓夢》豐富意蘊中的一個側面。但我在迷失之餘,不得不感佩曹公寫作的高妙。他寫出生活的真實,是務必要讓這種真實符合當時社會的各種邏輯的,包括法律的邏輯。而塑造這種真實所需要的寫作技巧,以及對當時法律與社會的認知,要遠遠超過很多專業法學家的書齋體會。只有究天人之際也懷大慈悲心的大智者,才能寫出《紅樓夢》這樣讓不同來路的人都不虛此行也都迷失在其間的大造化之作。
《紅樓夢》寫出了眾多人物的死亡,其中絕大部分是女性。幼時讀《紅樓夢》,我總不願讀這樣的地方,也並未悟出這和其他的書有什麼不同,及至年長,讀了各樣的書,才看出這書中的慘淡與悲涼。
清代文人諸聯評《紅樓夢》時寫道:
人至於死,無不一矣。如可卿之死也使人思,金釧之死也使人惜,晴雯之死也使人慘,尤三姐之死也使人憤,二姐之死也使人恨,司棋之死也使人駭,黛玉之死也使人傷,金桂之死也使人爽,迎春之死也使人惱,賈母之死也使人羨,鴛鴦之死也使人敬,趙姨娘之死也使人快,鳳姐之死也使人嘆,妙玉之死也使人疑,竟無一同者。非死者之不同,乃生者之筆不同也。
這些生命的結束讓人各感不同,正因為她們活出了各樣不同的形態。一部書裡每個人都活得那樣生動那樣真實,中國的古典文學中只有《紅樓夢》能做到。人如果超越性別的侷限,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認同。魯迅先生曾說,中國人讀《紅樓夢》最常見的反應就是鑽進去做了其中的某一個人物。如果做了這樣的選擇,或者就很難再去理解其中的其他一些人物。人在生命的不同階段,卻可能有不同的體驗,或者會不斷轉變,超越自己,做《紅樓夢》中不同的人。

《紅樓夢》中記錄的中國社會,離今人已經很遠了,經過清末以來的歷次政治法律變革,那書裡作為背景的制度和宗法,都已經差不多解體了。所以今人讀《紅樓夢》時,雖然讀者都在不自覺地選擇做了某一個《紅樓夢》里人,實際上卻都已經不復《紅樓夢》里人。而如果不瞭解當時的制度和宗法,可能我們並不能完全理解書裡那些被我們認同、不認同和否定的人。不要說今人,百年前俞平伯作《紅樓夢辨》時,清末修律、辛亥立制的洗禮就已經洗去了中國舊社會的很多舊制度與舊倫理,讓《紅樓夢》中的很多人變得不那麼可解了。
《紅樓夢》裡邊很多犧牲的人,這些人絕大多數是女性。中國古代一直存在尖銳的階級鬥爭,但是宗法社會對女性的壓迫無法名之為“階級鬥爭”,這其中只有壓迫,很少反抗,因為被壓迫的群體根本不具備反抗的能力,遑論鬥爭,甚至都沒有言說自己苦難的載體。兩千多年來的史家、理論家們可能都從不同側面記錄了不同的階級鬥爭,但只有到了中國古代社會臨近末尾的階段,才出來一部《紅樓夢》,用社會史的形式記錄了宗法社會對女性的深重壓迫和殘酷無情,表達了對這種社會不公的幾近絕望和深刻反思。《紅樓夢》開篇就表示它的主旨是要為“閨閣昭傳”:“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這些閨閣中的卓越女性,在古代正史的書寫中,只有節烈的事蹟會留下痕跡,在古代文學史的書寫中也罕見留下她們的作品,她們的個性、才華和見識,在《紅樓夢》之前罕有真正主體性的記錄,更罕有對這種缺失的追問。

今人是幸運的,因為有了《紅樓夢》,有了很多代中國仁人志士的反思和奮爭,《紅樓夢》中那個無情吞噬女性生命的舊社會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我們讀《紅樓夢》時才已不復《紅樓夢》里人。但我們仍然感到自己都是《紅樓夢》里人,因為《紅樓夢》中記敘的那些鮮活真實的生命,就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上延續她們的印記。那些生命都那樣短暫,如曹子建詩云:“天地無終極,人命若朝霜。”(《送應氏二首》)但她們的美麗、智慧與青春永存,因為《紅樓夢》的不朽記敘。
(本文原載自《命若朝霜》引言,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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