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有個讀者朋友提問,如何看待京東請楊笠代言這件事?
京東請楊笠代言風波和不斷,這其實說明了一個個人IP打造和商業經營的基本常識問題:
爭議性較強的公眾人物,適合吃大碗飯,不適合吃輕鬆飯。
大碗飯,就是動用自己的流量直接變現,各種手段的變現。
輕鬆飯就是公關代言生意,和大品牌合作,只需要貼個自己的照片,不僅有高額收入,同時還能讓自己的流量,名氣,形象不斷曝光,更紅,更有錢,更紅,更有錢,良性迴圈。
前者是自己積極主動的搵食,比較勞累。
後者是純被動收入,特別的輕鬆簡單容易。
爭議性較大的IP,不適合吃後者的飯。
楊笠在自己主頁,節目,天天給京東打廣告,天天推廣京東,拿一條10萬,幾十萬的推廣費。
都比她做京東代言人的效果要好。
最起碼要安全。
另外就是,楊笠對於自己本人的經營,其實重點有偏差,並沒有太上心。
在這一點上,她比自己的前輩,李誕,楊天真,在這方面都要差很多。
簡單來講,就是她不懂賺錢這件事的真諦。
賺錢的真諦不是名氣,名聲,品牌。
而是個人主頁的粉絲沉澱。
這是2010年以後,和2010年以前,社會名人最大的區別。
在2010年之前的社會名人,鳳姐,芙蓉,Ayawawa,還有各種貼吧老哥,三和大神,百度紅人,都非常痛苦,極其痛苦。
他們的名聲,和自己微薄的收入,低賤的社會地位,形成強烈的反差,非常諷刺,甚至滑稽。
Ayawawa很早以前就是貓撲第一紅人,號稱500萬粉絲,結果畢業了只能找份月薪3000塊的工作。
鳳姐為了生活,過度短視,早早的以不光彩的形象逃去了美國。
還有很多很多其他網紅,名人,甚至完全沒來得及變現,直接就過氣了。
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龐麥郎,陷入了對成名發達的極致妄想症,最後瘋了,住進了精神病院。
2010年之後,整個社會形態就徹底變了。
以前網紅只有流量,只有名氣,只有名聲,只有搜尋詞條,
但是沒有變現的渠道,方式,方法,更沒有一個可以讓自己沉澱粉絲,和粉絲互動的平臺。
10年以後,網際網路進入了web2.0的時代,終於有了。
微博興起了。
2012年時候,微博的網紅在315晚會第二天炮轟蘋果,某個假面騎士演員發錯了微博,暴露出他收錢發黑帖,網友順藤摸瓜摸到一堆網紅都收錢了,然後內部訊息傳出來,發150個字,費用為10萬元。
2012年的10萬元。
這條訊息引發劇烈衝擊,從此以後,網紅再也不是以前的小丑,搞笑,鳳姐那種社會底層人士了。
他們叫網際網路新貴。
2017年有了X音以後,在這個主頁平臺上賺錢更多,直接變成超級億萬富豪了。
由此,社會名人,流量粉絲的影響力格局,才徹底奠定。
但是楊笠身處這個時代,她似乎並沒有意識到最重要的是什麼。
她現在的主要精力就是兩塊:
1,線下劇場演出,以她的咖位,一場90分鐘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都不是問題。
2,用自己的個人名氣,形象,來給企業代言賺錢。
這兩塊看似賺錢來的快,但其實隱患都很大。
劇場演出最大的害處是耗費體力,精力,而且時效性太強,過個5年,甚至3年,可能就過氣了,未來完全不可預測。
而給企業代言,別人可以做,她來做風險就太大,因為她的社會口碑爭議性較大。
給京東代言引發的危機不是第一次,已經出現了很多次這種情況,之前還有過車企的代言海報被集體投訴的情況。
而反觀她的前輩李誕和楊天真,就不一樣了。
李誕是一個特別注重個人粉絲沉底和維護的人,他特別在乎的三點:
1,在各個平臺都有賬號,
2,在賬號都非常活躍,
3,直播很頻繁,有老婆時候還積極帶貨做網店。
楊天真更是如此,紅薯粉絲高達328萬,影片,直播,去別的賬號合作影片,數不勝數。
而反觀楊笠的紅薯粉絲,50來萬。
50來萬的粉絲數量,不管怎麼報價,商業都起不來。
在這方面全世界做的最好的是巨石強森。
強森是一個很爛的演員,表情和演技都不能算專業,挑劇本的眼光也很差。
一樣都是肌肉男,大家對施瓦辛格和史泰龍的印象,絕對是遠遠秒殺他。
但是他偏偏就是這個時代最賺錢最厲害的肌肉男,沒有之一了。
傑森斯坦森的身材一樣爆炸,且演技比他強太多了,卻比不上他絲毫。
最主要原因就是強森熱衷自己社交網路粉絲的運營。
尤其是內容運營。
他特別喜歡在自己的主頁發各種小影片,照片,文字感言,且極為高產,每天至少一條。
在自己的平臺上有好幾個億的粉絲。
靠這幾個億粉絲,他隨隨便便就能劃拉到一堆W,年入超過1億美金。
還有一個更典型的例子,是C羅和梅西。
梅西只是有主頁,沒有內容,基本啥也不發。
C羅非常認真用心,兢兢業業的經營自己的ins等平臺,除了頂級足球運動員,他同時還是ins頭部網紅。
所以C羅的報價一直比梅西高,主要原因就在這裡。
話說回來,公眾人物不做內容運營,很多時候不是不想,不是不願意,
而是不知道發什麼內容。
但是對於語言工作者來說,這個其實不是什麼難事。
一個月花個2-3萬塊錢,找個小助理,專門幫自己拍,剪,發,一條龍服務。
剪:剪剪自己脫口秀的精華梗,現場火爆氛圍,突如其來搞笑的觀眾互動。
拍:拍自己的幕後花絮,工作日常,基本穿搭,vlog一日遊等等。
發:發各個平臺同步。
只要積極活躍,粉絲很快就上去了。
平臺粉絲沉澱,比起明星名人生意最大的好處不容易過氣。
給企業當代言人,一年啥也不用幹,就有300-500萬,看似很輕鬆。
但是這個錢可能3年後就幹不了了。
給企業發廣告,做影片,發在自己主頁,一條可能才30萬。
但是你可以接很多很多條,一個月5條不算多,這就是150萬。
關鍵是隻要有內容可以發,有主頁平臺有粉絲,就不會過氣,可以吃10年,20年的飯。
這比現在所有的喧囂,都要更加持久。
-end-
更多精彩觀點,歡迎點選關注
歡迎大家把我設定為星標置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