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加新聞集團3月27日報道 2020年初,在倡導組織的帶領下,數千名司機向加州政府提交了對Uber和Lyft的集體申訴。
司機們指控這兩家公司非法將其歸類為獨立承包商,並拖欠超過13億美元的工資、工作支出及賠償金。

目前,加州政府即將與這兩家網約車巨頭展開和解談判。司機群體正呼籲加州總檢察長和勞工專員在閉門協商中充分考慮他們的訴求。
據“網約車司機聯合會”透露,2016至2020年間活躍接單的Uber和Lyft司機均有資格參與此次潛在的和解方案,預計涉及司機人數將超過25萬。
該組織強調,這一數字凸顯了案件影響的廣泛性,也反映出零工經濟勞動者權益保障問題的普遍存在。
帕薩迪納市的網約車司機Ricardo Valladares近日表示,Uber和Lyft兩家公司因其近十年前的薪資糾紛,共拖欠他超過68萬美元的工資和賠償金。
Ricardo說:“我們甚至連最低工資標準都達不到。”他算了一筆賬:扣除油費、車險和車輛損耗後,每小時實際收入僅7-8美元。
他說:“司機們需要更公平的待遇,而我每個月還要支付610美元的車貸。”
這些糾紛可追溯至2020年“22號提案”生效前,該提案保護了Uber、Lyft及其他基於應用程式的配送公司,使它們無需將司機視為正式員工來支付工資。
3月26日,至少100名網約車司機在洛杉磯市政廳前集會,敦促市檢察官Hydee Feldstein Soto加快解決這起已進入最後談判階段的薪資糾紛。
市檢察官與加州總檢察長Rob Bonta、勞工專員Lilia Garcia-Brower共同代表司機介入此案,要求網約車公司遵守加州公平薪資法律,他們主張司機應被認定為僱員而非獨立承包商。
不過此次和解不會推翻“22號提案”,僅涉及欠薪和可能的賠償。
Uber發言人週三宣告稱:“司機選擇Uber正是看中其獨特的靈活性。22號提案保障了他們作為獨立工作者的選擇權,同時提供了重要保護。加州選民已經明確表態,我們期待儘快了結這些陳年舊案。”
Lyft方面則未予置評。
代表全州司機的工會“網約車司機聯合會”主席Nicole Moore估計,考慮到2016-2020年間從業的25萬餘名司機,實際賠償金額可能達“數十億美元”。
州政府與市政府提起的訴訟指控這兩家公司錯誤將員工歸類為獨立承包商,未支付全部工作時間的最低工資,且拒絕提供休息時間、加班費和病假工資。
此前公司方辯稱,加州2020年提起的這起薪資訴訟因司機簽署仲裁協議而無效。
爭議焦點在於2019年9月18日州長加文·紐森簽署的“第5號議會法案”,該法案要求將送貨司機視為僱員。但公司方認為該法案違憲且具有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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