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破窗事件也要公安道歉,人人都有現場解釋權

有位還比較有名的前南方週末記者寫了一篇《你們應認真反思並道歉》,閱讀1萬7。
說事發列車上的工作人員不認真學習專業知識,鐵路公安“更是不懂”,破窗是正常的應急處理。

後面再次明確指出,此事應該被批評的是鐵路方面,和批評乘客的鐵路公安。
還有一位媒體人也寫了一篇,閱讀4萬7。看標題也是一樣的意思,破窗是因為“快熱死了”,所以沒問題的。
兩名媒體人的發文時間,都比鐵路方面今天中午釋出情況說明的時間要早。他們在隔空認定破窗正確且必要的時候,鐵路方面一定也在翻遍所有規定,並一再向儘可能多的工作人員確認當時情況。
最後,鐵路面對這麼大的一條輿情,向社會給出的公開表態依然是“沒有達到馬上開啟車門和破窗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然鵝,網上依然是一片罵聲。
當時不光有鐵路工作人員,也有乘警,他們對乘客的開門和破窗要求是不支援的。第一這樣做有不可控的風險,第二車廂內的風險並未不可控。
但是他們的意見沒有用,黑衣小夥真要砸時,沒有什麼意志能高於他的意志。
被人痛罵的列車員阻攔破窗,是心疼公家的玻璃嗎,破窗以後他還像黃繼光一樣用身體堵住破口,是想隔絕新鮮空氣嗎,都不是。
列車員和乘警肯定都知道,“鐵路兩邊無站臺,車門離地面一米五,夜間無照明”,加上人多更從眾,最怕的就是安全問題。
即便如此,仍然一個赤膊壯漢一再想要鑽出去,並呵斥拉住他的乘警說,“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下去出事了不找你們!”
這尼瑪還是跟前幾天另一件事情一樣,“不要試圖爭奪現場的解釋權”。即使列車員和乘警佔有的現場資訊和專業經驗,一定多於在場的普通民眾,更多於千千萬萬個網路觀察家,但是你的意見沒有用。
你在現場評估當時老大爺沒有到“危難”的程度,你在現場評估當時車廂內沒到開門破窗的程度,沒有用,解釋權在現場乘客那裡,在手機和電腦後的觀察家那裡,他們說緊急,那就是緊急。
當事人的感受那是最重要的,哪怕只有一個人,“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就是叫其他人閉嘴的意思。
媽媽帶娃逛商場,注意力不在孩子身上,一晃眼沒見了,操起滅火器直奔最近的黃金珠寶櫃檯打砸,據說這可以讓商場門全部迅速關閉,保安全體出動,跟悶熱之下破窗一樣,叫做緊急避險。
一群人就更不可撼動了,上海外灘跨年夜36死49傷之前,警察已經預見到了危險,但是試圖干預的努力只能換來“一陣鬨笑”。
輪船、列車、飛機,都是極度需要秩序的地方,工作人員都擁有極高權威。泰坦尼克號要沉沒之前,已經不是熱一點的問題了,是誰上不了救生艇就是個死的地步了,但是有乘客要搶,大副就開槍擊斃。哪怕大副自盡以謝,但這個空間只允許按這種方式執行。
但是印度自有國情。工作人員和警察沒有現場解釋權的地方,也就是維護秩序者的意志可以忽略不計,當事人有急事就是真的緊急,當事人說難受就是真的難受。
即使不在輪船火車飛機上,當事人說熱,那也就是真的熱。夏天的晚上如果線路跳閘,一個小區的住戶就敢集體堵馬路,電力局維修隊必須馬上出現,如果再遇到世界盃即將開賽,那就更是“將心比心,情有可原”,只是這種事情通常不為公眾所知而已。
上次沒有解釋權的教導員被免職了,還好這次鐵路方面和鐵路公安沒見有低頭並追責的意思,給公眾釋放的訊號應該是,下次再出現類似情況,列車員仍然不會因為好多人說熱,就要開門破窗;擅自採取危險舉動的,鐵路公安還會帶走,還會批評,還可能追究責任。
這是對現場解釋權最後的堅守。
沒有解釋權,就沒有指揮權,沒有管理權。泰坦尼克號據說是讓婦女兒童儘可能多地上了救生艇,在沒有秩序的地方,就只有膀大腰圓的可以存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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