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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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遭美國FBI通緝的加州著名華人移民律師陳丹虹(Jean Danhong Chen)在亞洲國家吉爾吉斯共和國被逮捕,之後引渡回美國受審。
據CBS等美媒報道,陳丹虹面臨包括簽證詐欺、妨礙司法及嚴重身份盜竊在內的14項指控,最高可被判127年。
3月7日下午,陳丹虹案首次在加州聖何塞聯邦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當天開庭前,聯邦公設辯護律師與陳丹虹進行了半小時庭外溝通。下午1時許,60歲的陳丹虹坐著輪椅,由執法人員推入法庭。
當天的她已經完全沒有了以往精緻的妝容,身著豆青色長袖上衣、墨綠色短袖外套,面色蒼白,神情略顯緊張,全程與辯護律師低聲交流。
陳丹虹的履歷說起來光鮮亮麗,她1997年在美國波士頓大學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1998年獲得律師執業資格,之後就進入移民行業。

2003年,陳丹虹和前夫葉建雲(Tony Jianyun Ye,音譯)成立了一家“陳丹虹律師事務所”,主要辦理移民案件。
陳丹虹的律所主要服務華人社群,客戶多為中國同胞,希望透過EB-5渠道移民美國。陳律師被描述為“認真負責、專業細緻”的律師,不少客戶都對其稱讚有加。
雖然已經年紀不小,但陳丹虹還是被外界譽為華人律師界的美女人物。
她也是當地的華人名流,和她常來常往的,也多是社會名流,例如中國老一輩著名鋼琴大師殷承宗:

與香港著名藝人曾志偉:

在美國政界也能混個起碼臉熟,甚至有訊息說,陳丹虹打交道過的最小的官,是前加州州長布朗:

下面這是陳丹虹與誰合影來著?大家自己看:

還有這些:

2018年10月,陳丹虹的律所突然爆雷!
美國聯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她不當招募投資,並犯下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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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陳丹虹夫婦遭聯邦大陪審團起訴,指控他們透過美國EB-5投資移民計劃涉嫌簽證詐欺及相關犯罪,為百餘名外國投資人獲取移民利益。
法庭檔案顯示,遭起訴後不久,陳丹虹就逃離美國逍遙法外。
2019年4月,海外華人圈忽然爆出了一則重磅新聞:FBI懸賞500萬美金通緝陳丹虹。
FBI指控她和她的律所涉嫌炮製了一場大規模的移民欺詐案件,不僅導致上百名中國申請者綠卡和錢財兩空,而且涉案金額更是高達5200萬美元,約合3.77億元人民幣!

檢方指控,陳丹虹向美國公民暨移民局(USCIS)提交欺詐檔案,其中包含虛假簽名、並虛假描述申請人符合EB-5投資移民專案資格。
在EB-5專案中,外國公民同過投資符合條件的美國企業,可以獲得美國“綠卡”。
如果投資專案位於就業率較低地區,申請人的最低投資額為50萬美元;如果投資地點不在指定的低就業率地區,則最低投資額為100萬美元。
此外,EB-5計劃允許投資者透過指定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s)推動投資計劃。
據悉,陳丹虹的律所代表客戶共投資總額約為5200萬美元。

起訴書指控,陳丹虹透過偽造檔案,隱瞞區域中心的真正所有權,以詐欺手法獲取移民利益。
例如,2014年陳丹虹購買金州區域中心(Golden State Regional Center)及其它實體後,隨即將所有權轉移給一個名叫郝凱(Kai Hao Robinson)的代持人,並向移民局提交檔案,要求美國政府繼續認可該中心為合法EB-5區域中心。
有資訊顯示,陳丹虹已於2018年10月入籍多明尼加共和國,逃離美國後,她一直躲藏在南美洲和亞洲,直至在吉爾吉斯共和國被捕。
根據起訴書,陳丹虹目前面臨14項刑事指控,包括:
10項簽證詐欺罪,每項罪名最高可判10年刑期,並處最高25萬美元罰款。
兩項妨礙司法罪,最高分別可判5年、20年刑期,並處最高25萬美元罰款。
1項加重身份盜竊罪,最低刑期2年(須與其他刑罰連續執行),並處最高25萬美元罰款。

受害者丟了綠卡也丟錢
值得注意的是,陳丹虹經辦的許多移民案件中,有一部分人已成功獲得了綠卡。然而,他們並不清楚,投資移民的50萬美元在拿到綠卡後是可以退還的。
還有些人在拿到綠卡後被告知投資失敗、資金無法追回,他們通常也選擇保持沉默,將這筆錢視為獲取綠卡的代價。
在陳丹虹案中,許多受害者要面臨丟了綠卡也丟了錢的窘境。
由於這些移民案件大多涉及偽造材料、偽造簽名等違規操作,因此所有由陳丹虹經手的綠卡都面臨重新審查,甚至可能被吊銷,就連已經入籍的也不例外。

3月7日的庭審過後,法官當庭裁定,將於3月14日繼續開庭審理此案。
隨著陳丹虹案的進一步審理,預計更多細節也將逐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