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這麼多年,還是跟冬天相處不來啊

我出生在夏天,小時候最討厭冬天。因為冬天穿的衣服多,又容易挨大人罵。有時候無緣無故被劈頭蓋臉罵一句:手凍這麼紅,也不曉得帶手套。
那時候江南的冬天很冷,屋外冷,屋裡更冷。所以小學生流行帶半指手套,有些手巧的媽媽還可以在上面多織出一個半籠,寫作業的時候翻起來,不寫作業便戴上。
然而小孩玩起來多半會忘記,手指凍得通紅,容易長死血(凍瘡)。一長凍瘡,手指又痛又癢,還脹得老高,很難看。這其實沒什麼,小孩很能吃苦,對疼痛也並不在乎。但我小時候最想不通,為什麼一長死血,就要挨很多罵?這又不是我願意的,罵中還會附帶著詛咒:長了就會年年長,以後一輩子不會好了。
那時完全想不到,上海鄉下也可以住上帶暖氣的房子。
小時候夢想不會那麼狹窄,完全不會祈禱以後冬天住上有暖氣的房子云雲。那時夢想是每天坐著宇宙飛船星際探索……
住到有暖氣的房子,前兩年心滿意足,對冬天也順眼起來。那兩年因為剛生小孩,很多事情都忙忙叨叨,日子像龍捲風一樣,呼嘯著就過了,我都沒嚼出什麼滋味。
而且上海的冬天,是一種逐漸形成的氛圍,天先一點點涼,再開始刺骨的冷,寒風一吹,腦袋發痛,人也已經被擺佈好了。
如果一個人從夏天忽然換到冬天,就算去的是大雪漫天的冬天,一時半會都調整不過來。
冬天給我帶來的不適,幾乎是全方位的。
去北海道時,我常覺得日本人在細節方面做得非常到位。他們對冬日的享受很是在行,在外面凍頭凍腦一天,不管什麼樣的旅館,都可以泡湯。泡完湯後還能吃拉麵,或者來根雪糕。
但一開始去的那幾天,我們沒經驗,一進酒店房間,順勢開啟空調開關。到半夜朦朦朧朧被熱醒,發現室內熱風不停地吹,人簡直像火箱中的臘腸,兩面翻烤,喉嚨裡都冒著火。
後來把房間暖氣關上,雖然有點冷颼颼,搭配身上的三溫暖秋衣,恰到好處。
北海道無疑是真正的冬天,回上海又不同,因為上海一粒雪星子沒有,我在上海不怎麼出門。
每天家裡起床,穿著睡覺用的短袖運動褲,外面再披一件外套,熱了脫冷了穿。到晚上出門散步,是個難題,到底怎麼穿合適,我練習了好幾個晚上。比如,要不要穿秋褲,還是一條抓絨褲就行?上身要不要穿保暖內衣,不穿的話,是不是應該把外套換成羽絨服?
爬了兩次山,對江浙滬冬日徒步大概要穿什麼,算是有了個概念。上身一件短袖,一件抓絨,夠了,下山風大的時候再來件衝鋒衣。下身只需要一條抓絨褲。
問題是,出門訪友怎麼穿?
有一天想要出去見朋友,因為跟這個朋友第一次見面,我想如果穿著衝鋒衣去商場,那也太傻了。正確的是穿大衣,於是穿上白色運動褲,披上一件黑色大衣。
我母親在旁邊說:你不知道嗎?現在穿黑色不流行了,裡裡外外最好都是淺色。
她這麼一說,五年前買的黑色大衣,立刻不洋氣了,完全落後於時代,哪裡好意思穿出門?
淺色大衣我有,矛盾之處在於,大衣本身並不保暖,它也不像黑色大衣那麼包容。為了保持本身的挺刮線條,得在裡面搭一件薄薄的貼身內搭。
這就讓人苦惱,不脫不瀟灑,脫了不好看。
好看的大衣,和漂亮的廓形毛衣,猶如魚和熊掌,通常只能保一個。
如果裡面穿那種大大的毛衣,勢必大衣披上去鼓鼓囊囊。如果為了保證大衣好看,選一件看起來相匹配的毛衣,這種毛衣到了室內單穿的時候,我會有點難為情。
這是上半身的困惑,下半身也一樣。想要保暖穿兩條褲子,在溫暖如春的室內,豈不是很難受?如果保持風度只穿一條,到室外不是凍成篩子?到底怎麼在兩者之間平衡呢?

在微博上表達了對於這種冬日穿搭的困惑,有人指路給我某女明星,說她的穿搭既保暖看起來也很美麗。
上帝啊,可那是一名只有八十斤的女明星啊!
冬日穿搭最大的矛盾就是,如果你想保持風度,就得挨冷受凍。如果你想光為了自己舒服,那多出來的十來斤肉,又好像膨脹成了30斤。
後來我索性穿了一件運動褲,再加上軟殼衝鋒衣和羽絨背心。
這副不倫不類的打扮,讓我收穫了好幾次朋友的問詢,“穿這麼少,不冷嗎?”
冬天不是熱情活潑的少女,不是一天就可以猜透心思的,要跟它相處上一些時日,才能知道,什麼樣是合體的打扮。
來新加坡的飛機上,看完了美國女作家薇拉.凱瑟寫的《雲雀之歌》,故事是從冬天寫起的,很多情節都在冬天,細緻入微地描寫寒冷,以及寒冷帶來的窘迫。比如,冬天的夜晚,要花很長時間,被窩裡的身體才能暖和起來。
轉而寫到夏天,“正是在夏天人們才真正地活著。”
這句話我記得特別牢。
在熱帶第二天早上醒來,忽然意識到一件事,我並沒有非常急切地開始洗臉,抹潤膚露這些程式,經過一個晚上的睡眠,皮膚依然保持著一定的溼潤度,不需要那麼迫切的保溼程式。
再次穿上背心短褲,身體非常舒展。只有冬天多出來的七八斤肉,顯得如此不合時宜。
在時不時被寒冷迎面痛擊的日子,最幸福的事,莫過於脫掉外套,泡茶,吃米花糖,番薯幹,花生,不過癮的話還要熱一碗青菜炒年糕,或者弄一碗蘿蔔牛腩。
有個朋友說,她喜歡乾爽,喜歡能烤火的冬天,只要想到夏天那種汗水粘膩的滋味,非常難受。
我想我還是喜歡夏天,晚上跟兒子在小區裡一起跳繩,當每個毛孔都在沁出汗水時,我只覺得太爽了,果然還是夏天夠味。
所以你是喜歡夏天,還是冬天?
毛利,作家,2023年微博年度突破作家,代表作《全職爸爸》,都市情感小說《結婚練習生》《卵子的吶喊》(點選作品名即可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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