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咯!

根據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的最新建議, TSA 剛剛禁止將旅行必需品放入托執行李中。
根據指南,使用鋰電池的行動式充電器和移動電源不再允許放在托執行李中。
根據新指令,鋰離子和鋰金屬電池(包括移動電源和手機電池充電盒)必須放在隨身行李中。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表示:“在登機口或飛機旁檢查隨身行李時,所有備用鋰電池和移動電源必須從行李中取出,並與乘客一起存放在機艙內。電池端子必須採取保護措施,以防短路。”
幾乎所有的行動式充電器和移動電源都使用鋰離子和鋰金屬電池,這意味著大多數攜帶精緻假日必需品的旅行者都會受到影響。
新規定還涵蓋個人電子產品(如相機、手機、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手錶和計算器)的鋰金屬電池和備用可充電鋰離子電池,以及含有鋰離子電池的外部電池充電器。

其他只能放在隨身行李中的裝有鋰電池的物品包括電子煙和蒸汽筆。
正如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所解釋的那樣,鋰離子電池在貨艙中存在火災風險,因為它們可能過熱併發生稱為熱失控的過程。

熱失控可能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發生,並且有多種因素可能引發熱失控,包括電池損壞、過熱、接觸水、過度充電、包裝不當或製造缺陷。
該機構強調,機組人員接受過識別和應對客艙內鋰電池起火的培訓,如果裝置過熱、膨脹、冒煙或燃燒,旅客應立即通知機組人員。

以下物品必須放在隨身行李中並從托執行李中取出:移動電源、手機電池充電盒、可充電和不可充電鋰電池、手機電池、筆記型電腦電池、外部電池和行動式充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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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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