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爭議的女拳王把JK羅琳們告啦?

最近看熱搜說陶晶瑩直接嗆聲JK羅琳。
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有啥矛盾?
原來是因為JK羅琳指責性別爭議拳手參加奧運,其中包括中國臺北拳擊冠軍林鬱婷。
同樣身為臺北人,陶晶瑩忍無可忍,怒髮衝冠,為其打抱不平,痛斥羅琳沒有禮貌,濫用影響力,只知道透過外表評價別人。
不光是她,還有不少臺灣公眾人物站出來力挺林鬱婷,稱其“才是哈利波特”。
並焚燒《哈利波特》表示立場。
我去看了JK羅琳的原文,尖銳得言簡意賅:
“怎樣才能阻止這種瘋狂的事呢?一個身負重傷的女拳擊手,還是一個被殺害的女拳擊手?”
配圖不只有林鬱婷,還提到巴黎奧運會另一位女子拳擊冠軍,阿爾及利亞的伊曼·哈利夫。
實際上,這不是羅琳第一次為此發聲。
某場比賽中,哈利夫的對手在比賽開始46秒後,就宣佈退賽,並且情緒崩潰,大呼比賽不公,“她就是個男人!我不想被打死。”
當時她就直白地譴責對方,稱其是“男性拳手”、“毆打女性並欣賞對方的痛苦”。
馬斯克和特朗普也為此發聲抗議過:
“男人不應該參與女子運動。”
“當然。”
“我會讓男人遠離女子運動!”
後來,哈利夫在決賽中擊敗中國拳手楊柳,獲得冠軍,更是爭議四起。

有人評價冠軍名不正言不順,“男人憑什麼參加女子拳擊,xy就是男人別沾邊女人。”


痛罵奧委會眼瞎,“男女不分。”
在外網,尤其是X上,相關言論更多。
“這個人比女性強壯太多。這種情況必須在女性嚴重受傷前停止。”
“允許這個人和女性比賽,完全不公正。”
“懦夫應該和有相同染色體的人對抗。”
搞到現在,哈利夫覺得不堪其擾,透過律師向X平臺(原推特)以及JK羅琳等人提出起訴,指控他們涉嫌“嚴重的網路騷擾行為”。
大家為啥偏偏針對這兩個人呢?
因為成績太好?
外表太男性化?
不,當然不是這樣淺顯的原因。

事情得從IBA(國際拳擊協會)的裁決說起。


2022年,哈利夫和林鬱婷參加拳擊世錦賽時,收到投訴,隨後IBA請兩人進行了性別測試,結果顯示“兩人不符合女子參賽要求”
因為以前沒見過這種情況,又考慮到檢測可能有誤,IBA沒有立即取消成績,而是向IOC(國際奧委會)做了通報。對方沒有回應。
隨後,IBA決定二次檢測。
於是在2023年世錦賽第一場比賽開始前,兩個人在印度新德里完成了血液採集,由另一家實驗室檢測,結果與第一次完全相同。
二次複核,結果統一。IBA宣佈取消兩人參加女子組比賽的資格,並表示可以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上訴。(哈利夫曾提出過上訴但中途撤銷,林鬱婷並未上訴。)
考慮到運動員的隱私,IBA不能公開血液測試結果的檔案,但公佈了哈利夫當時的簽字檔案,證明哈利夫知情,且接受了這一決定。

根據檔案,他們做出這一裁決是援引了IBA技術和競賽規則4.2.1。其中明確寫道:

拳擊手將與同一性別的拳擊手進行比賽。

也就是,女子對戰女子、男子對戰男子。


值得關注的是,同年5月,IBA對其技術和競賽規則4.2進行了補充,明確了男性/女性的定義,即由個體的染色體來決定。
這則宣告表示,主要是考慮到“性別發育差異(DSD)”運動員參加拳擊比賽時,可能對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構成危險。
所謂DSD,是一種性發育異常疾病。
簡單來講,男嬰在發育過程中因睪酮合成不足或作用障礙,或女嬰在發育過程中因暴露於過多雄激素,導致性徵發育不足,出生時男女性別難辨的臨床表現,被認為是“兩性畸形”。
這種性染色體與性腺、外生殖器的表現不一致的情況,被稱為性發育異常疾病,即DSD。
結合這幾點可以推測,哈利夫和林鬱婷都屬於DSD患者,性染色體為XY。後來,IBA的工作人員在採訪中證實這點。

那為什麼兩人能參加奧運會呢?


