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淪”夜場的985高材生和她的酒神精神|人間

我需要的從來不是過度飲酒、亂性、過度的感官刺激,我需要的其實是夜場獨特的一種精神。
配圖 | 《過春天》劇照
我跟阿蠻認識與酒有關。
那時的阿蠻21歲,是個985本科在讀,學分績點常年名列前茅的“高知”,是親戚家人眼中未來可期的好小孩,也是她自己嘴裡“無藥可救的老酒鬼”。她白天上課,晚上泡在酒館,週末則在各大夜店轉場又轉場。
我受邀前去參加朋友主辦的主題派對時,抬頭就看見阿蠻,她穿著黑色蕾絲胸衣加絲襪,在舞池裡狂舞。派對剛開始,阿蠻已經醉得不成樣子,周圍其他的女孩怪叫著撲上去撕她的絲襪,她不躲不閃,舉著一瓶開了的啤酒大笑,抬起腿來擺pose。三小時後派對結束,我們在轉場的小酒館門口排排坐開,阿蠻舉著一隻綠色的飛盤問我要不要跟她一起玩,我們就這樣認識了。

年輕與“高知”

阿蠻第一次主動去夜店去的是北京的13,它坐落在北京最出名的“夜店一條街”工體。
阿蠻的學校在非常偏遠的天津郊區,坐車去北京市區要耗費她整個下午,原本她的目的地其實是798——年輕人都愛去的藝術社群,去13是個“偶然”。
“我那時候剛接觸夜場文化,連清吧、夜店、地下club的區別都還分不太清,但對這些東西都在新鮮期,就很上頭。”阿蠻當時只是想找人“拼個卡”體驗一下傳說中的工體夜生活,她在小紅書上搜到一個學生局在“搖人”,加上微信交完防“跳車”的定金後,對方發來了13的地址。對方問阿蠻平時都在哪裡玩,阿蠻不好意思露怯,裝出一副熟客的樣子。
“其實你說夜店玩得多玩得熟是多牛逼的事情嗎?也不見得。”阿蠻現在坦白說,但在當時,“就不想讓人家覺得我沒見過世面。”
當晚十二點,阿蠻準時出現在13門口,被同樣年輕的組局人帶去存包,然後到了卡座。光怪陸離的鐳射燈、站在卡座上痛飲的年輕男女、混音後的歐美流行音樂,卡座裡扯著嗓子說話的男女們,阿蠻頭一分鐘就被震驚了。
“我從來沒想到自己第一次遭受學歷歧視是在夜店,當時14個人裡除了我和另外一個北京其他學校的妹妹,剩下的全是北大的。”時隔兩年,阿蠻說到這裡還很氣憤,隨便組的局上的人,居然全是高材生,顏值身材還都個頂個好,“蹦迪時大家都會玩抓手指嘛,抓手指其中一個遊戲規則就是場上的人要做同一件事,如果做不到就喝酒。有個男的直接把手機拿出來指著他們北大的學生應用,結果全場只有我和那個女生面面相覷,最後喝了兩個shot。”
“抓手指”的罰酒規則簡單上頭,在酒精音樂的雙重刺激下,阿蠻很快融入其中,喝酒、接吻、銳舞,年輕人的荷爾蒙充斥在卡座。第一次參加的阿蠻對一切都很有興趣,她在興奮之餘,醉醺醺地跑到舞池跟隨四四拍的商業電子樂跳舞。
“那時候已經不管放的是什麼音樂了,跟著節拍扭和蹦就行。”很快又有同一個卡座的男生追過來一起跳舞,凌晨四點半,阿蠻和他一起離開了,第二天醒來,看見其他人在A蹦完之後轉場去吃海底撈的錢。
“當晚真的玩得太開了,”阿蠻回憶說,“抓手指除了喝酒就是曖昧行為,比如一圈人大家嘴對嘴撕紙巾,紙巾掉了就喝酒;或者就是玩報團那種,兩兩抱著落單的喝酒;甚至就非常直接的抓住舌吻。當天晚上有個漂亮女生一直拉著我接吻、一起摸著對方肩膀跳舞,我走了之後她還在群裡問那個黃頭髮去哪兒了?她走了我不好發揮’。
