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校畢業女精英空手套白狼利用大資料狂卷銀行1.75億美元


近日,備受矚目的查理·賈維斯(Charlie Javice)涉嫌欺詐摩根大通案在紐約聯邦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賈維斯是助學創業公司Frank的創始人,該公司曾以簡化學生財政援助申請流程而聞名。然而,這位曾登上福布斯“30位30歲以下精英”榜單的年輕企業家,如今卻因涉嫌在1.75億美元的收購交易中欺詐摩根大通而面臨刑事指控。
家境優越
查理·賈維斯家境優越,1993年出生於美國紐約,成長於一個金融世家。其父親是華爾街資深投資人,擁有豐富的行業經驗。得益於良好的家庭教育和自身努力,她以優異的成績考入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在大學期間,她展現出卓越的學習能力,不僅主修金融專業,還同時攻讀運營與資訊管理課程。憑藉出色的學術表現,僅用三年時間就完成了本科課程,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充分展現了其過人的才智與勤奮。在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就讀期間,賈維斯對金融和科技產生了濃厚興趣。
賈維斯在上學期間就展現出創業野心。她與同學共同創立了一個名為“PoverUp”的組織,旨在透過學生小額捐款向貧窮國家的企業家提供貸款。然而,她在宣傳中常常誇大成績,例如聲稱組織每月或一個半月能吸引50所學校加入,並設定了覆蓋全球1億學生的宏大目標。她還謊稱獲得了10萬美元的泰爾獎金並拒絕接受,同時宣稱籌集了30萬美元資金,但實際上該組織從未發放過任何貸款。畢業後,PoverUp便悄然解散。
2013年,賈維斯與一位以色列企業家合作成立了Tapd公司。公司最初專注於求職類產品,隨後轉型為大學生提供替代信用評分服務。然而,由於缺乏市場調研、未能獲得監管批准等問題,公司在18個月後宣告失敗。更糟糕的是,賈維斯還被合夥人起訴,為這段創業經歷畫上了不完美的句號。
畢業後,她曾在高盛(Goldman Sachs)和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等頂級金融機構實習,積累了豐富的行業經驗。然而,賈維斯並不滿足於傳統的金融職業路徑。在大學期間親眼目睹了許多同學因複雜的財政援助申請流程而陷入困境,這激發了她創業的靈感。
2016年,年僅23歲的賈維斯創立了Frank,旨在幫助學生更輕鬆地申請財政援助。公司迅速吸引了大量關注,並在短短幾年內獲得了包括阿波羅全球管理公司聯合創始人馬克·羅文(Marc Rowan)在內的知名投資者的支援。



名不符實
Frank的成功起步,使賈維斯成為科技創業圈的明星。2019年,她登上了福布斯“30位30歲以下精英”榜單,被譽為“改變教育的年輕領袖”。2021年,摩根大通以1.75億美元收購了Frank,賈維斯也被任命為摩根大通的學生解決方案負責人,年薪30萬美元,並獲得了2100萬美元的股票收益和2000萬美元的留任獎金。
後來,Frank平臺使用者反響不盡人意,很多使用者認為這個平臺就是“騙局”。賈維斯就著手出售公司,宣稱 Frank 平臺有 500 萬客戶,幫助了 6000 多所學校的學生,但實際平臺使用者不到 25 萬。她花費 1.8 萬美元聘請資料科學教授偽造了平臺資料和使用者資料。摩根大通最後以 1.75 億美元收購 Frank 公司,賈維斯加入摩根大通並獲 2000 萬美元留任獎金。
這場與摩根大通的交易在 22 個工作日內完成,因為摩根大通急於在其他銀行搶佔先機之前,抓住這家與年輕客戶這個利潤豐厚的市場有聯絡的初創公司。
他們冒險一試,但輸了!