因為奧運會有自己的規則。這是由IOC來決定的,和IBA沒啥關係(IOC今年還撤銷對IBA的承認,更不會理睬他們的裁決)。
按IOC的說法,兩個人出生就註冊為女性,並且都持有女性護照,“遵守比賽資格和參賽規定”,所以能參加奧運會女子組別。
這話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人類的性器官通常是由性染色體決定的,但有些嬰兒由於染色體異常,並沒能發育出符合性染色體的性別特徵,這就導致了DSD。
DSD患者的染色體往往和自身性徵並不匹配,介於中間人的狀態,不便歸屬某一方。
而這兩個人出生時都沒有體現出男性的生理特徵,一直被當女孩養大,身份證件上的性別資訊沒有發生過改變,的確符合IOC的要求。
甚至,哈利夫的父親還曾以“不適合女性”為由反對她練拳擊。其之前的比賽成績也菜菜的,輸過其它女運動員很多次。
所以支持者們認為這不是靠染色體獲勝,而是靠自己的勤學苦練才走上了頒獎臺。
但是無論怎樣論證,人們並沒有足夠的證據,將DSD運動員的成績與XY染色體分割開。
而這恰好就是當下性別爭議的核心問題。
高中生物就教過我們,XY染色體會分泌相對高濃度的睪酮。而睪酮可以用於調節體內多種指標,具有維持肌肉強度及質量、維持骨質密度及強度、提升體能等作用。
有報道指出,對2011年和2013年田徑世錦賽中的1332名女運動員檢測後發現,高睪酮水平的運動員表現明顯優於低睪酮水平。
國際田聯也做過研究,“女性睪酮水平從0.9 nmol/L增加到7.3nmol/L,能使肌肉重量增加4%,肌肉力量增加12-26%。”
同為女性,基於不同的睪酮水平都會產生明顯的對比。在男女性本身睪酮水平差異巨大的前提下,無疑會造成更大的差異化。
(通常來說,攜帶XX染色體的女性睪酮水平一般在0.06-1.68nmol/L,擁有XY染色體的男性睪酮水平則介於7.7-29.4nmol/L。)
這也是導致男女生理差異的重要原因之一。
受睪酮水平及其他因素共同影響,男性的肌肉力量、骨密度、體力水平普遍高於女性,這些在競技體育中都會轉化成明顯的優勢。
你看田徑賽場上,女子百米至今未破10秒大關,但10秒已是參加巴黎奧運會男子百米的入場標準。差距可見一斑。(當然頂級女子運動員的成績,也不是一般男性運動員追得上的。)
如果男女進行混合競賽,男性運動員可能會在多數專案中佔優。尤其在某些接觸性或高衝突性的專案,男性運動員的存在,還會增加女性運動員受傷的風險,降低參賽動力。

考慮到性別平等問題,女子組應運而生。

它的初衷就是為了保障女性運動員的合法權益,為女性提供參賽機會,讓她們被看到。

實際上,所謂的男子組和女子組只是一種習慣性的叫法,真實情況更接近於普通組和女子組。因為女性運動員往往可以參與前者的比賽(雖然通常沒有人這樣做),而後者只允許女性參加。
那麼,怎樣獲得女子組參賽資格呢?
起初,有些賽事要求女性運動員攜帶相關的醫學證明,比如Femine card(女人卡)。
到了1966年,歐洲田徑錦標賽首次組建了用於性別檢查的委員會,由三名女醫生確認所有女運動員的生殖器及性徵,講究眼見為實。
這種檢查很快被指控不尊重女性。
緊接著,“巴爾測試”這類遺傳檢測被引入,即透過檢測性染色體來驗證運動員的性別。
但正如最近的爭議,這類測試的公正性值得商榷,有些特殊人群會模糊地介於邊界間。
再加上現在性別開始變得更為靈活且流動。考慮到賽事的公平公正,大家普遍以睪酮標進行衡量,然而標準並未完全達成一致。
比如世界田聯(前國際田聯)2023年更新規定,要求女子組所有專案參賽者,必須保證其睪酮水平在賽前24個月低於2.5nmol/L。
這個標準比修改前降低了一半。

而奧委會的標準放得更寬,要求女性運動員必須保證其血清中的睪酮水平

在賽前12個月低於10nmol/L

,無論跨性別還是順性別。


(但有些奧運專案可以單獨制定標準)
但這也不是完全公正的。
世界田聯所要求的2.5nmol/L,和普通女性的睪酮水平似乎還相差不遠,但奧委會給出的10nmol/L,卻遠遠高出一大截。
頂尖比賽中,這樣的差距足以決定勝負。
另一個問題在於,對運動員的檢測並非是全年無休的。或許有這樣一種可能,運動員以高睪酮水平進行訓練,再降低水平進行檢測。
雖然伴隨著睪酮水平降低,肌肉質量、骨密度都會下降;但過去的高睪酮水平還是能讓運動員獲得更有優勢的骨骼與肌肉強度。
結果就是出於平等所制定的規則,最後似乎又會帶來新的不平等,有悖於初衷。

其實你得承認,在這場性別爭議中,無論是支持者和反對者,他們背後追求的東西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
只不過大家帶入的視角不同罷了。
所以光在這裡爭論這類人有沒有參賽資格,配不配拿女子冠軍,永遠得不出結論。
因為現有規則並沒能充分考慮到這些特殊人群的存在,就導致他們只能強迫自己去融入。
結果大家都看到了。
那麼,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
或許,直接以睪酮水平來分組?
就像拳擊和舉重裡的體重分級一樣,讓低水平與低水平比較,高水平與高水平比較。
又或許,為這類人設定單獨的賽事?

畢竟現在殘奧會、特奧會都有,再多一個第N性奧運會似乎也無傷大雅。


最後,男子與男子對抗,女子與女子對抗,跨性別與跨性別對抗,DSD與DSD對抗。
大家都能找到合適的戰場。
其最後的邏輯是相似的,就是儘可能地營造相對公平的環境,讓大家進行競技。
這才是對運動員們最好的尊重、認可和正視。
相信他們也希望能更名正言順地獲得勝利,而非始終籠罩在“不公平”的言論中,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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