組局的“局頭”在群裡彙報昨晚的輝煌戰績:566一套喝了八套,果盤和加的軟飲全是店裡送的,還因為“大家牛逼”給升級了舞池卡,按照“男生大A,女生小A”的模式,阿蠻為這個頭暈目眩的夜晚消費了278塊。
“但第二天醒來其實有點尷尬,”阿蠻說,“我們後來一對,發現其實雙方都對419不太熟練。不過後來就成為朋友,現在也在微信上聊聊天。”
“那天我居然還在夜店門口碰見了一個校友,我們當時都很震驚,沒想到會在這裡見面。之後才知道她作為學校街舞社團的部長,很多夜店都會向他們拋橄欖枝。後來我也跟著她們社團去過本地的一個夜店,那天就主打鬥舞。酒無限暢飲,還給我們報銷打車錢和酒店錢,我們只需要去玩和跳舞就好了,算是去當了一次氣氛組——那也是個滿年輕化的夜店,有個很大的舞池,更像是一個介於商業夜店和地下俱樂部之間的地方。”阿蠻總結說,“夜店學生很多,也絕對不是大家認知中只有學生才會去這種地方。
色情符號與行業亂象
之後我又陸續去了許多次夜場,在pub, bar, club之間來回。或許我和阿蠻會在club相遇代表著我們有相似的一部分,但只有她敢於大聲表白自己對夜場的肯定。我靜悄悄,通常受朋友邀請,又結識了不少周旋其中的人。但我始終不承認夜場對我來說“mean to something”,只把它當大學與都市的體驗課程。
夜場從不是色情、狂歡的同義詞。夜場其實也分很多種型別。像奧斯卡、space這樣的連鎖夜店才更符合大眾對於“夜店”的想象:帶大卡座,超大螢幕。燈紅酒綠,紙醉金迷,卡座上的“大哥”揮手就上來一排美女,一二三四五點數出列,開“黑桃A”這樣的大酒就會有“香檳女孩”捧著閃光的誇張籃子,銷售還會為花錢多的大哥在大螢幕上反覆播放“感謝XX總”。
也認識了做夜店銷售的朋友。三月中旬,調酒師朋友邀請我們去莎啦啦。業內份額很重的連鎖夜店,據說今晚有脫衣舞表演。在舞池前看了一會兒,我們覺得意興闌珊,調酒師就帶我們去負一樓工作區找工作人員喝酒。觥籌交錯,工作人員透露,莎啦啦上個周光是營收就是七位數,還不算小費。
“你看莎啦啦好像也有很多年輕學生在開臺在玩,但他們其實只會點動力火車套餐。真正掙錢全靠的是那些大哥”他說,“這就是很傳統的夜場,靠銷售和大哥撐起來。
這些夜店還真就是衝著色情和狂歡去的,但其實這些商業夜店我們都不怎麼去,尤其是連鎖的。開臺貴,也總覺得“很low”。商業夜店裡可以塑造出的紙醉金迷、夜夜笙歌的符號也只是一種銷售手段,說到底就是把音樂、酒精和性資源組合在一起。在前期各種夜店、酒吧跑了小半年之後,阿蠻說:“這些都沒意思,我們要去undergrand club。”
比起靠售賣貴价酒水和卡座盈利、舞池和dj臺必不可少的、播放商業舞曲的商業夜店,阿蠻更喜歡播放一些更正統的edm(電子舞曲)的地下俱樂部,那裡對dj和音樂的要求更高。“當你聽得夠多你就會發現好的音樂和打碟技術真的是一種享受。喝酒的話就去專業的清吧和精釀吧,酒水行業的利潤高業態標準又不統一,一定要看準好的調酒師和酒廠才能喝到價效比夠高的酒。”清吧,langue bar,尤其是日咖夜酒的小而美社群店被越來越多年輕人當做生活情調,是聊天、約會甚至夜晚辦公好去處。吵鬧一些的連鎖酒吧,例如胡桃裡、海倫斯,則是供應酒精和音樂,讓人們能在此徹夜痛飲一醉方休。阿蠻開玩笑說,“我現在只追求最好的音樂和最好的酒,當然也可能是因為我沒錢,在商業夜店體會不到大哥的快樂。”