在完成對Frank的收購後,摩根大通展開了一項大規模的客戶營銷活動,向Frank的部分客戶傳送了40萬封電子郵件。然而,這次營銷活動的效果遠低於預期,郵件的送達率僅為28%,而其中僅有103位收件人打開了郵件中的連結,這一結果與正常的營銷效果存在顯著差距。隨後,銀行在調查中發現,賈維斯提供的平臺資料存在嚴重造假行為,所有資訊均為虛假內容。基於這一發現,摩根大通在特拉華州聯邦法院對賈維斯提起了訴訟。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賈維斯犯有詐騙罪,並最終判處其30年有期徒刑。
在庭審的開庭陳述中,助理檢察官拉什米·巴斯卡蘭(Rashmi Baskaran)指出,賈維斯在交易中實施了“大規模欺詐”,透過偽造客戶資料誘使摩根大通完成收購。賈維斯在交易完成前聯絡了一名大學時代的朋友,購買了“四百萬人的現成資料”,以掩蓋公司實際客戶數量的不足。
“他們離達成一筆能讓他們成為百萬富翁的交易很近了。只有一件事阻礙了他們:真相。”Rashmi Baskaran在法庭上表示。
在庭審過程中,檢方出示了多項證據,包括賈維斯與前Frank高管奧利維爾·阿馬爾(Olivier Amar)之間的WhatsApp訊息。在這些訊息中,賈維斯曾形容被霍姆斯欺騙的投資者為“老練的混蛋”,並認為“投資者應該受到譴責”。
然而,法官阿爾文·赫勒斯坦(Alvin Hellerstein)裁定,這些訊息不得作為證據使用,並提醒陪審員本案的核心在於賈維斯是否在交易中撒了謊。
賈維斯的律師何塞·貝茲(Jose Baez)則辯稱,摩根大通在交易後因聯邦法規變化感到後悔,試圖透過指控欺詐來取消交易。貝茲強調,賈維斯在交易中表現誠實,並指出摩根大通在短短22個工作日內就完成了交易,顯示出其對Frank的強烈興趣。貝茲在法庭上試圖將責任歸咎於摩根大通,稱其在交易中未能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他們賭博輸了,現在他們想為此毀掉一個人的生活。”貝茲說。
案件反思
此案不僅關乎賈維斯的個人命運,也引發了關於科技創業公司盡職調查和創業文化的廣泛討論。賈維斯的案件被比作Theranos創始人伊麗莎白·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的欺詐案,後者因欺詐投資者被判刑11年。兩起案件的相似之處在於,創始人均被指控透過誇大公司實力和前景來吸引投資。
摩根大通執行長傑米·戴蒙(Jamie Dimon)在案件曝光後曾形容收購Frank是一個“巨大的錯誤”。2023年初,摩根大通關閉了Frank,並解僱了賈維斯。此後,賈維斯起訴摩根大通,要求賠償與內部調查相關的法律費用,並聲稱她在有資格獲得2000萬美元留任獎金之前被解僱。
此外,賈維斯的案件再次引發了人們對福布斯“30位30歲以下精英”榜單所謂“詛咒”的討論。近年來,多位曾上榜的年輕企業家因法律問題陷入困境,包括藥品欺詐犯馬丁·施克雷利(Martin Shkreli)和FTX創始人薩姆·班克曼-弗裡德(Sam Bankman-Fried)。賈維斯的案件被視為這一“詛咒”的最新例證。
“查理·賈維斯加入了一個不受歡迎的俱樂部,這個俱樂部被‘福布斯30歲以下30人詛咒’所困擾,”一位評論員在庭審期間表示。
ref:
https://apnews.com/article/frank-founder-charlie-javice-charges-844589b428c50fe50ba720062bc5bc0b
https://www.theguardian.com/business/2025/feb/10/trial-of-forbes-30-under-30-honoree-set-to-lift-lid-on-startup-culture
https://www.cnbc.com/2023/04/04/frank-founder-charged-with-fraud-over-175-million-jpmorgan-de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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