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州一對情侶買了新房子,卻因一名男子霸住拒絕離開,讓他們無法搬進新家中。此為示意圖。(美聯社)
對於紐約州一對情侶來說,購買一棟新房子變成了一場噩夢,因為佔據房屋的一名不速之客拒絕離開,讓他們無法搬進新家中。
羅徹斯特(Rochester)屋主瑞安.福茲(Ryan Folts)和他的女友凱特琳.皮茲(Caitlin Pitts)告訴新聞電視臺News 8,說他們在2024年1月的一場拍賣會中,買下這棟被法拍的房子,雖然他們在購屋時知道房子有人住,卻不知道自己即將面臨什麼程度的恐怖情況。
福茲說,霸住者不僅拒絕離開,還從另一單位收租,而地稅卻是他和女友支付。
福茲說,他和女友皮茲甚至把所有能做到的繁瑣法律規定都走了一遍,試圖要把這名男子趕出房屋,但都沒成功。
"我給了他幾個月的時間,繼續佔用屋子,然後進行了所有把他驅逐的法律程式,"福茲說,"為了把他趕走,採取了所有適當的法律措施,該做的都做了,但他仍佔據著屋子。"
福茲接著說,他們聯絡過羅徹斯特警方,警方也前去他們房屋調查,但當警方試圖進入房屋時,"碰上"了佔據房屋的人,福茲聲稱警方隨後"轉身離開,並說這不是他們的工作"。
羅徹斯特警察局長格雷格.貝洛(Greg Bello)在宣告中告訴福斯數字新聞(Fox News Digital),說羅徹斯特警察局"沒有執行驅逐令的合法權利。這執行權是在市法警(city marshal)手上(市法警不是市府職位,而是與羅徹斯特市法院合作)。法官並沒有釋出允許羅徹斯特市警強行進入該地點逮捕霸住者的命令,因此警方無權這樣做"。
貝洛又說,"我完全可以理解新屋主的沮喪,但我們的行為受到法律和法院的約束。"

購買的新房子被別人霸住,警方卻說無法幫忙。此為示意圖。(美聯社)
這對情侶告訴News 8,這名霸住者應該離開的首個驅逐日,原定於去年12月下旬,但他們原本預期要搬入新房,因此早已經賣掉原來居住的房屋了。
"我們每晚都住在飯店,還花錢租儲物室,每晚都得支付旅館費用,這樣已經持續一個月了,"皮茲說,"這件事讓我們覺得不安,也不知哪天才能搬進去,也許我們會賣掉房子,假如可以這麼做的話。"
來源:世界日報 編譯尤寶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