那時候的阿蠻就像我的夜場引路人,跟著她,總能找到市裡最年輕、最有意思的玩處。萬聖節我們參與一家連鎖酒吧“百鬼夜行”,這時候,年輕化是否帶來了非法僱傭的問題,假酒流通,以及總是被提起的涉黃、暴力問題才正式浮現在我眼前。
這家在市中心經營平價連鎖hip-pop酒吧老闆常常抱怨“只有週末有生意”,因為他們的客人幾乎都是初中生和高中年齡,週中要上學;“週五下午四點半,店剛剛開就有初中生結伴過來點酒了,女孩兒都穿幼態的jk或者化濃妝穿吊帶,男孩兒穿hip-pop衛衣,頭髮錫紙燙。週六週日每桌爆滿,翻檯好幾次。”一到晚上十二點,人就跑一半,“都回家了,家裡也不允許夜不歸宿。”
和低齡化的消費者相對的,是年齡也都偏小的服務員。我們不清楚具體的僱傭機制是怎樣的,問常客,都說“應該就是籤臨時工或者直接不籤合同”。有時候去店裡找老闆朋友玩,看見朋友指揮著店裡一群一看年齡就不大的服務員擦桌子、上酒,“就感覺很荒謬,我在學校待著的時候一直自詡還是小孩兒,一到這裡感覺真的感覺自己馬上變老逼了。”
事實上,在夜場不交五險一金是常態,許多工作人員都有過抱怨。跟俱樂部調酒師混熟之後,每次去買酒都聽到她抱怨老闆剋扣工資,不交五險;常去的精釀酒吧換員工特別頻繁,老員工們每次離職時也總會說兩句東家,“根本沒他們自己說的那麼好,社保都不給交”。大概是這種替代性強的短工都面臨這樣的困境。
向從業者詢問假酒和毒品的問題,他們總說:“平價店酒水便宜歸便宜,不至於假酒,也就是拿的比較次的不知名牌子而已。”至於毒品,“現在這麼強的監管力度,哪兒有這麼容易接觸到。上世紀的夜場還差不多。”
關於涉黃,應該分成兩部分來說。
“一種就出賣男色女色打擦邊球嘛,”市中心一家生意爆火的Gay club,就是靠著每個月的裸男表演賺得盆滿缽滿。“消費社會就是這樣,男色女色都成為商品成為價碼的一部分。這種事情各行各業都有,只是夜店穿得比較少。”
至於錢色交易,老闆說,“有人要賣,有人要嫖,然後他們恰好選擇了以這裡為交易地點。沒啥好說的,尊重祝福吧。但你要說那種涉及到犯罪、強迫婦女的涉黃,現在的管理是比較嚴格的,至少我沒有聽過見過這樣的事情。”
比起錢色交易更常見的是“約炮”。
性開放是否是夜場的副作用之一?或許,性開放趨勢並不只存在於夜場,甚至和夜場不太有關係。性行為提前和性開放其實是一個大趨勢,只是因為和現行的主流敘事相悖,這個龐大的灰犀牛一直秘而不宣。
身邊也有很多根本不喝酒不去夜店的朋友,大都是做學生活動和公益活動的時候認識的,在世俗意義上都是很優秀的年輕人。問到性經歷,基本上都是剛成年就有的,就是跟自己的男女朋友或者前任。或許是現代社會進步和思想解放的必然結果,年輕人尤其是女生不再把身體和性慾看做一種沉重的負擔或者是難以啟齒的慾望載體。把性從神聖化和妖魔化之中脫離出來,迴歸身體、慾望和愛的一部分。
“濫交”是否在夜場更為頻繁?在酒精和音樂刺激下,casual date更容易出現。另外這也源於人們“夜場”的刻板印象,認為club就是來hook up的,所以也有很多抱著包“得吃”心態來的消費者。
“得吃”是夜場的黑話,意思是當晚在夜場裡找到了漂亮的男孩女孩約炮。
