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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Terry
編輯|渡十娘



對於在美華人來說,綠卡曾是奮鬥的象徵,是融入美國的“安全牌”。但如今,即使你守法多年,拿到了這張永久居留證,也可能因為一次抗議、一句異見,甚至一個莫名其妙的原因,被川普政府盯上,面臨拘留和綠卡吊銷的威脅。更可怕的是,這種執法完全無視程序正義(due process)。試想一下,你辛辛苦苦在美國打拼多年,卻可能因為政府一句話就被遣返,這還是移民嚮往的“燈塔”嗎?
川普上臺後,高喊“大規模驅逐”,如今連合法移民都不放過。近期,多名綠卡持有者因參與抗議活動或未披露的理由被ICE(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拘留,政府甚至援引冷門法律繞過正當程式,直接威脅遣返。這不僅是對移民權利的踐踏,更是對美國法治根基的顛覆——而川普政府和一些右翼聲音卻認為,綠卡持有者根本不配享有憲法保護。這種邏輯下,華人社群還能安心嗎?
綠卡持有者因抗議被盯上
近期,哥倫比亞大學的綠卡持有者馬哈茂德·哈利勒(Mahmoud Khalil)成為焦點。他是阿爾及利亞裔永久居民,與美國公民成婚後獲得綠卡。因為去年他參與並領導了支援巴勒斯坦人的校園抗議,3月8日被ICE突襲逮捕。
政府未提出任何刑事指控,卻依據1952年《移民和國籍法》稱其“危害外交政策”,吊銷了他的綠卡。該法誕生於冷戰時期,規定如果國務卿認為美國境內的移民會對美國外交政策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則可將其驅逐出境。

哈利勒的律師指出,他未獲聽證機會,ICE直接將其關押在路易斯安那州拘留所。《紐約時報》報道,司法部後來又指控他在申請綠卡時隱瞞資訊,但至今未公開證據,也未允許他申辯。3月10日,聯邦法官傑西·富爾曼(Jesse Furman)下令暫緩驅逐,但這並未改變程式缺失的事實。
同樣在哥大,21歲的韓國裔綠卡持有者鄭雲秀(Yunseo Chung)也因參與支援巴勒斯坦的抗議被ICE威脅。她7歲隨父母移民美國,是美國合法永久居民。
鄭雲秀去年參加了支援巴勒斯坦的抗議活動,本月初她參加了另一次示威活動,抗議哥大對學生示威者懲罰過度。她被紐約警方逮捕,並被指控妨礙政府管理,隨後獲釋。幾天後,ICE上門,揚言取消她的身份。她迅速起訴川普政府,指控這是“用移民執法壓制言論自由”。
週二,紐約法官簽發臨時限制令,禁止拘留她,她的律師強調,政府從未提供正當程式,ICE的行動完全是“先斬後奏”。鄭雲秀在訴狀中稱,“政府最高層的官員正試圖利用移民執法作為壓制他們不喜歡的言論的工具”。
這些案例並非孤立。《衛報》報道,川普政府近期還拘留了多名綠卡持有者,如華盛頓大學技術員盧埃林·迪克森(Lewelyn Dixon),她持綠卡50年,只因20年前的舊案,探親歸來即被捕。ICE未說明具體理由,也未給予聽證機會。
吊銷綠卡的正當程式蕩然無存
吊銷綠卡並非新鮮事,但以往多與犯罪掛鉤。根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資料,常見原因包括:嚴重犯罪(如暴力犯罪或毒品交易)、欺詐獲取綠卡(如假結婚)、或長期離境被視為放棄居留權。
吊銷綠卡並非隨意之舉,理應遵循嚴格的正當程式。紐約移民律師琳達·達金-格林姆(Linda Dakin-Grimm)解釋:“在移民法庭上,政府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證明此人違反了移民法。例如,他們需證明此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具體流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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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與聽證:國土安全部通常會向綠卡持有者發出“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在移民法庭啟動程式。被指控者有權在法官面前陳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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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責任:政府需提供清晰證據,如犯罪記錄或國家安全威脅的實質性證明,而非模糊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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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機會:若移民法官裁定驅逐,當事人可向移民上訴委員會(BIA)上訴,甚至訴至聯邦上訴法院。
然而,ICE對哈利勒等人的處理直接跳過這些步驟,導致現在連“良民”也開始害怕。CNN報道,許多綠卡持有者擔憂因言獲罪,不敢出國甚至出門。一位化名Maria的綠卡持有者說:“我記得小時候因為怕被驅逐不敢看醫生,現在這種恐懼又回來了——我從沒想過會再次面對。”移民律師拉託亞·麥克賓·龐皮(LaToya McBean Pompy)觀察指出,這種與日俱增的恐懼是她在自己持綠卡的客戶群體中看到的最突出的問題:“他們以前從沒有害怕過,但現在都怕了。”
這種恐懼源於川普政府將“國家安全”定義模糊化,抗議或社交媒體言論都可能成為吊銷綠卡的藉口,而正當程式的缺失讓司法救濟遙不可及。專家警告,若這種趨勢持續,1280萬綠卡持有者可能人人自危,生活被不確定性籠罩。
右翼言論推波助瀾:綠卡不配有憲法權利?
