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新未名律所幫助一些在讀學生辦理國家利益豁免(NIW)類別的綠卡申請,成功獲得批准(參見《留學生畢業前申請綠卡的成功經驗》)。一般情況下,NIW I-140 申請的審批需要三個月到一年;使用加急服務(Premium Processing)的案件則會在 45 天內得到移民局反饋(直接批准或發補件通知)。本文介紹的這位申請人的 NIW I-140 申請於 2024 年 2 月 7 日遞交到移民局,使用了加急服務,在八天以後的 2 月 15 日就批准了。批准書見下:

大家可能覺得 NIW 審批得這麼快是因為申請人的背景很強,其實不然。這位申請人目前博士在讀,還沒有畢業。他總共發表了三篇文章,總引用數 30 次。從發表文章的數量和質量來說,申請人的背景在領域內並不特別突出。而且他本科的專業是心理學;碩士專業是心理健康和公共衛生;博士專業是醫療資料,希望以後從事偏計算機方向的工作。於是我們的材料準備著重在兩個方面:第一,解決他的專業跨度問題;第二,結合 NIW 的要求論證為什麼他符合條件。
關於第一點,因為申請人原本的教育背景和發表的文章都集中在心理學和醫學領域,而他計劃從事的工作偏向計算機領域,所以我們要在兩者中找到交叉,確定申請方向。透過和申請人的溝通,我們將工作方向定為利用大資料和計算機模型來分析和處理醫學資料。這即包括了程式設計、數學模型等技術手段,又包括了心理學和醫學方面的研究成果,之後從事計算機方面的工作也屬於相關領域,過渡自然。
關於第二點,很多申請人誤以為 NIW 是低配版的 EB1,於是申請材料按照 EB1 的思路,著重於強調申請人的傑出貢獻。其實 NIW 和 EB1 的要求是有區別的,最重要且最容易被忽視的區別,是 EB1 要求申請人在領域內做到頂尖(top percentile),而 NIW 要求申請人適合(well positioned)從事計劃中的工作。換句話說,EB1 傑出人才申請的重點是申請人過往的工作,需要證明申請人已經取得了很多成就;而 NIW 的重點是申請人計劃從事的工作,需要闡述個人情況如何匹配未來的工作計劃。我們在申請材料中強調了申請人的教育背景,研究經歷,以及他在校期間參與的一個創新專案,說明他的知識和能力適應於在申請材料裡面提到的工作方向(與第一點呼應),因此滿足 NIW 的要求。
美國移民局最近發表的檔案,確認放寬了對 F1 簽證的移民傾向的審查。根據這個檔案,F1 簽證持有人辦理移民申請,為將來做準備,可以不影響當前在美國的簽證身份,也可以不影響在中國辦理美國簽證需要申請人當下沒有移民意願。因此,很多在校學生,包括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也開始考慮在 F1 上學期間,或者在 F1-OPT 實習期間,申請美國綠卡。
對於這類申請人,尤其是在校學生,NIW 是比較適合的申請類別。儘早提交 NIW 可以獲得較早的優先日期,在申請批准以後,會有一系列的好處,比如以後如果辦理 EB1 傑出人才綠卡申請還可以繼續沿用較早的基於 NIW 的優先日期(申請人可以提交不止一份 I-140,還可以把同樣的材料用於《提交 EB-1A 和 NIW 兩份申請》);在使用 H1B 簽證工作時,可以不受 H1B 身份六年時間的限制,一直延期下去直到拿到綠卡;同時,配偶(如果持有 H4 簽證身份) 可以申請 EAD 在美國工作,等等。更多資訊請參見我們律所的文章《你要辦 NIW 的十大理由》,《詳細具體講解怎樣獲得 NIW 綠卡批准之一》,《之二》,和《從移民局公佈的案例講解如何滿足綠卡條件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之六》。
因此,我們建議想要申請綠卡的碩士或博士生聯絡我們做免費評估;如果背景暫時不滿足條件,我們也可以提供諮詢服務,結合您的背景和以往案例,提出建議。參見我們的文章《轉行轉專業和沒有博士學位的 NIW 和 EB-1A 綠卡批准》和影片《沒有博士學位和轉行轉專業的 NIW 批准案例》。
我們律所從事簽證和移民業務已經有 15 年曆史,幫助過數千位客戶成功獲得綠卡。律所的很多同事都有博士學位和科研背景,包括在美國大學做博士後研究的經驗,有透過 EB1A 和 NIW 取得美國綠卡的親身經歷,可以更好的理解申請人的專業工作並準備相關綠卡申請材料。對於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我們不要求提供冗長的研究總結,而是透過電話討論和閱讀原始文獻的方式梳理客戶的研究工作,為申請人節省了大量時間和精力。如果您有意向辦理 I-140 職業移民綠卡申請,歡迎郵件諮詢 [email protected] 。
本文由新未名律師事務所張媛媛律師提供,供教育和交流目的,
不作為具體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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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新未名律師事務所幫助數千位中國申請人準備和提交了 I-140 、 I-485 和各類移民簽證以及非移民簽證申請,獲得了綠卡和簽證批准,其中包括職業移民也包括親屬移民,包括 EB-1A 、 EB-1B 、 EB-1C 、 NIW 、 PERM 、 EB-2 、 EB-3,以及從 EB-2 降級到 EB-3 、 EB-5 投資移民,等等;包括 H-1B 、 B-2 、 O-1 、 L-1 等簽證申請,還包括 I-485 申請被拒或者遇到 RFE 以後找到我們,在回覆 RFE / NOID 以後,或提交 Motion to Reopen 以後,或重新提交申請以後,獲得批准的。除了一條龍全套服務(比如從一開始準備 I-485 的全部表格和材料、到申請人全家拿到綠卡,負責到底),我們也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提供諮詢(consultation),幫助回覆 RFE 、 NOID,提交 Motion,幫助聯絡移民局詢問 Case 情況並要求加速審批,陪同參加(或幫助準備)移民面試,提供翻譯,以及 Review 申請表格和材料,解答問題等各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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