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帆披露於志剛落馬前的一些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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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與於志剛有過接觸的人士對其被查並不意外,“他很善於鑽營。”但熟悉他早年在人民大學苦讀十年的法學院部分校友看來,這個家世平凡的學者終究還是可惜的。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於志剛被調查的訊息此前已在司法圈流傳,他此番被查可能起因於在掃黑除惡案件中接受他人委託試圖干預案件。也有受訪人士推測,於志剛被查或與其任職中國政法大學時有關,在就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之前,他的職務是該校教務處處長,在副校長任上也曾分管自主招生,因此可能涉嫌自主招生腐敗。但截至發稿,中國政法大學方面對此尚無任何公開表態,詳細情況有待權威部門進一步公開調查結果。
楊帆回憶錄:2021.1.21
石亞軍安排於志剛給我講刑法
一.是誰重點培養於志剛 19年?
政法大學的人都知道:於志剛是被中國政法大學一手提拔培養的,死條件第一流:年輕化,專業化,高學歷,高智商,高情殤。沒有問題啊!
  1. 1. 19735月生於洛陽199623歲加入中國共產
黨;33歲就獲得了全部學術資格:
200128歲在人民大學獲法學博士,入政法大學任教;
200229破格晉升為副教授;
2004年赴英國牛津大學作訪問學者;
200532歲破格晉升教授,2006年為博導。
  1. 2.學術成果足夠:有刑法學論文200篇,專著12部,
翻譯20國刑法典。主持專案10餘項。
  1. 3.兼職與榮譽越來越多:
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中國法學會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刑法研究會理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專家,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0734歲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援計劃
201037歲北京五四青年獎章,第11屆全國青年委員;2015年鄭州大學教授;
20199月給中央政治局講課;
202047歲最高檢專家諮詢委員。
  1. 4.官運亨通,飛黃騰達:
201239歲中國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
201544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
201746政法大學法治資訊管理學院聯席院長;
2018347歲,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5月不再擔任政法大學副校長,為全國人大專職常委,準備提拔副部級的,
這次提拔,是全國人大分派名額,由政法大學黨委推薦的。石亞軍先推薦了黃進,因超齡,又推薦於志剛。因此,推薦的責任完全在政法大學黨委,主要是石亞軍和胡明,和全國人大無關。
中紀委的公告,稱於志剛為“中國政法大學前副校長”,
沒有提他和全國人大的關係,也沒有說明他的現職是什麼。
於志剛的檔案在政法大學還是在全國人大,還不清楚。
強調於志剛和政法大學的關係,是完全正確的。
5. 他甚至在大學時就透過組織司法考試發了財,後半生
不必掙辛苦錢,沒必要貪汙受賄,只待在官場飛黃騰達。出問題也不是為了錢,而是巴結上層什麼人,這就很可能陷入某個“幫派集團”。
   6  錯誤的組織路線,必定培養出惡人
於志剛缺什麼?那就是信仰和道德,可惜“軟條件”無法衡量。群眾對志剛反映不好,有人說他兩面派,會上發言和會下完全兩樣;有人說他對上賄賂逢迎,對下心狠手辣。2015年提拔於志剛為副校長,一位和他平級,位置更為重要的教授大怒,說於志剛就是依靠給上邊送錢,買的官。
二.石亞軍安排於志剛給我講刑法
我和於志剛談過三次。
第一次2015年,我舉報孫選中的博士論文抄襲30%
(指導教師是石亞軍)。石亞軍指派新任副校長於志剛調解。
他聽了兩個小時,只談15分鐘,“大首長”氣派:耐心傾聽,不涉細節,大處著眼,小處不著手,高屋建瓴,勢如破竹,聲聲震耳,字字珠璣,一言九鼎,雷霆萬鈞之勢,大多數唸書之人可能要被他嚇到,可惜我不是念書之人。
於志剛:楊老師,您是我的前輩,比我大20歲,我對您非常尊重,我想和您談談在檢察院掛職的體會。我參加過600多次庭審,勸雙方和解,他們大都不願意,都覺得自己有理。直到開庭把材料放他面前,後悔都來不及了。我耐心看了您的舉報材料,又聽了這麼半天,情況我都掌握了。您可能覺得自己很正義,材料很過硬,但孫選中也舉報你一大堆,而且他們是“多對一”,對您很不利。
楊帆:舉報要看真假不能看人數。他們人多,說明他們拉幫結派。我從來就是自己一個人,不搞拉簽名這一套。
於志剛:但領導不一定這麼看啊。權力在領導手裡,說你有問題,你就有問題。到時候兩邊都被處理,你後悔莫及。
楊帆:我沒問題,也不怕威脅。但我同意調解。
於志剛:那好,我馬上就去找孫選中談。
結果,天意難違。
第二天《澎湃》披露了孫選中的論文。政法大學回應說不受理匿名揭發,受到猛烈抨擊,法大另一位副校長時建中答覆已程序序,才避免了新聞風波。
但五年過去,法大沒給任何答覆。
我第二次和於志剛見面,是2016年初。這次於志剛有些惱怒,帶個學生來記錄。因為我質問了石亞軍,為什麼要派人和我談刑法?石亞軍提醒於志剛要注意楊帆錄音。這次於志剛是來校正說法的。他說的更準確:孫選中他們對你的揭發,證據確鑿。
我說實在想不起來有什麼問題夠得上入刑法的?
於志剛說上了法庭你就知道了。
我說:我如真有問題,你們早就送我去法庭了,不可能一次又一次和我談。
以後,石亞軍終止了和我16年的溝通(據他的統計是85次談話),派紀檢查我十幾年的課題費。石亞軍說查課題費,一查一個準。
第三次見面,是6月份我65歲,於志剛代表學校讓我退休。我說問題沒查清不能辦退休,你不是要送我去法庭嗎?於志剛裝沒聽見,他囑咐院裡幹部:過年過節要多去看看楊老師。
我要求領導:向商學院教師澄清,我受到宏結金仁淑多次辱罵,造謠,陷害的問題。
於志剛說:是你自己脾氣不好,得罪了人,組織上不管。
以後,他就去中央黨校教育部深造,準備繼續高升了。
4年過去,我又想起了於志剛,溫文爾雅,笑裡藏刀。
他在哪裡,我在哪裡?真是歷史的諷刺!
但我沒有心情幸災樂禍,而是感到可怕:
這樣的人如何能飛黃騰達?我們的組織部門,為什麼就不能事先發現和阻止?
我們的紀檢監察不是說要“預先防止腐敗”嗎?如何防止啊!
他們掌握了刀把子,要向誰開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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