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網路
作者:佚名
官場有“59歲現象”,又稱“最後撈一把”現象,是指領導幹部在即將退休前夕,認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放開手腳加緊貪汙受賄的現象。
然而,浙江省杭州市下轄的建德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程茂紅,不僅在退休前大肆貪腐,而且還大搞權色交易。
程茂紅在懺悔錄中寫道:
“由於我思想上的齷齪,道德上的敗壞,認為這輩子權有過一點了,錢也貪過了,色還沒有貪過,到了這把年紀再不貪就沒有機會了。”
什麼意思呢?就是他還沒有嚐到過依靠權力獵取美色的滋味,想在退休前嘗試一把,這種滋味和金錢交換美色是不一樣的,前者是權力的快感,後者則是充滿了銅臭味。
程茂紅把魔爪伸向了比自己年齡小兩輪的女性,從邀請攝影、泡溫泉,最後發展為情人關係。
情人家裡要建自建房,程茂紅幫忙給國土部門打招呼,違建房的處置過程中,程茂紅再次出面向住建部門打招呼,程茂紅把自己的權力用得爐火純青,俘獲了小情人的芳心。
在兩人打得火熱期間,程茂紅以各種方式給情人現金25萬餘元,兩人的關係人盡皆知,他們卻無所顧忌。
程茂紅出生於1960年1月,是建德人,他早期曾在建德縣建築工程公司任職,29歲就擔任了一個大鄉鎮的黨委副書記、鎮長,之後一步步從鄉鎮、部門領導走上了市領導的崗位。從建德市副市長,到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政協主席,市人大主任,程茂紅的任職輾轉於市四套班子。
據通報,程茂紅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禮,違規發放津補貼;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報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涉嫌貪汙犯罪;套取銀行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高利轉貸犯罪。
此外,他還“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受禮,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錢色交易;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被中紀委立為"家風建設”反面典型的他,除了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外,他還作為“大家長”把一家人都帶上了歪路。
程茂紅有兄弟姐妹七人,他讀書最多、經歷最豐富,也是唯一從政的,慢慢就變成了這個大家庭的“家長”,其他姐妹家裡的大事,尤其是幾個外甥的學習工作都要聽取他的意見,因此程茂紅在自己不方便出面的幾件事情中,都曾指使兩個外甥分別替他代勞一些事情。
妻子對程茂紅十分依賴,丈夫拿回家的禮品禮卡不問緣由就收下,慢慢變成了“收禮”夫人。
2015年春節,有人在豆漿機裡放了2萬元人民幣拜年,程茂紅讓妻子去退掉,妻子一直沒有退,直到2016年程茂紅被有關部門談話,她才將錢退給送禮人。
對兒子的培養,程茂紅也極其“重視”,他曾希望兒子做公務員端“鐵飯碗”。憑他在這個位子上,甚至不需要自己出面,就能安排得妥妥的,而且往後還可“扶上馬送一程”,把上升通道鋪得展展的。
但兒子志不在此。
程茂紅又竭力把自己的價值觀灌輸給兒子,帶著他結識企業主,貪汙受賄來的錢幾經轉折也打到了兒子的理財賬戶。
程茂紅被查後,兒子程某的世界觀也崩塌,“父親希望我們在社會上能產生影響力,能利用自己的資源爭取更多的財富,有社會地位,又有經濟能力,有權有錢才是成功人士,至於會不會違紀違法從來沒有考慮過。”
除上述種種違紀違法行為外,程茂紅還不信組織信鬼神。
他不僅平時經常到廟裡燒香拜佛,還熱衷在老家修建寺廟,甚至把它作為自己流芳百世的一件事情來做,親自參與或主導跑審批、搞設計、請和尚、籌捐款、修道路等。
家裡兄長曾勸導他,“你是黨員幹部,這麼做不合適”,程茂紅並未聽進去。
一名外地企業主有求於程茂紅,事情辦妥後,他就讓該企業主向老家的寺廟捐款,認為自己既沒有直接收錢,又留了好名聲。
新建的房子,因風水先生說不好,他就拆掉改造。
更為荒唐的是,程茂紅聽到風聲杭州市紀委正在對他進行調查,還特地去問算命先生“這次躲不躲得過”。
程茂紅最終沒有逃過法律的制裁。他因犯受賄罪、貪汙罪、高利轉貸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35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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