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美國綠卡,除了交申請表格,你還可能要“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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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Alert
為什麼有人會主動放棄綠卡?
美國移民法要求綠卡持有人應具有“永久居住美國”的意圖,而且需要透過實際在美居住時間、與美國有各方面緊密聯絡等證據證明該意圖。長期居住在海外、不能定期回美的綠卡持有人,可能會因為擔心身份被撤銷,選擇主動“棄卡”。
此外,美國對綠卡持有人實施全球徵稅制度。只要持有綠卡,無論你身在世界哪個角落,都需要向美國國稅局(IRS)申報全球收入,還要披露海外銀行賬戶、控股公司等資訊。

這種持續性的稅務負擔和資訊申報義務,讓不少高淨值人群倍感壓力。因此,在權衡利弊後,部分人士選擇透過法定流程,主動放棄美國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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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綠卡怎麼操作?
一旦決定放棄綠卡,必須透過移民局指定流程完成。注意,這一決定一經生效不可撤銷。

  • 在美國境內的綠卡持有人,需填寫 I-407表格,並將其與綠卡原件一同提交至美國移民局(USCIS)。
  • 在中國境內的申請人,需將I-407表格和綠卡寄送至USCIS東方表格中心(Eastern Forms Center)。目前,美國駐廣州總領館不再接受相關棄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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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Alert
你以為交了表格就完了?
稅務申報才是重點!
完成移民層面的放棄手續後,還有一道常被忽視的關鍵步驟——美國稅務“脫鉤”申報。

若放棄綠卡後,沒有正確完成稅務終止程式,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美國國稅局對你名下的美國資產強制執行稅務徵繳;
日後入境美國受限或被要求補交歷史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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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並不是每個人的稅務申報都一樣。如果你是美國稅法定義下的“長期居民”(通常是指過去15年中至少有8年持有綠卡),還需要特別留意:
在放棄綠卡當年,需向IRS提供過去連續五年的納稅記錄;
若你在放棄綠卡時全球資產達到一定金額,還可能被視為“適用棄籍者”,需繳納棄籍稅(Exi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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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Alert
放棄綠卡前請三思而後行!
放棄美國綠卡是一個法律+稅務雙重影響的重要決定。建議您在做出決定前:
  • 和專業移民律師溝通,瞭解放棄後對身份、出入境等方面的影響;
  • 諮詢具備國際稅務經驗的會計師,提前規劃如何合法合規地完成稅務“斷聯”。
在當前局勢變動的情況下,Sophie張律師團隊將繼續密切關注最新的政策變化和立法動態。本著專業認真的態度,本團隊長期服務上千華人移民家庭,為客戶的移民之旅保駕護航!如果您有任何移民需求或者問題,歡迎掃碼諮詢小助手!我們是您最貼心的專業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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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e Zhang, Esq.
張玉霞律師/合夥人
張律師是本所創始合夥人之一,執業範圍包括各類移民、信託和家族傳承規劃、家事法律、房產交易、公司法等。張律師在代理客戶的投資移民、EB1A/NIW傑出人才、L-1簽證/EB1C跨國經理人綠卡、EB2/3綠卡和PERM申請、H1B和O1工籤、E2投資人簽證等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並被多家移民中介機構和區域中心指定為代理律師。張律師在服務高淨值家庭的赴美投資、子女私校申請方面也有深厚資源和經驗。張律師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是紐約州執業律師,也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和投資美國協會會員。
Yiwen Hao
郝怡文/資深移民律師
郝律師是紐約州註冊律師、本所紐約辦公室律師,在商業移民領域有豐富的經驗,在EB-1A、EB-2 NIW、EB-1C移民申請;H-1B、O-1A/B、L-1A/B、TN、E-3等非移民工作簽證申請領域有諸多成功案例。郝律師在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獲得JD法律博士學位,本科畢業於香港大學風險管理專業。郝律師被2024超級律師雜誌評選為明日之星(Super Lawyers© Rising Stars)
Priscilla Yeh
葉子楚/資深移民律師
葉律師主要專精於美國移民相關業務, 包括各式非移民簽證 (F, H, J, K, L, M, O, P, T, U)、親屬移民 (依親綠卡、回美證、Waivers)、商業移民 (EB-1, EB-2, EB-5)、庇護、遣返訴訟、以及歸化、入籍。葉律師畢業於臺灣東吳大學法律系以及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除了法律背景,葉律師亦受教於臺灣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於臺美雙教育背景下,葉律師更能理解雙邊文化差異而協助亞裔客戶以不同的途徑移民至美國。葉律師持有紐約州律師執照,也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 (AILA) 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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