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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的發展方便了更多合同簽署在線上進行。那麼,電子合同怎樣才算生效?發生糾紛後如何解決呢?(首圖來自圖蟲創意)
網際網路的發展方便了更多合同簽署在線上進行,如手機銀行線上簽訂貸款合同、App線上租房簽約、跨地區遠端簽署電子勞動合同等,這些一般統稱“電子合同”。
那麼,電子合同怎樣才算生效?發生糾紛後如何解決呢?
Q1:電子合同生效需滿足哪些條件?
先說結論:電子合同由當事人加蓋可靠的電子簽章或電子簽名,合同即成立;法律法規允許,當事人無異議,合同成立即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規定了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條規定了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的,由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提供認證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了“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了“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對於電子形式的合同而言,在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同時亦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上述規定,即“電子合同由當事人加蓋可靠的電子簽章或電子簽名,合同即成立。如法律法規無特殊規定或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無特殊約定時,合同成立即生效。”
Q2:什麼是“可靠的電子簽名”?
先說結論:“可靠的電子簽名”的要求是“專有專控防篡改防抵賴”;正規CA機構的數字認證技術和數字證書產品可用來實現有效的電子簽名。
電子合同的合法性體現在其是否由“可靠的電子簽名”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在第十三條、十六條做出了以下解釋:
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第十六條: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的,由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提供認證服務。
以上對“可靠的電子簽名”的要求可總結為“專有專控防篡改”。
具體如何實現呢?正規CA機構的數字認證技術和數字證書產品可用來實現有效的電子簽名,用數字證書中的私鑰對合同文檔進行簽名,讓電子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具備防篡改特性,從而擁有和紙質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Q3:電子合同簽署方產生糾紛,如何對簽署過程進行“證明”?
先說結論:CA機構或其他具備電子簽名驗籤技術的機構可出具《數字證書籤名驗證報告》用於法院取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對電子合同取證與鑑定的法律要求,電子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出證,但作為有效證據需遵照嚴格的取證規定,比如第三方存證保全和出證、鑑定、公證等。
為給使用者提供相關訴訟支援,CA機構或其他具備電子簽名驗籤技術的機構可出具《數字證書籤名驗證報告》,用於法院取證。
一般來講,使用者可透過電子郵件提交驗籤申請和機構要求的相關材料,機構會對使用者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驗籤申請稽核通過後開展驗籤工作。驗籤工作完成後,向用戶出具電子版或紙質版《數字證書籤名驗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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