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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無證華男在高速上被攔,目前已被移交給移民當局。
週一(24日),德州範贊德縣(Van Zant)地方檢察官週一表示,此前兩名華男在20號州際公路(I-20)上被攔截,警方發現其身上藏有價值25萬美元的金條。
雖然他們不會面臨洗錢指控,並已被移交給移民和海關執法局。
地方檢察官託達·庫裡 (Tonda Curry) 向 WFAA 表示,該縣使用部分上繳的黃金支付嫌疑人的律師費作為民事和解的一部分,並將使用出售剩餘黃金的收益用於執法目的。
逮捕檔案顯示,去年8月初,威爾斯(Wills Point)一名警官逮捕了 25 歲的陳某(* Chen,音譯)和 46 歲的林某(* Lin,音譯),據說是因為這兩人駕駛的雪佛蘭轎車與其他車保持距離,跟車太近。
查理·休斯警官(Sergeant Charlie Hughe)的緝毒犬對這輛車發出了警報,但休斯說,他發現的是一個揹包,裡面裝有19根金條,而不是毒品。
檢察官庫裡最初表示,她計劃以洗錢罪起訴這些人,但週一表示,她無法對他們提起訴訟。
“我們必須能夠證明犯罪行為是什麼,換句話說,他們是如何得到洗錢的。很多時候,當你的案件從交通攔截開始的時候,這很困難,”她說。
庫裡說,她最初以為這些金條是從非法毒品活動中獲得的,但現在她懷疑這些金條可能來自一個“以投資型騙局欺騙老年人”的團伙。
檢察官認為陳和林是走私犯,而不是主謀,並表示移民與海關執法局 (ICE) 官員已將他們拘押在聯邦監獄。她懷疑他們將被驅逐出境,因為他們是非法入境。
移民與海關執法局 (ICE) 並未立即回應有關陳和林目前被拘留者身份的詢問。
庫裡解釋說,雖然針對這兩名男子的刑事案件沒有取得進展,但涉及金條的民事案件的舉證標準較低。
事發時,警方將二人攔下,並阻止他們繼續上路。這倆人告訴警察,黃金不是他們的。
她說,該縣上個月就此案達成了民事和解。她說,這兩名男子的律師每人獲得了 12 盎司黃金作為報酬,其餘的黃金將由該縣出售。
“即使我不能確切地說出那是什麼‘犯罪’,他們為什麼能夠從中獲利?為什麼它不能再用於打擊我們社群的犯罪?”庫裡說。
她說,州法律規定了剩餘的大約價值195,000美元的黃金如何使用——而與威爾斯角警方達成的協議意味著他們將獲得 70% 收益的控制權。
庫裡表示,她預計她的辦公室將利用大部分份額為團隊的律師和調查員購買新車輛。
“對於我們這樣的小縣來說,這對納稅人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安慰,”她說。“即使我不能確切地說出這是什麼‘犯罪’,他們為什麼能從中獲利?為什麼不能把這些錢用於打擊我們社群的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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