想約炮的人選擇了來夜場尋找目標,而不是一個人來了夜場就變得會去約炮。為了“得吃”到夜場消費的人並非主力,通常得吃的人在正常社交場合也能找到心儀的物件,不必專門到夜場。聊到這個,經常混跡club的小孩朋友總說:“夜店常客就是一個圈子,你當公狗會在整個朋友圈裡面傳開,名聲很快就會臭掉,也就沒得啥吃的了。”
和任何職業任何圈子一樣,大家鄙視的事情都是一樣的,鄙視當“公狗”的,鄙視不發五險一金的,鄙視專業能力不行的,當然夜店就是dj能力、美工能力不行。我們這裡兩個俱樂部,倆家素有舊怨,就經常掐架。今天這個說那個抄襲自己海報推送,明天說這個員工跳槽之後背刺老東家沒道德。有段時間其中一個club的檢票工作人員還非常硬氣說:“下次去了他們家就不要來我們家。”
有一次我在A傢俱樂部,轉頭看見B家的調酒師走進來。我問她,你們兩家不是在掐架嗎?她聳聳肩,開始跟我吐槽自家老闆,剋扣每個員工工資啦,欠債太多啊,要求太多啊。和別的什麼公司、組織沒什麼兩樣。“現在增速不行了,各行各業都寒冬,我們也沒什麼兩樣,每天都在愁經營。”她說。歸根到底,夜場也只是一種業態,一個娛樂場所。別太妖魔化它也別抱有什麼期待,天底下沒多少新鮮事。
成癮與戒斷
我問阿蠻那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發覺自己對夜店生活上癮的?
“酒精能逃避痛苦,音樂和舞池能解除壓力。”阿蠻說,“有接近半年我很沉迷夜店,除了超重低音、無節制的酒精攝入和瘋狂的燈光和銳舞,沒有什麼能讓我提起興趣。”長期的夜店生活對感官的過度刺激,讓阿蠻獲得快樂的閾值提高了,“酒精會讓你整個人變軟。”
阿蠻一般在晚上十一點開喝,四點回家睡覺,下午一點醒來,再頭疼宿醉一下午,然後就又到了喝酒的時間了,一天就這麼過去。“幹不了任何需要長線投入的事情。”阿蠻說,最關鍵的是酒精會讓人自我感覺很良好,“你不會意識到任何問題,清醒時候焦慮的關於房租啊、學業成績啊、人際關係之類的事情,在酒後都不會被想起。”
“其實我一直是高敏感人格,在開始大量飲酒前我有輕度的躁狂,焦慮情緒很嚴重,但父母一直不允許我服用神經性藥物,覺得那個東西吃了不光彩。酒精其實一定程度上把我從焦慮中鬆綁出來,夜店的輕鬆氛圍又讓我很有歸屬感。大家會很輕鬆自在的聊音樂,聊生活,而且年輕女孩子又到哪裡都很受歡迎。”但是就像點火,阿蠻點燃了火焰卻不能控制它的方向。“當我一直依賴酒精迴避焦慮問題,加上物理性的成癮,反應過來的時候就已經變成這樣了。”
成績單和銀行餘額不會說謊。在阿蠻發覺自己上了一學期語言課卻在考試中“動不了筆”,下一期房租東拼西湊怎麼也湊不齊時,“我就知道出問題了。”
這時候,夜場生活給阿蠻帶來的壓力已經遠超寬慰。
“當時還跟物件也分手了,沒人再提醒我要吃飯,我的胃變得更糟糕,還因為過度飲酒胖了十來斤。”阿蠻交到的朋友也是各自萍散。夜店門口聊得很開心的人,交流音樂、dj甚至工作,興起互相請喝酒,“你以為你們是朋友,但其實天亮了酒醒了,你去評論人家朋友圈都不一定得到回覆。”阿蠻無奈笑說,“沒人記得誰是誰,最多從業者知道你是熟客。好一點的情況就是你們朋友圈能互動一下,能約著一起去看看樂隊或者參加下一個派對。”但以前學校的朋友也已經因為疏於聯絡不再交往了。
夜生活已經成為沉重負擔的時候,有沒有嘗試過戒斷?
