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豪門華裔離婚分財產!aberdeen有6間店鋪!男方需賠過百萬加幣…

近日,一對華裔夫妻因生意和
財產分割官司鬧上法庭,
法官最終判決丈夫必須向前妻的
家庭退還超過130萬元。
哇!這個婚感覺離不起的樣子!
太貴了!現在離婚成本太高了
王先生和前妻李女士2003年在中國結婚,
2009年來到加拿大,大約5年後,
女方爸媽也隨之而來。
之後他們一直依靠著父母作為經濟支援
直到2019年他們分居。
2012,李女士家裡斥資數百萬元,
購買了列治文Aberdeen Square數個店鋪,

王先生也參與其中。

2019年他們的婚姻出現問題,
兩人互相指責對方不忠。
也就是從那時起開始離婚訴訟,
但在豪門家庭中,
離婚肯定就要面臨著財產分配問題。
法官表示,李女士從未工作過,
也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王先生
透過正規就業或利用自己的資本進行商業活動,
獲得了任何可觀的獨立收入
王作為房地產經紀人在與
李氏家族無關的交易中獲得的
佣金收入“微乎其微”,
而他從自己設立的公司
獲得的收入“有限且模糊”。
不過,王確實協助李的父母
進行房地產和其他投資。
李的父母於2012年透過王的
公司West Ask購買了
時代坊廣場的5個辦公單位,
總價為$2,270,269元。
與其他單位不同,第六套單位於2015年8月
以$33.8萬的價格購買,
並註冊在李冉的名下。
其中一間單位是王的辦公室,
其他單位則用於出租。
在他們的婚姻關係維繫期間,
李的父母向王於2014年成立的
AXKA Group Inc.投資了140萬加元,
並透過West Ask向兩隻
共同基金投資了200萬加元。
2018年,
由於養育問題發生“爭吵”,
王小民搬了出去,
他與李家的關係變得緊張。
2018年秋天,李冉的父母就錢財
被盜向王小民提起民事索賠,
李冉則提出離婚和家庭財產分割。
王小民在未經李父母許可的情況下,
將West Ask的65,000加元轉移給AXKA,
並以28萬加元的價格將West Ask
擁有的時代坊一套單位出售給第三方,
並保留所得款項供其個人使用。
王聲稱他出售房產是“為了生存”,
而李家人原諒了他這樣做。
王與李家人於2019年初和解,
訴訟請求終止,但其後王和
李互指對方不忠並於
當年夏天晚些時候分居。
王還被指控拿走了他岳母
存放在銀行保險櫃里昂貴的蒂芙尼珠寶
2019年秋季,李冉及其父母
將王小民告上法庭,
要求離婚並追回款項,
官司今年開庭審理。
法官布隆格斯在裁決中,
對王的可靠性表示懷疑,
因為他在回答李氏家族和
West Ask律師的問題時
經常閃爍其詞、不清楚,
有時不耐煩、愛爭論
而李氏家族,
從他們在法庭上的表現來看,
被認為更可信。
李冉名下的時代坊公寓
不屬於家庭財產。
然而,王先生使得單位增值74,877,76加元,
這部分構成了家庭財產,
這意味著王有權獲得
同等份額的37,438.88加元。
王還聲稱家裡的兩處住宅
應被視為家庭財產,
但法官認為這些房子
歸李的父母所有。
至於West Ask,法官發現李王兩人
均未實際擁有該公司的任何股份,
“主要用作李的父母
提供資金的投資工具”。
當李的父母在王先生
協助下購買時代坊單位時,
在他們的印象中,
是他們在一家新公司名下購買的,
而他們持有該公司的所有股份。
法官寫道:“然而,當時李氏父母並不知道,
事實上是王小民利用了一家現有的
公司West Ask來購買時代坊商業單位,
並且沒有提供檔案證明
李的父母是該公司的唯一股東。
李的父親意識到這一問題後,
王被要求糾正這一問題,
儘管王和李簽署的相關檔案已經丟失,
但法官仍然得出李的父母
是West Ask的唯一股東的結論。
在訴訟過程中,李的父母聲稱
王在未經他們同意的情況下,
從他們那裡拿走了100萬加元
並將錢轉給了AXKA。
李的父親告訴法庭,
王向他的岳父母家提出了一項計劃,
將這筆錢轉移到他們名下的一家新公司,
這樣他就可以假裝一家
新公司願意投資AXKA,
從而繼續擔任該公司的執行總裁。
李的父母同意了,但條件是
未經他們同意不得轉移這筆錢。
但王還是這麼做了。
另一方面,王聲稱他的岳父
同意透過另一家公司投資AXKA。
他對事件的描述被法官駁回。
王還被發現挪用了West Ask
價值65,000元的資金,將其轉移至AXKA。
當他出售時代坊辦公樓時,
他也違反了West Ask董事的信託義務。
現在法官讓王先生向前妻的
父母支付134.5萬加元,
還要求王歸還Tiffany珠寶,
或者交還她與珠寶等值的$37.8萬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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