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不要讓普男(醜男)代言彩妝護膚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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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走進商場的彩妝護膚區就會變成對我的折磨。因為一個一個男流量巨大的頭像都樹立在櫃檯上。
微博開屏廣告也是類似,你不知道哪一天開啟微博就會受到一個大型普男或醜男衝擊。
(注:當男明星,普男等於醜男。更糟糕的是,絕對算醜男的也在當男明星用,這世界還有天理嗎!)
(預警:本文丑圖較多。)
最近官宣的魏大勳,特地拍出粉質細膩光影變化放在他臉上就顯得更可笑了。當初用他來玩梗是嘲笑楊洋的,不是為了讓他變成下一個彩妝代言人的。
而楊洋自己的嬌蘭廣告也不怎麼樣,再帥的臉也經不起這麼油膩,男明星油膩的理由是給你推銷口紅做你的螢幕男友……
嬌蘭這幾年選時代少年團也讓我疑惑,這就是貴婦化妝品的示範效果嗎??
一來他們不好看,二來他們歲數還小需要抗衰嗎……
平時看著好像挺正常的男演員,碰到化妝品廣告也是如此一言難盡。
貴婦面霜找黃渤,並不是他外號叫青島貴婦就適合啊……

大家本來對學者劉擎也沒什麼意見,但是護膚品廣告這麼整到底是有什麼意義。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直播會讓我看到劉擎和利路修坐在一起……
這些畫面會讓我為女藝人不值。為什麼劉擎和黃渤都能輕而易舉獲得諸多女藝人對自己無比苛刻管理身材面容並在事業無比上進才能獲得的機會呢?
不過不管咋說!我真的謝天謝地現在路過資生堂看到的是劉亦菲。在護膚品櫃檯裡各種醜男人形立牌中間,看到劉亦菲簡直是一種療愈。
王一博的彩妝代言廣告,好看嗎這,好看嗎?品牌你自己不知道什麼叫好看嗎?
張藝興飽受爭議的MAC彩妝廣告。

李汶翰的口紅廣告,大型驚嚇。

華晨宇的makeupforever廣告,一個比一個更驚嚇。
他這妝哪裡不假面了?
鄧倫的CT彩妝廣告。本來就分不清他長什麼樣,這樣更分不清了。

男明星的彩妝護膚品廣告有兩個妝造方向。
一個是拼命化濃妝準備搞“真正的愛豆可以駕馭一切妝容”這種方向,結果發現完全駕馭不了,如上面這些。
還有一種是儘量化那種所謂“乾淨清透”的以免過於油膩。
但是這樣的效果又是把所有人都化得差不多,遠遠一看也不知道是誰。一般來說,碰到這種認不出是誰的,我就知道,呵呵男流量又來代言女人的東西了。
周深的IPSA代言照片也是完全看不出來這是誰。
至於劉憲華代言面膜和防曬,簡直是在趕客。

驚人的是他甚至還有彩妝代言,這眉筆你是非找代言人不可嗎?這眉毛有任何示範作用嗎?

白宇最火的時候也有口紅推廣,這個鬍渣造型和口紅造型放在一起顯得更奇怪了。
很多品牌,小時候看雜誌廣告都是知性姐姐代言的。現在一逛商場看到——這都是誰啊!!

“男的到底憑啥代言彩妝護膚品”這個系列的巔峰大概是張雲雷吧,看過的都高呼my eyes”
醜男代言美容產品,不是內娛特色。誰去香港玩的時候沒被新頂流的廣告衝擊過↓(但是每次看到大家說mirror不行的時候我都想補一句,內娛醜愛豆也不少啊!大哥不說二哥了好吧!)
關於“男明星代言彩妝護膚品”這個問題,我自己的想法也是不斷在改變的。木村拓哉的口紅廣告轟動日本是1996年,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在網路上被奉為神作。
客觀來說他駕馭住了口紅這種產品,大膽的形象在那個年代也具有一些先鋒表達的意義。
再怎麼說這廣告最起碼能看吧!
“花美男”這種東西,這二十年絕對是消費降級了吧?

等到這十年國內的“男色消費”越來越盛行的時候,一開始看起來當然是一種“權力”。女性既是“消費者”,那麼看起來就是挺起腰板站起來了,手裡握有消費權,要求男明星好看而無害,女性的選擇決定著男明星們的前途,聽起來沒什麼不好。

跟這相關的就是,男人代言化妝品。按說也應該先從“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來理解,是不是這意味著,社會開始要求“男色”,讓男人打扮起來拉平有毒的陽剛之氣。
結果是男人們並沒有都打扮起來,並沒有像女人一樣在意外表,並沒有去掉他們有毒的陽剛之氣。但男明星吃掉了女明星的代言。女人用著化妝品,代言人全是男明星,女粉絲並不是因為“被取悅了”所以決定了消費,並不是真正的“上位者”。女粉絲是“為他奉獻、為他戰鬥、他只有我了”。消費究竟是因為自己需要,還是因為給男明星上供?
那些男明星裡,有本職工作完全不合格還能靠粉絲購買力賺商務的,有跟“破除性別刻板印象”毫無關係的,以及,無論如何,那些廣告都毫無美感可言。大部分代言人連“代言”的基本職能都沒有,醜陋的廣告就這樣統治了商場第一層。
誰都知道,即便在娛樂圈,時刻被挑剔身材的也只有女明星,女明星有一點肉就叫“沒有身材管理”,女明星長得再漂亮都有花樣百出的新概念來論證她們不夠漂亮,面部平整度、面部摺疊度,當她們身在其中終於把自己改進成一個新版本之後,她們的罪名是“不自然”。

男明星,可以沒實力、可以有肚腩、可以長得矮、可以私底下不修邊幅、可以跟“好看”兩個字根本不沾邊,他們就這樣毫無付出只靠修圖代言著“服美役”產品,女粉絲花錢供養他們,“服美”的還是女孩子們。
市場越不景氣,商家越有可能傾向於“轉化率”,用男明星代言,等於壓榨出女粉絲的“奉獻之心”。
以及,並不是所有男人的代言都能收割女粉絲,但男人的代言還是越來越多。好像用男人代言女性產品就比用女人代言更有噱頭更有創意似的。又或者現在哪樁事不是如此。同樣的話女性反覆說,是“偏激”“重複”“魔怔”,男人來隨便跟著說一句,就是好男人。

當然,問題總是多方面的。總是忍不住勸女孩子少給男偶像花錢多給自己花錢。但這的確是個人選擇。甚至有時候我會想,給男偶像花錢,還是好過談戀愛的時候稀裡糊塗地奉獻。給男偶像花錢最起碼還得到了產品,對男偶像總歸會下頭的,追星行為總是有時效的,追星最起碼還會認識一些處得來的朋友。
但是,消費換來的話語權是不是真的話語權,我始終認為這是要打個問號的。追星的女孩子好像形成了一種“消費才能話事”的條件反射,但其實,我們本來就應該有話語權。
世界在改變。我也變了。例如,我對木村拓哉的濾鏡也消失了,因為他不去面對約翰尼·喜多川性侵的問題甚至還隱隱表示了對喜多川的懷念(去年9月木村拓哉社交網路釋出喜多川最常說的一句話“show must go on”)。呵。
小時候看大花影后diva們的代言,時不時會生出一些嚮往之情,光彩四射的女人令我著迷,令我更好奇外面的世界。而現在,曾經只屬於超級大花的廣告也會給普男醜男們,怎麼不讓人憤憤不平。
問題肯定是複雜的。但荒謬是顯而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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