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智大叔(ID:zhidashu666)
01
公司發福利,往回要的你見過嗎?
浙江寧波,就有這麼一家摳搜公司。
別人抽手機,他們抽手氣。
領導給每位員工發了彩票,告訴他們,能不能中大獎就看大家運氣了。
雖說打工人每天的願望就是暴富,但彩票中獎的機率有多小,心知肚明。
有些人領了彩票,甚至連開獎結果都懶得查,就當拿了張2塊錢的廢紙。
萬萬沒想到,錦鯉就在身邊。
一位員工抱著試試又不吃虧的心態,查了一下,結果發現自己中了一等獎,獎金高達608萬元。
“眼紅”的同事紛紛發朋友圈祝賀。

眼紅的公司讓該員工交出大獎,平分給所有參加年會的人。
員工當然不願意,表示寧願辭職。
公司說服不了,竟直接將他扭送到派出所。
民警詢問下來發現,這公司未免也太雞賊了。
領導讓財務買來500張機選1注號碼的彩票,開獎日期是年會前兩天。
領導特地交代財務,要核對清楚彩票是否中獎,確認沒中獎再下發。
結果財務看走眼,讓這到手的鴨子飛了。

領導氣不打一處來,讓中獎員工把彩票退還顯得公司小氣,但要是說平分,那就不一樣了,矛盾就轉移到幾百號人身上,想分錢的自然會幫公司說話。
只是沒想到碰上這麼個硬茬,軟硬不吃。
這才把人送到派出所,找民警評評理。

民警非常嚴肅地給公司普法:
“首先,你不能限制員工的人身自由。
其次,根據你們的陳述,我們判斷這是一起民事糾紛,建議你們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網友紛紛嘲諷:
“打著全體員工的名義,毀掉的卻是企業的品牌形象。”

“中獎了你想起來平分了,那你賺錢的時候怎麼沒想到平分呢?”

“要是中10塊錢,還會有人要平分嗎?
事情總是在別人有你卻沒有的時候出現不平衡感。”

“見財起意,想要分一杯羹罷了。
這種單位,能辭職就辭職吧,再待下去只會有無窮的後患。”

02
公司要求收回彩票平分獎金是否合法呢?
當然不合法。
我國《合同法》第186條規定: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根據前述規定可知,一般情況下贈與行為在財產轉移以後即發生法律效力,贈與人不能撤銷贈與。
另外,我國《合同法》第192條規定了幾種法定撤銷贈與的情形,包括: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受贈與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受贈與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即,若受贈與人存在如上情形時,即使贈與的財產已交付給受贈與人,贈與人仍能進行撤銷。
公司在年會上將彩票贈送給員工個人,這個時候公司和員工就已經成立贈與合同了。
也就是說,公司已經將彩票對應的權利贈與了員工。
況且,彩票是不記名的,交付在誰手裡就是誰的。
中了獎,獎金也應該歸屬持有者本人。
不存在說,是我買的,我就應該跟你平分。
於情於法於理,都不應該平分。
什麼情況下,員工需要跟公司平分類似的錢財?
今年也有一件類似的事情。
長沙一家公司給全體員工發了一封郵件,內容是:
年終獎將以13薪的方式發放,同時給每位員工準備了掃掃樂,如有員工掃中最大獎價值3萬8金條的人,需要和全體同事平分。

這家公司在發福利時,提前約定了中獎獎品的歸屬以及分配方式。
雖然很多人覺得這樣抽獎沒有意義,但卻是有法律依據的。
如果員工抽中大獎又不願意按約定分配,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要求撤銷贈與。
而開頭案例的那家公司,如果提前約定好,就不會出現糾紛。
只是,他們投機取巧,結果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恕我直言,見不得員工好的公司,趁早遠離。
否則,說不定哪天會在別的事情上咬你一口。
你也“在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