“戒斷很痛苦。”阿蠻坦誠,“去年初我在準備雅思,不得不sober一段時間——你真的沒辦法在宿醉之後把課聽進去。也確實是因為現實的資金還有學業的壓力,讓我不能不再透過逃避解決問題了。”阿蠻回憶說,那段時間是她情緒和狀態最糟的時候。“一方面是戒斷的身體反應,物理性的痛苦,每天情緒都很低落;另一方面是清醒過來一下子發現我怎麼變成這樣了?怎麼發胖了這麼多,錢也不知道花哪裡去了,學習上也沒有按計劃一步步寫論文和大綱。”
那段時間,阿蠻每天都在痛哭,她一邊抹眼淚一邊做飯,逼自己按時吃,吃完了繼續一邊抹眼淚一邊開始上網課。只是,阿蠻經常學著學著就又把電腦蓋上了,她抽噎得沒辦法跟著讀。
“吃完飯就開始抱著馬桶不受控制催吐,因為胃喝酒喝壞了,一吃東西就痛。”“又想到錢和申請的事情,無比悔恨和自責,拿著美工刀就往手上一隻劃,感覺不到痛。”阿蠻又開始了自殘,她感覺每天躺在床上感覺,只有巨大的空洞,“耳邊沒有重低音和四四拍就感覺聽不見任何聲音,有時候感到會幻聽到舞池的聲音。”
但痛苦的日子沒有過太久,“一個多月吧,我就逐漸適應sober的生活了。”阿蠻說,“準時去上學上課,也能看進去書了。錢也省下來很多,賣了一些東西回款,房租按時交了。”
房租和論文解決了,阿蠻心中的大石頭就一下落地,她“發現一直逃避的事情也沒那麼難”。
阿蠻形容“早上六點清醒地在小區散步和晨跑”的日子是“如獲新生”。三個月後,阿蠻順利完成了本學期的學業,人際關係和財務狀況也如期好轉。“最大的感受是生活就是需要認真經營才能維持的。”阿蠻說,“逃避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糕。”
人民之地
“年輕人都對這種地下娛樂很熱衷嗎?”我問阿蠻。
這個問題阿蠻思考了更久,最後她告訴我,很多人只是來了又走,或者定期偶爾來放鬆一下。新鮮感過了又迴歸“地上生活”,真正能談上“熱衷”的、場場不落參與的,一定是對於電子樂對於酒有熱愛的人,他們也或多或少會成為從業者。
“夜場的音樂、酒精、燈光和荷爾蒙的確對年輕人來說是個很誘人的東西,”阿蠻笑說,“但歸根到底各花入各眼,有的人覺得這個場所富有吸引力,會喜歡這種感官刺激的放鬆,有的人覺得太過了難以承受,有的人一開始覺得新鮮但最後又覺得音樂、酒精和不夠長久的社交也變得單調。說到底夜場也和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一樣,面臨眾口難調。”
我問阿蠻那這種地下娛樂對你的長久的吸引力又在於哪裡呢?尤其是夜場給你帶來了這麼多的負面影響,你是否會選擇趁現在永遠遠離夜場?
