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惡意返鄉”的縣長升官了,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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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官場的好訊息,最近有點超標了。

那邊,賜紅馬的張琳琳書記,剛官復原職;

這邊,發明“惡意返鄉”的董鴻縣長,就要升官發財了。
由縣長而升任縣委書記,董鴻和張琳琳一樣,也是一把手了。
組織上對董鴻委以重任,那必定是對董鴻的能力、思想、覺悟、黨性等等,都給予充分信任,認為他是一個好乾部,對吧?
那鄲城縣人民真是有福了。
只是不知道,鄲城縣人民以後會不會因為別的原因,再被董鴻書記拒之縣城門外。
畢竟,這事董鴻在行啊。
兩年前,還是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縣長的董鴻就說過

“凡是中高風險地區試圖返回,不講你有沒有疫苗接種證明,不講你有沒有48小時核酸檢測,你只要返回,先隔離再拘留。”
“先隔離再拘留”,這話一齣,就被人罵得狗血臨頭。
但萬萬沒想到,董鴻還委屈上了,接著趕緊回應說影片經過剪輯,不真實,剪輯掉了“不聽勸阻,惡意返鄉”等內容:
“我在檢查疫情防控工作時,聽說李樓鄉大宋行政村有6個人現在在高風險地區,要回來,說的話很難聽,說‘槍斃也要回來’。我聽說這個事,在前幾天的會上說,凡是不遵守省市縣疫情防控規定,不聽勸阻,惡意返鄉的,只要返回先隔離再拘留說這個話的目的,是保證群眾安全。”
好傢伙,在董鴻縣長看來,只要“不聽勸阻,惡意返鄉”,就可以被“先隔離再拘留”。
這是權力的任性和霸道。
首先,什麼叫“惡意返鄉”?難道返鄉還有善意和惡意的區別?同樣是回鄉,怎麼算“惡意”,怎麼算“善意”?
其次,就算是有些人從中高風險區要回家,或者說回家之後沒有向村幹部報備,這能不能被冠以“惡意回鄉”的罪名?“惡意”還是“善意”,是縣長說了算的嗎?如果縣長說了不算,有法律和法規來界定惡意與否嗎?
再次,疫情期間,從高風險區返鄉,“先隔離”是抗疫措施的一種選擇,我相信老百姓可以理解,甚至予以配合。但,“再拘留”的法律依據何在?拘留是什麼?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性措施,要以相應的法律為依據,針對特定情形,遵循一定的程式。就算是公安機關,也不能隨隨便便就去拘留老百姓。現在的中國公民在沒有犯法的情況下,是可以隨便拘留的嗎?
但這些,董鴻縣長全部在乎。是不是違反法律,會不會激發民憤,寒了民心,都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但他卻可以打著“保證群眾安全”的大旗,做著傷害群眾感情的事情。

董鴻縣長可不僅僅只是說說算了,還真的付諸了實踐。

周口鄲城縣融媒體中心報道,鄲城縣汲冢鎮王管村村民劉某某,在明知疫情防控返鄲需要報備政策情況下,於2022年1月5日從上海市靜安區返回鄲城縣汲冢鎮王管村家中,截至1月17日,劉某某未進行過核酸檢測,且未向村幹部報備行程及身體健康狀態。警方依法對劉某某採取行政拘留措施(先隔離後拘留)。
周口鄲城縣融媒體中心得意洋洋地宣佈:

返鄉不報備著(者)將被依法拘留。

一個縣長,公然違反法律,以對公安機關的絕對掌控為後盾,來威脅人民群眾。央媒怒批,網友怒罵,董鴻縣長非但沒受到處罰,甚至還加官進爵。

請問,這算不算是惡意升職?

當地就沒有更優秀的人才了嗎?非得讓一個曾經傷害了全縣人民的縣長,去當一把手?還是說董鴻有著被人無可替代的能力,非他不可呢?

我不知道,我只是很好奇,鄲城縣人民對此是持什麼態度呢?既然目前處於公示期,且留了監督電話,有沒有人打電話表示反對呢?
哦對了,作為人民群眾,我可以持反對意見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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