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現在對婚姻真實性有更嚴格的審查。除了傳統的親屬移民(I-130 申請,比如美國公民或者綠卡持有人給配偶辦綠卡)以外,職業移民的副申請人,以及臨時綠卡去除條件的 I-751 申請,也經常被要求提供更多材料或者參加面談。本文介紹怎樣使用檔案材料證明婚姻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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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需要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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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的人需要知道兩個人的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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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需要有共同的生活和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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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準備好解釋兩個人的交往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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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民局辦公室的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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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需要合理使用,充分利用
兩個人需要住在一起
配偶雙方(因為包括異性婚姻和同性婚姻,所以在這裡沒有簡稱為夫妻雙方)需要生活在一起,居住在一起。這是美國移民局比較看重的條件。
怎樣證明兩個人住在一起呢?可以使用房子的租約或者房契(上面有兩個人的姓名),付房租或者房貸的紀錄,水電煤氣的賬單,郵寄到家裡的各類商業信件(包括廣告),醫療紀錄,來自警察局或者法院的信件,等等。總之,各類檔案上面需要顯示兩個人有共同的家庭住址。
一些中國申請人因為工作等原因而暫時分居兩地。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考慮到東西方文化差異,在申請移民的時候,如果符合個人情況,應當強調這種安排是不得已的(比如因為工作限制,或者身體原因,或者親屬的特殊情況),是臨時性質的,而不是自己主動選擇甘願與配偶分開的。
周圍的人需要知道兩個人的婚姻關係
如果你是秘密結婚的,除了你們自己以外沒有別人知曉你的婚姻關係,那不是正常狀態,也不利於基於婚姻關係的移民申請獲得批准。
你需要向美國移民局表明,自己的父母和其他親屬(比如兄弟姐妹,子女,叔伯舅姑,表兄弟姐妹)知道你的婚姻狀態,比如他們參加了婚禮,或者和你的配偶(以及配偶的家庭成員)見過面,平時有一些來往。如果你的朋友們,鄰居們,同事們也知道你和配偶的婚姻關係,那就更好。
這方面的證據,可以使用合影照片,證明信,餐館和酒店的賬單收據,等等。
兩個人需要有共同的生活和資產
比如,兩人聯名的銀行賬戶(裡面要有進有出,有經常性的流水,有足夠的資金收入比如工資和支出比如吃喝穿用),共同的信用卡,共同的醫療保險,汽車保險,以配偶作為受益人的人壽保險。
兩人共同報稅的紀錄很重要,但是需要是 certified tax transcript(可以聯絡 IRS 索取),而不是自己填寫的稅表底稿。除了聯邦稅,還可以提供州稅共同報稅的紀錄。
兩個人一起度蜜月,或者去其他地方旅行的紀錄,一起過節日和紀念日外出遊玩和吃飯的紀錄,互相贈送禮品的紀錄,也可以作為證據。
如果兩個人語言溝通不容易(比如,一方不說中文,另一方英文不夠好),需要準備好解釋平時兩個人怎樣交流(比如透過翻譯軟體)。
要準備好解釋兩個人的交往歷史
比如兩個人最初是在什麼日期,透過什麼方式(包括偶遇,朋友介紹,Dating APP,同學同事關係,參加共同朋友的活動等等)結識的,從什麼時候開始戀愛,是誰求婚的,何時何地,什麼時候結婚的,在教堂還是市政廳,有誰參加了婚禮。
兩個人有什麼共同的興趣愛好?對未來是怎樣打算怎樣安排的?現在誰在家裡做飯洗衣,家裡怎樣剪草擦地?將來年紀大了,退休了,準備住到哪裡?怎樣安排生活和事業,怎樣互相照顧?配偶雙方可以各自提供一份 Statement,說明過去的歷史,當前的情況,和對未來的計劃。
在移民局辦公室的面談
如前面提到,基於婚姻關係的移民申請,在批准前,經常被要求面談。可以參考我們新未名律所的文章:《I-485 綠卡申請,在移民局面談時需要攜帶的檔案》。如果需要,律師可以透過電話參加面談,參見我們的文章《I-485 綠卡面談,律師可以為你做些什麼?》
面談時,移民官有可能會把配偶雙方分開,分別詢問一些問題,包括家庭日常安排,最近的家務和活動,對於對方家庭的瞭解,等等。如果兩人平時住在一起,一般來說不難回答這些問題,如果並沒有住在一起那就困難一些。如果配偶兩人對同一個問題給出了不同的答案,那就會有一些風險。
有時候,如果面談不順利,移民局過後還會安排第三方公司去申請人的住所調查,包括檢視兩人共同生活的痕跡,並且詢問周圍的鄰居,驗證婚姻關係。
證據需要合理使用,充分利用
並不是羅列出一堆證據然後放在一起提交了就可以。這就像上課的時候佔了一個前排座位並不保證你聽懂課程並且得到高分。申請人需要思考:「為什麼要提交這個證據?怎樣解釋這個證據?怎樣讓這個證據發揮最大作用?
比如,提交的照片,支援信,旅行紀錄,來自哪裡,包括什麼內容,怎樣詳細標記,解釋來龍去脈,怎樣讓它們前後連貫,有說服力,這些都需要認真準備。
參見我們新未名律所的文章:《親屬關係是真實的,為什麼移民申請還是被拒了?》
新未名律所最近的一些基於婚姻關係的移民申請批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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