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華裔警官案件纏身:向18歲少年連開4槍,被裁定“過度使用武力”!

早前,曾因“Kijiji交易糾紛”而被控襲擊罪的多倫多華人警官卡爾文·吳(Const. Calvin Au),又捲入另一起槍擊案件
法庭裁定,吳警官和同事於2021年5月盤查時,對方試圖駕車逃跑,吳連開四槍(並擊中)的行為,乃是“過度使用武力”。這一裁決促使安省特別調查組(SIU)重新評估對該起開槍事件的處理,考慮是否重啟調查。

據本地英文媒體多倫多星報報道:這起案件發生於2021年5月,數名多倫多警隊的警員(包括吳警官在內),在弗萊明登公園(Flemingdon Park)的多倫多社群住宅公司(TCHC)物業內追蹤一名可疑男子,一直追到了TCHC下屬的停車場。在那裡,他們攔截了一輛賓士轎車,並對司機、18歲的有色族裔青少年薩拉戈薩(Orlando Zaragoza)進行盤問。
忽然,薩拉戈薩猛然發動賓士車,試圖逃離停車場。吳拔槍連開四槍。其中一發子彈擊中了車內一名年輕乘客的手臂,導致其需要接受手術治療;另一發子彈則穿透了坐在駕駛座上的薩拉戈薩的棒球帽,險些擊中其頭部;第三發子彈擊中汽車儀表盤後,對薩拉戈薩的手臂造成了擦傷。
事後,SIU展開調查,認為吳警官並無行為過當之處。
然而,近日安省高等法院做出的裁決,可能會導致SIU重新調查該案。
法官麥克阿瑟(Heather McArthur)在裁決中表示,包括吳警官在內的警員本無權進入物業,而吳的開槍,也並非因著遭遇危險。他們的行為,是“褻瀆正義”,以及“種族定性”。
據悉,多倫多社群住宅公司早在槍擊事件發生前兩個月,已正式撤銷警方可以任意進入其物業搜查的授權。換言之,他們是無權在TCHC下屬的停車場對薩拉戈薩進行盤查的。
麥克阿瑟法官還透過證詞,發現執行搜尋任務的警員(吳的同事)並不能完全確認,他們之前所追蹤的可疑男子,就是開車的薩拉戈薩,因為他們穿的衣服並不一樣。
考慮到薩拉戈薩的膚色,法官表示,警員可能是出於“種族定性”的原因,才決定對他展開盤問。
法官還提到:“吳警官曾作證稱,他們當時是為了‘樹立形象’——即讓警員們展示他們的存在。”
至於薩拉戈薩試圖逃跑後,吳警官連開四槍,法官也認為並不是必要的,因為“現場警員並未面臨任何迫在眉睫的危險”,所以開槍構成“過度使用武力”。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這起案件發生前幾個月,吳警官就曾因“Kijiji交易糾紛”而被控襲擊罪。
當時,吳陪同警隊的同事在休班期間,與19歲的Chadd Facey透過Kijiji交易蘋果手錶。雙方以400加元的價格談妥交易。
交易完成後,同事發現手錶是假貨,而Facey隨即逃跑。同事追回了錢,吳警官在五分鐘追逐後將Facey摔倒在地,令其頭部受傷。
四小時後,Chadd Facey不幸身亡。
吳最初被指控為過失殺人,但該指控被降為造成身體傷害的襲擊罪。根據庭審時的事實協議,控方無法證明Facey的死亡與吳的行為有關。目前,吳正等待法院裁決,並已被停薪留職。
星報還特別提到,Chadd Facey也是一名有色族裔。
在麥克阿瑟法官裁定吳警官的開槍,是“過度使用武力”後,安省特別調查組(SIU)表示,重新評估對該起警察開槍事件的處理,考慮是否重啟調查。SIU重啟調查後,可能會再次引發法律追責。
多倫多警察協會主席坎貝爾(Clayton Campbell)則為吳辯護,稱SIU的調查“全面且無指控”,法院的不利評論“不等同於不當行為”。
另一方面,被吳警官槍擊的薩拉戈薩的律師多伊爾(Kathryn Doyle)則表示,案件凸顯種族定性仍在警方執法中存在。“我們希望有一天,無需再為客戶提出這種指控”,她說。
來源連結:
https://www.thestar.com/news/gta/a-month-after-assaulting-chadd-facey-who-later-died-this-toronto-cop-shot-two-other/article_c4e30add-4619-46f3-a378-e01d79a2ad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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