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報案了

百度發聲明 + 報案
“百度副總裁女兒開盒孕婦”事件有一丟丟丟丟的新進展,那就是百度終於公開回應了。
3 月 19 日傍晚,百度官方微信公號發了一則宣告:
近日,“謝廣軍女兒開盒”事件引發了大家的關注和擔憂,百度堅決譴責這種竊取和公開他人隱私的網路暴力行為。百度對於任何侵犯使用者隱私的行為都是零容忍。
實際上,百度內部實施了資料的匿名化、假名化處理;資料儲存和管理實行嚴格隔離和許可權分離,任何職級的員工及高管均無許可權觸碰使用者資料。百度安全部門反覆調取了相關日誌,並查驗當事人許可權。結果表明,開盒資訊並非源自百度。
經過調查,開盒資訊來自海外的社工庫——一個透過非法手段收集個人隱私資訊的資料庫。相關調查過程已取證,並得到公證機關公證。
網上流傳的“當事人承認家長給她資料庫”的截圖,內容為不實資訊此外,事件期間,社交媒體出現了大量文案高度雷同的造謠內容。針對相關網路謠言,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百度的信任與理解,也歡迎大家繼續監督我們的工作。

什麼是“開盒”?

前幾天轉發了相應報道,小蒜我看留言區還是有網友不清楚,這裡科普一下:
“開盒”,又稱“人肉開盒”或“開盒掛人”,是一種網路用語,指透過各種手段獲取他人的個人資訊,如姓名、住址、電話、照片、身份證號碼等,並在網上公開曝光他人的這些隱私資訊,甚至進行電話騷擾、網暴攻擊、恐嚇威脅等違法行為。
“開盒”一詞最初來源於貼吧,意思與“人肉搜尋”相近,每個人的網路社交賬號就像一個個盲盒,開啟盒子獲取某個人的個人資訊,就是所謂的“開盒”。
“開盒”行為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其暴力行為不僅在網路上,還可能延續至現實生活中,同時也擾亂了網路秩序,給公民個人資訊安全帶來極大隱患。
部分“開盒者”是為了宣洩情緒、取樂,部分是為了吸引眼球、獲取流量和粉絲,還有部分將其變成了一門生意,收取費用。

“開盒”行為有什麼樣的處罰?

“開盒”行為可能涉嫌以下犯罪行為:
1、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根據 2023 年 9 月“兩高一部”釋出的《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組織“人肉搜尋”,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釋出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定罪處罰。刑法第 253 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比如,違法所得達 5000 元以上的,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達到一定數量的,就可能涉嫌此罪。
2、侮辱罪:如果在“開盒”過程中,透過散佈他人隱私、惡意詆譭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例如,在網路上釋出侮辱性言論、圖片或影片,對他人的名譽和人格造成嚴重損害,且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如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後果。
3、誹謗罪:在“開盒”時故意捏造虛假事實並加以散佈,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以誹謗罪論處。比如,無中生有地編造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或不道德行為,並在網路上廣泛傳播,導致他人社會評價降低。
4、尋釁滋事罪:“開盒”者如果在網路上隨意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情況,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例如,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在網路上對他人進行無端的辱罵和攻擊,引起公眾恐慌或造成網路秩序嚴重混亂。
5、如果“開盒”者進一步獲取錢財,則可能會構成敲詐勒索罪等。
6、未成年人實施“開盒”行為,達到一定年齡和情節標準的,也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網友評論

在百度微信公號的留言區,熱評是這樣評論的:

在澎湃新聞的留言區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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