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開放式工作許可證 (BOWP) 允許工作許可證持有者在等待永久居留 (PR) 申請決定期間繼續在加拿大工作。

符合條件的外國人可獲得有效期最長為 2 年的 BOWP,且移民官員可自行決定延長 BOWP 的有效期。
開放式工作許可證 (OWP)(例如 BOWP)不與特定工作或僱主掛鉤。BOWP 允許持有者為加拿大大多數僱主從事大多數職業。
誰有資格獲得 BOWP?
外國工人只有滿足以下條件
才可以申請BOWP :
他們目前以臨時居民身份居住在加拿大。
他們已根據以下任一經濟移民計劃以主要申請人身份 申請永久居留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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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經驗類移民(快速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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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技術工人計劃(快速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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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技術貿易計劃(快速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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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提名計劃(如果僱主對提名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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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北克技術工人計劃(Q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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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食品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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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兒童保育提供者試點或家庭支援工作者試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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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兒童課程或照顧高醫療需求人士課程。
他們滿足以下有效狀態要求之一:

持有有效的工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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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許可證已過期,但在提交工作許可證續簽申請後仍保持工人身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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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資格恢復其臨時居民身份並獲准持工作許可證工作。
他們有一份 PR 申請的收據確認書 (AOR)。
他們已完成以下永久居留申請(APR)階段之一(取決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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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透過“快速入境”或“QSW”申請 PR,則已透過《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第 10 條的完整性檢查;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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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申請了任何其他 BOWP 合格計劃,則已收到對其 APR 的積極資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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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照顧兒童類別或照顧高醫療需求人士類別提交 PR 申請的外國人必須在 2019 年 6 月 18 日之前提交申請,才有資格獲得 BO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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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申請人的工作許可在其 BOWP 申請處理期間到期,他們可以繼續以維持身份工作,只要他們在工作許可仍然有效時申請了 BOWP,並且繼續留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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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居民可以在 BOWP 審理期間(通常需要三到四個月)前往加拿大境外,但如果他們在工作許可到期後離開,則在 BOWP 獲得批准之前,他們將不被允許工作。

對就業地點的條件
開放式工作許可本質上賦予外國工人在加拿大境內為任何僱主工作的自由,以及轉換工作的能力。
然而,對於 BOWP 來說,有兩種情況會對就業地點施加條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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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P 申請人只能在其提名的省或地區工作;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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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W 申請人必須選擇魁北克作為其就業地點。
如何申請 BOWP
大多數情況下,BOWP 申請應透過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 線上門戶線上提交。
申請人需要確認他們的資格;
在 IRCC 入口網站上選擇“開放式工作許可”作為許可型別;

填寫適當的表格;
提供檔案清單上列出的檔案(取決於申請人的移民途徑);
支付工作許可證辦理費和 OWP 持有人費用;以及提交申請。
自簽發之日起,BOWP 將持續有效,直至發生下列情況之一:
對申請人的 PR 申請做出決定;
BOWP (有效期最長為 24 個月)或申請人的護照到期(以先到者為準)。
如果BOWP在PR申請受理之前到期,IRRC可能會發放最長12個月的延期(每次)。
參考連結:
https://www.cicnews.com/2025/03/how-to-get-a-bridging-open-work-permit-0352611.html#gs.kxozhr
多倫多生活,微訊號:itorontolif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