川普政府和一些右翼媒體的態度更令人不安。
福克斯新聞(Fox News)近期評論稱,綠卡持有者“只是臨時居民”,不應享有與公民同等的憲法權利,比如言論自由或正當程式。右翼主持人塔克·卡爾森(Tucker Carlson)曾公開表示:“移民如果不支援美國政策,就該被趕出去,沒什麼好商量的。”國務卿馬可·盧比奧(Marco Rubio)也辯稱:“這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這些人本來就無權待在美國。沒有人有權獲得學生簽證。順便說一句,沒有人有權獲得綠卡。”
這種論調為ICE越權背書,卻與憲法精神背道而馳。
綠卡持有者究竟享有多少憲法保護?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律師李·蓋勒特(Lee Gelernt)對CNN明確指出:“綠卡持有者享有憲法保護。”最高法院1945年“Bridges v. Wixon”案例判決:“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享有言論和出版自由的權利。”
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大衛·科爾(David Cole)在接受NPR採訪時補充:“第一修正案並未區分公民與非公民,因此,你不能因為公民的言論而懲罰他,也不能因為外國人的言論而驅逐他。”這意味著,綠卡持有者在憲法權利方面,與公民無異。康奈爾大學法學教授斯蒂芬·耶魯-洛爾(Stephen Yale-Loehr)強調:“若指控外國人支援恐怖組織,政府需提供實質性證據,而非僅憑言論。”當前針對哈利勒等人的行動,顯然是對憲法權利的踐踏。
川普本人也多次淡化程序正義的重要性。他表示:“我們要快速清理這些人,不需要浪費時間在法庭上。”這種“效率至上”的態度,完全無視美國憲法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賦予所有在美人士的正當程式權——無論公民與否。法律專家對此提出嚴厲批評。
紐約移民律師納雷什·蓋希(Naresh Gehi)對《新聞週刊》(Newsweek)表示,川普政府違反了《移民和國籍法》的規定,“法官有權決定此人是否有資格在美國生活,還是應該下令將其驅逐出境,政府正在將法律掌握在自己手中,公然無視國家的司法制度。吊銷綠卡卻不給證明合法身份的機會,這是對程序正義的公然違反。”布倫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的伊麗莎白·戈伊坦(Elizabeth Goitein)警告:“這種做法不僅針對移民,更是對整個司法體系的挑戰。”
華人不能再視而不見
這種執法失控不僅威脅移民,更威脅所有人。當政府可以隨意繞過法律,剝奪任何人的權利時,誰還能感到安全?川普政府的越界,早已不是“驅逐非法移民”的簡單議題,而是對美國法治的全面顛覆。
這場針對綠卡持有者的“清算”,讓華人社群看到了切身危機。更何況,持有綠卡尚且遭到這樣的待遇,更不要說很多持有學生簽證和H1B工作簽證的持有者了。你可能以為“守法就沒事”,但當程序正義被拋棄,ICE把你當作數字而非個體時,守法還有用嗎?從抗議學生到50年老移民,川普政府正在用行動告訴我們:只要他們想,誰都可能成為下一個目標。
更可怕的是,這種對法治的踐踏不會止於移民。右翼媒體鼓吹“綠卡無權”,政府無視正當程式,這是在為更大的權力擴張鋪路。我們不能再沉默——這不僅是自保的呼聲,更是對法治崩塌的警鐘。如果連綠卡都保不住安全,明天被踩在腳下的,會是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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