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NBC Boston 7月8日報道 麻薩諸塞州聯邦檢察官週二表示,7名中國公民因涉嫌參與一項一項跨州大麻種植活動並獲利數百萬美元而面臨指控。

美國檢察官利亞·福利(Leah Foley)辦公室聯合FBI及麻州警察局宣佈,現已逮捕其中6人。
調查人員指控,這些中國公民被安排偷渡至美國,在麻州和緬因州隱藏於獨棟住宅中的大麻種植窩點工作,且“在還清偷渡債務前,他們的護照將被扣押”。
檢察官辦公室稱,相關團伙自2020年1月左右開始運營這些種植窩點,活動範圍包括布倫特裡(Braintree)、梅爾羅斯(Melrose)和格林菲爾德(Greenfield),“以及麻州、緬因州等地的其他地點”。
報道稱,這些被告被指控合謀在東北部地區批次銷售數公斤大麻,包括與紐約的經營者進行現金交易。

週二上午被捕的人員包括:
39歲的陳建雄(音譯,Jianxiong Chen),來自布倫特裡;
36歲的吳玉雄(音譯,Yuxiong Wu),來自韋茅斯(Weymouth);
38歲的李定輝(音譯,Dinghui Li),來自布倫特裡;
35歲的馬德超(音譯,Dechao Ma),來自布倫特裡;
35歲的朱鵬連(音譯,Peng Lian Zhu),來自梅爾羅斯;
35歲的吳洪斌(音譯,Hongbin Wu),來自昆西(Quincy)。
當局稱,來自格林菲爾德、同時居住於紐約布魯克林的47歲的朱豔榮(音譯,Yanrong Zhu)尚未被捕。
據報道,上述7人均被起訴一項合謀製造、分銷和持有並意圖分銷大麻的罪名。
陳建雄、吳玉雄、李定輝、馬德超和朱鵬連還各被指控一項合謀洗錢罪。
此外,陳建雄面臨11項洗錢罪和1項偷渡外國人罪的指控;吳玉雄還被指控4項洗錢罪;李定輝和馬德超各面臨2項洗錢罪指控。
檢察官在一份宣告中表示,“此案揭露了一個龐大的犯罪集團,他們利用美國的移民系統和社群謀取私利。這些被告據稱將東北部的僻靜住宅變成犯罪活動中心——依靠非法勞動力建立起一個價值數百萬美元的黑市產業,並以社群為掩護。而這種行為今天就要終結。”

據稱陳建雄控制著緬因州的多個種植窩點以及布倫特裡的一處住宅,當局稱該住宅是這一團夥的運營基地。據稱團伙中的其他人會將大麻和現金帶到布倫特裡的這處住宅進行重新分配,並將其藏匿在車輛的發動機艙內。
檢察官表示,2024年10月對該住宅進行搜查時,調查人員在屋內和車道上的一輛保時捷中發現了超過27萬美元現金。據稱執法人員還在一個保險箱中發現了數本中國護照和其他身份證件。
檢察官辦公室稱,陳建雄“扣押著這些人的護照,直到他們還清為偷渡入境所產生的費用”,並安排他們在種植窩點工作。
當局表示,去年10月執法人員還搜查了馬德超在布倫特裡的住宅和朱鵬連在梅爾羅斯的住宅,並查獲了超過109公斤大麻、近20萬美元現金以及其他奢侈品,包括一塊仍貼著“6.5萬美元” 價籤的金色勞力士手錶。
2023年6月,吳洪斌和朱豔榮在離開格林菲爾德的一處種植窩點後被執法人員攔下,當局當時查獲了3.69萬美元現金。

(圖片來源:麻州聯邦檢察官辦公室釋出)
據稱,該團伙已透過銷售大麻獲利數百萬美元,並用這些錢購買豪宅、車輛、珠寶等物品。當局稱,這些資金還用於擴大該犯罪集團的規模。
檢察官辦公室表示,所有被告面臨的大麻製造和分銷合謀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至少2年監督釋放,以及最高25萬美元罰款。
合謀洗錢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最高3年監督釋放,以及最高50萬美元或涉案金額兩倍的罰款。
每項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最高3年監督釋放,以及最高50萬美元或涉案金額兩倍的罰款。
陳建雄面臨的偷渡外國人罪,可判處3至10年監禁、3年監督釋放,以及最高25萬美元罰款。
目前尚不清楚被告是否有律師可為這些指控辯護。
聯邦檢察官表示,除FBI和麻州警察局外,美國緝毒局、紐約州警察局、緬因州警察局以及布倫特裡、紐約市和鄰近的威徹斯特縣的地方當局也對此案提供了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