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初,安大略省金斯頓市三個繁忙路口的司機並不知道他們正受到監視,但警察在他們上方盤旋,放大鏡頭,抓住那些開車時使用手機的人。
截至 5 月 7 日,警察已開出了 20 張分心駕駛罰單,每張違規行為都被上空飛行的無人機拍了下來。
這是金斯敦警方首次使用這種策略,當居民們聽說正在發生的事情後,社交媒體上開始出現激烈的爭論,有人認為這種做法已經越界,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需要採取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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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斯科特·弗雷澤表示,警方只是利用新技術來收集調查人員一直用作開車時發簡訊證據的照片。
但法律專家認為,這是侵犯隱私的行為,相當於無理搜查,違反了加拿大的《權利和自由憲章》。
憲法團體威脅採取法律行動
熱衷於隱私問題的當地律師多米尼克·奈莫爾 (Dominic Naimool) 表示,當他聽說無人機被用來監控司機時,他感到驚訝和擔憂。
“在加拿大,法院一直在向我們解釋,侵犯隱私如果合理,就必須是必要的,並且要儘可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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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穆爾表示,雖然警方有自己的職責,但他們的執法方式必須與人民的權利相平衡。
“這些事情往往進展緩慢,然後突然發生,”他說。“在我們目前正在應對諸如廣泛存在的面部識別和無差別監視等問題的時代,看到無人機被廣泛使用,這令人擔憂。”
他聯絡了加拿大憲法基金會(CCF),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本週早些時候,該組織致信弗雷澤,呼籲警方立即停止使用無人機記錄車內駕駛員。
律師稱居民覺得這“令人毛骨悚然”
該組織辯稱,這種做法違反了《憲章》第8條賦予加拿大公民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自由。加拿大公民權利委員會還警告金斯頓警方,如果該機構不停止這種做法,他們打算將之告上法庭。
該組織的憲法律師喬希·德哈斯 (Josh Dehaas) 表示:“很多金斯敦居民對此感到擔憂,他們覺得這令人毛骨悚然,並詢問這是否合法,而我們認為這並不合法。”
德哈斯表示,他不知道加拿大或美國有任何其他警察部門以類似的方式使用無人機。
他說:“我們認為,金斯頓是侵犯人權的先鋒。”
安大略省前隱私專員安·卡沃基安(Ann Cavoukian)也從未聽說過這種方法,並稱其“荒謬”。
雖然以前人們也曾使用紅燈攝像頭、照片雷達甚至高速公路上空的飛機來執行交通法規,但卡沃基安表示,無人機的侵入性更強。
她說:“人們在車裡時可以享有隱私。”
“如果你被無人機近距離拍攝……你的隱私就被洩露了。你沒有隱私。”
警察問道:“有什麼區別?”
弗雷澤表示,多年來,該部門一直使用無人機進行各種活動,從事故重建到聖帕特里克節慶祝活動期間的人群監控。
弗雷澤表示,儘管他知道此次執法行動引發了爭議,但居民們也親自攔下他或致信他,表示他們感謝政府為制止分心駕駛所做的努力。
“你只需要開車轉五分鐘,儘管被吊銷駕照三天,罰款超過 600 加元,但每個人都在打電話,”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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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過去警方曾使用公交車和貨車來監視可能邊開車邊發簡訊的過往車輛。弗雷澤表示,他們用這種方法拍攝的影像與無人機收集的證據“難以區分”。
他問道:“我坐在卡車裡透過你的窗戶往下看,和一架無人機在 120 英尺的高空透過你的窗戶往下看,這有什麼區別呢?”
負責人表示,這樣做的目的絕不是為了窺探司機手機螢幕上的內容,也不是為了窺探車內可能發生的任何其他事情。
“如果我們認為這是對個人隱私的侵犯,我們就會尋求許可或授權,”他說。“但我們不會獲得任何我們無論如何都無法獲得的資訊。”
至於訴訟威脅,弗雷澤表示,警方將評估 CCF 的論點並考慮其意見,如果法院裁定警方不應使用無人機抓捕分心駕駛者,警方將遵守。
奈穆爾表示,他希望警方認識到他們的做法並非是對隱私的輕微侵犯,應該透過法律的視角進行審查。
他說:“我希望金斯敦警方在部署監控技術時能夠重新考慮,並考慮它可能產生的重大影響,不僅是對社群居民的影響,還有他們開創的先例。”
參考連結:
https://www.cbc.ca/news/canada/ottawa/kingston-police-drone-distracted-drivers-privacy-concerns-1.753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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