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2日訊息,日前,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原書記毛奇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新余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毛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新余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毛奇利用擔任上饒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掛職萬年縣委常委、副縣長,萬年縣汪家鄉黨委書記),萬年縣委副書記、縣長,萬年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毛奇 資料圖
官方簡歷顯示,毛奇出生於1982年3月,江西上饒人,大學文化,曾任萬年縣委常委、副縣長,婺源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共青團上饒市委書記、黨組書記等職。
2020年,毛奇任萬年縣委副書記、縣長,2021年7月任萬年縣委書記。
今年7月26日,毛奇官宣落馬。此前一天(25日),一名叫做李長柳的退休教師實名舉報毛奇,稱毛奇涉嫌性侵其女兒、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李佩霞,並表示李佩霞因與毛奇發生爭執、揚言要舉報毛奇,於5月被萬年縣紀委監委帶走並留置。
今年11月3日訊息,毛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通報指出,毛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搞權權交易,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大搞權錢交易,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
落馬5個月之後,萬年縣委原書記毛奇終於有了最新訊息。監察機關對他的調查已經終結,因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提起公訴。
這意味著,毛奇距離一審的日子越來越近,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一個月之前,橫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案,對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為什麼是3年?法院也對此做出解釋說明,鑑於李佩霞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好,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李佩霞當庭表示服從判決。這說明,當事人李佩霞出席了公開宣判的現場。
2023年7月25日,萬年縣退休教師李長柳透過網路平臺,實名舉報縣委書記毛奇性侵自己的女兒李佩霞。這一舉報迅速在網路上發酵,並引發廣泛關注。李長柳在舉報中稱,毛奇不僅性侵了他的女兒,還長期對李佩霞進行恐嚇、打壓、索賄和利誘。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李長柳還公開了幾段錄音,其中包括李佩霞在毛奇辦公室彙報工作時發生關係時的錄音,以及毛奇兩次要求李佩霞半夜去其住所聊天喝茶的通話錄音。
李長柳稱,女兒李佩霞原本打算向省紀委監委舉報毛奇,但沒想到在舉報前的短短幾天內,李佩霞卻被萬年縣紀委監委帶走並留置調查,李長柳質疑這是毛奇利用手中的權力對女兒進行打擊報復。不過,萬年縣紀委監委在6月17日釋出的一則通報中稱,李佩霞是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並接受紀委監委的調查審查。
從透露出來的錄音可以看出,兩人之間確實存在不正當關係,這種關係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迫,是利益交換還是權力壓迫,從對毛奇和李佩霞兩人此前的調查結果可以得出答案。
毛奇從7月25日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到10月份被“雙開”,再到被提起公訴,用時不到5個月。顯然,在對待毛奇案件上採取了特事特辦的方式。畢竟,毛奇和李佩霞之間的事情,曾引發廣泛關注和熱議,他們二人的最終結局如何非常引人注意。
在檢察機關的指控中提及,毛奇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那麼,他是透過什麼方式斂財的呢?他主要透過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至於細節問題,在一審的時候會呈堂供證。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毛奇“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這個表述的背後,說明毛奇存在權錢和權權交易,那麼接下來,除了被查的毛奇和李佩霞之外,還會有相關人員涉案。
新聞連結:

受賄165萬元!李佩霞受賄案一審被判3年

據江西省橫峰縣人民法院訊息,2024年11月14日,橫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案,對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擔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專案承攬、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5萬元。
橫峰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鑑於李佩霞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好,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李佩霞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共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此前相關報道——

官方通報李佩霞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11月7日上午,江西省萬年縣上坊鄉黨委原書記李佩霞案,在橫峰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李佩霞
公開簡歷顯示,李佩霞出生於1983年5月,江西萬年人,2001年12月參加工作,曾在萬年縣婦聯、裴梅鎮、上坊鄉工作。
李佩霞
今年7月,李佩霞的父親、退休教師李長柳實名舉報時任萬年縣委書記的毛奇,稱其涉嫌性侵其女兒,並對她進行打擊報復,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8月18日,上饒市委聯合調查組釋出《關於李佩霞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情況通報》。
通報稱,李佩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專案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經按程式報批,對李佩霞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此外,發現毛奇存在利用職權影響與李佩霞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問題,李佩霞為了職務調整升遷違反生活紀律。
毛奇
11月3日,江西省紀委監委釋出訊息:毛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移送司法。
經查,毛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人事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據江西省橫峰縣人民法院通報,11月7日,橫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一案。
本案由橫峰縣人民檢察院於2024年9月29日向橫峰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於9月30日立案受理。
橫峰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擔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專案承攬、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5萬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佩霞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李佩霞當庭確認,本人委託了辯護律師。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李佩霞及其委託辯護人的訴訟權利,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佩霞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佩霞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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