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houstonpublicmedia 7月3日報道 休斯頓市長約翰·惠特米爾計劃在7月加大力度清理街頭無家可歸者,擬透過市議會修改相關市政法規,將目前只在白天生效的“文明條例”擴充套件至全天適用,禁止無家可歸者在城市公共區域躺臥、坐下或放置個人物品。

惠特米爾在上週的新聞釋出會上表示:“我們的目標是讓無家可歸者離開休斯頓的街道。”市府公共安全與國土安全主管Larry Satterwhite則透露,政府將在7月第二週提出條例修改,計劃將適用範圍擴大到所有時段,首先在市中心與東區(EaDo)實施。
Larry說:“規則的修改將在市中心和東區生效,全天候不能躺、不能坐、不能睡。但我們有地方讓他們去,有床讓他們去睡。”
早在2月的委員會會議上,政府已經討論了文明條例的擴充套件。市住房主管Mike Nichols當時表示,若要有效實施這項政策,必須有配套的重新安置和心理健康計劃。市長提出的年度7000萬美元無家可歸者援助計劃仍短缺約5000萬美元,部分缺口已獲得彌補:哈里斯縣METRO交通局提供了1000萬美元,縣專員法院也批出800萬美元,另有4000萬美元的聯邦災後恢復基金將用於無家可歸者專案。
Mike上週指出:“我們相信可以達到一種平衡狀態,如果有無家可歸者主動提出需求,我們可以在90天內為他們找到一個棲身之地。”他提到與哈里斯心理健康中心、休斯頓康復中心等機構的合作關係,並計劃設立四到五個機構,提供臨時床位和服務。
自去年10月上任以來,惠特米爾將解決無家可歸問題列為優先任務,儘管自2011年以來當地無家可歸者人數已從8000多人降至去年的3300人。他仍批評前幾屆政府努力不足,提出全面清除街頭露宿者的目標。此後,市政府與休斯頓/哈里斯縣無家可歸者聯盟合作,已清理市中心三個露營點,幫助75人找到了住房。
根據該聯盟統計,2023年休斯頓地區的3280名無家可歸者中,約1100人居住在街道而非收容所中。
一名名叫Dave的中城區無家可歸者對擴大“文明條例”的做法表示質疑,認為這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他曾因違反該條例而受罰,寧願入獄也不願去臨時收容所,因為那裡的環境無法容納他推滿物品的推車。他說:“如果你睡在人行道或任何公共場所,他們要麼逮捕你,要麼罰款,好像這樣就能解決問題似的。”
目前,違反條例者將首先收到警方警告。儘管“文明條例”部分未規定具體處罰,但依據市法中另一條規定,阻礙人行道可被罰款200至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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