阿蠻搖搖頭,表示經此一役,反而自己“更找到了兩種生活之間的平衡”。
“在擺脫對夜場生理性的依賴之後,我反而更加看清了我對夜場的需求究竟是什麼,以及其存在的必要性。”阿蠻說,“我需要的從來不是過度飲酒、亂性、過度的感官刺激,我需要的其實是夜場獨特的一種精神。”
夜場有什麼獨特的精神?阿蠻提到了兩個關鍵詞,一個是酒神精神,一個是人民之地。
“夜場尤其是地下俱樂部為什麼讓人覺得神秘而迷亂,其實你仔細考察就會發現它繼承了許多宗教性的元素。比如說俱樂部常用的面具和化妝、酒水、迷亂的變形文字和燈光、還有舞池裡狂舞的人們,其實這些都是一種對宗教祭祀的戲仿。對面部的遮蓋跨裝或者變形的人臉圖案對應的是祭司的妝面,酒精是狂歡節和祭祀的必需品,黑暗和迷亂的燈光對應夜晚和篝火,狂舞的人們或壓抑或狂喜,就像是狂歡節跳舞的原始人。儘管宗教隨著社會的發展已經正在逐步沒落,但對於宗教性體驗的需求始終根植在人類身上。”
阿蠻在今年二月份想要嘗試加入地下俱樂部,成為一名dj,在和常去的俱樂部老闆取經時,對方分享了自己的靈性體驗:“我像你這樣年輕的時候,每次都是呆到俱樂部早上關門,你必須要有喝的爛醉倒在舞池中睡著的經歷,那種體驗會讓你一下子對音樂有開悟。”
阿蠻意識到,就像尼采對於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的雙重強調那樣,日神精神強調的節制、明亮,和酒神精神強調的激情的、迷狂的、靈性的狀態,兩種狀態都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哪怕我們身處這個強調工具理性、日神精神的時代,我們對酒神精神的渴望卻從未消失。它被隱含在潛意識之中,直到在音樂、藝術中爆發出來。
“當代社會還有一大特徵,就是物質上社會工具理性的高度發達,但精神上現代文化對個體的自我的強調達到了巔峰,二者實際構成了一種結構性的矛盾。在白天人們被勒令最大限度標準化,剝離個性的東西服務於龐大機器,而到晚上的空閒時間人們就急迫想要去確定自己的自我,包容亞文化、有酒精和夜色做掩護的夜場就成了人們的不二之選。”
“因此我始終認為夜場的存在彌補的是酒神精神缺失的場域,它絕不單單只是關於性,關於假酒和關於夜不歸宿的。”阿蠻說,“我不評價這種生活方式是否正當,但醉生夢死的夜場的確是人們短暫逃離工具理性的烏托邦。”
我問阿蠻,你是更出於對酒神精神的追求還是出於對於工具理性的逃避而愛上夜場的呢?阿蠻說,都不是。對於她來說,夜場最重要的屬性是它是一個“人民之地”。
“朗西埃在著作中有一個概念叫人民之地,講的是社會中的某處場所,在這裡不同的階級之間、職業之間、思維之間和表達方式之間的傳統分界線遭遇了激烈的挑戰,在這裡詞語被賦予了更多樣化的運用或更加開放的理解。個體平等透過審美平等得到了微妙的助力。”
“地下俱樂部真正的形成了這樣一種場所,審美、階級、身份在這裡都是流動的。同一時間地點,聲名鵲起的巡演樂手、週末放鬆的白領、迢迢趕來的商人、周邊偷溜出的學生、長期的酒吧和俱樂部從業者們,各種各樣的人之間的隔閡被音樂和酒精打破,坐在同一片空地上自然而然地交談。這是所有地上場合都絕不可能得。”說起這個的時候,阿蠻沉浸在一種感動中,“我喜歡人們平等、坦誠的模樣。就像是面具,面具既是對面部形狀的忠實臨摹,也可以是對於真實面目的遮掩。昏暗、迷幻的夜場既是人們掩飾的絕佳助力,卻又允許人們把最真實的樣子展示出來。”
我問阿蠻的自白算不算是在給夜場“洗白”,阿蠻從沙發上坐起來,沉吟一會兒說:“洗白這個詞預設了夜場是先天壞的,我更傾向於用正名這個詞吧。我只是想把我自己接觸到的真實的夜場誠實地描述出來。它當然不是烏托邦,也算不上哥譚。”
我走的時候,往房間裡頭看了一眼,阿蠻已經開始擺弄自己剛入手的二手碟機和midi鍵盤。我想阿蠻是真正從夜場中有所收穫的人,她在其中找到了真正的價值與歸屬,像一個真正的神使那樣為她的教義辯護——不管他人是否將她嘲弄為異教徒。
編輯|Terra       實習 | 思宇
姜 羊
賣酒養狗的哲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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