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少女被毀容拋屍野溪,14個童黨成員還原荒唐案情

“童黨”一詞,在香港特指邊緣的青少年社群。他們通常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吸菸、吸毒、打架甚至集體犯罪,在香港歷史上犯下了許多震驚社會的“童黨”重案、大案。今天我們要聊的是2004年發生的、充滿爭議的 “藍田童黨虐殺少女案”。

(字數:11,577)
2004年7月22日早上7點左右,香港觀塘區環境衛生署5名女環衛工人,奉命前往啟田道的藍田分科診所附近的山坡滅蚊。由於地形陡峭,幾人便藉助滑繩,順著山勢,一段一段往下噴灑蚊油。當她們行至距山腳馬路約20米處時,環衛工謝某突然發出一聲淒厲的尖叫,瞬間,其餘四人都不約而同地望向了謝某所處的山澗。
一名身材肥胖的長髮女子正伏臥於不到5cm深的溪水中,淺黃色背心已褪至頸部,下身僅著一條白色內褲,空氣中還瀰漫著陣陣腐臭味……
見此情景,幾人慌忙解下繩子並撥通了999報警電話,20多分鐘後,觀塘區警署大批探員率先趕到了事發現場。
經初步勘查,女子已死亡多日、未被性侵,陳屍地不是命案第一現場。一輛手推車停放在距屍體十米遠的溪水上游處,車板上有一條橘黃色毛毯,上面沾有不少疑似腐蝕性液體。在不遠處的岩石上,探員們找到一件墨綠色上衣、一條黑色長褲、12個空玻璃瓶,以及一個零錢包。零錢包內裝有港幣11元、數張照片以及一張身份證,顯示持有人名為劉美英,家住茶果嶺村,年齡僅有18歲。
現場地形複雜、陡峭,且只有一條不到2米寬的山路通向不遠處的“漢鍾離仙師廟”,偵搜工作很難展開,警方只能聯絡高空搜查隊協助搜查。與此同時,東九龍總區重案組三隊也趕到事發地接手了案件調查工作,並第一時間透過檔案資料聯絡到劉美英的家屬。
上午9點30分,時任港警行動處重點及高空搜查隊警司李喬奇(後任警務處總警司)帶著探員奉命趕到現場。由於死者身材肥胖,無法將屍體運出,重案組又聯絡了觀塘消防署利用滑繩將屍體抬往殯儀館。
(消防隊將死者屍體吊走)
經劉美英父親劉官喜和母親林觀嬌辨認,確認女死者就是18歲的劉美英。7月23日上午9點,法醫的屍檢結果出爐:
劉美英死亡時間在一個星期前的7月15日左右,體重200斤左右,身高約1米64;屍身高度腐爛、浮腫,面部遭腐蝕性液體破壞,其中左半側臉損毀嚴重以至無法辨認容貌;致死原因無法判斷,但身上有多處鈍器傷,初步推斷她是被人活活打死的。
時年18歲的劉美英與父母、哥哥和妹妹常年居住在油塘茶果嶺村某鐵皮屋。她在聖安東尼小學畢業後,入讀於觀塘區的高雷中學。原本她也是個身材苗條的小姑娘,可小學畢業的那個暑假,“放飛自我”的劉美英整日在家暴飲暴食,短短半年時間體重急劇飆升,就此多了一個“肥英”的綽號……
當然,年幼的劉美英對此顯得毫不在意,不僅憑著超出同齡人的身高體重,多次在校運會中獲得鉛球、鐵餅金牌,還因此被星探看中,小小年紀(14歲、2001年)就在容祖兒和陳曉東主演的電影《蘋果咬一口》中飾演了一個配角併成為學校的“紅人”。
2002年暑假,在香港政府的倡議下,劉美英報名參加了一個內地扶貧團,與同學一起前往四川參觀、幫扶。看到一些偏遠山區的留守兒童沒有廁所,善良的劉美英和同學捐出零用錢,為改善孩子們的生活條件盡一份力。回港後,劉美英更向朋友誇下海口,倘若哪天發了財,一定給這些孩子們捐一所新的學校。
但因為文化成績較差,中四(相當於內地高一)那年,劉美英選擇了輟學。接著,她在鯉魚門家庭服務中心當了個實習助理,每月可以拿到4000港幣的工資。半年合約期滿後,又透過服務中心的推薦在各大醫院、護老院做起了義工,一邊幫助有需要的人,一邊尋找合適的幼師工作。總之,在親友眼中,劉美英一直是個樂觀開朗、積極向上的熱心腸女孩。
但是進入青春期的劉美英突然變得自卑起來,也因此生平第一次和父親劉官喜爆發了激烈的衝突,並搬離了茶果嶺村的住所。
(兇手棄置劉美英錢包、身份證的岩石)
案發半年前,一次偶然機會,劉美英在某聊天室遇到了一個同齡的男生。兩人三觀一致且有許多共同愛好,沒幾天便談起了“網戀”。相識一個月後,他們決定線下見面,正式確立戀愛關係。
然而,到了見面那天,劉美英膽怯了,擔心自己的體重嚇到對方,躲在約定的見面地點旁遲遲不願現身。最後,她找了個身材苗條的好友代為赴約。
最終,那位頂替劉美英赴約的好友與男孩成為戀人,這對劉美英來說無疑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痛定思痛的她決心減肥,不僅買來各種減肥書籍、錄影帶,還給自己制定了嚴格的營養餐單並報名了游泳班,夢想哪天可以醜小鴨變白天鵝。
2004年6月初的一天,工作勤懇、認真的劉美英收穫了一張社群頒發的義工獎狀。她興高采烈地將獎狀帶回家,放在電話機旁,等待晚上家人都回來後再公佈這一喜訊。為了不“劇透”,她特意把獎狀翻轉過來隱藏起獲獎文字,這才心滿意足地到鄰居家看電視。
不巧的是就在下午4點多,剛回家的父親劉官喜接到一個請他維修電腦的來電(他是家電維修工),由於對方描述的電腦故障較為複雜,他找來電話機旁的 “白紙”將情況記錄下來。因此那張劉美英生平第一次拿到的義工獎狀就這麼密密麻麻地被寫上了各種電腦故障細節。
晚上回到家的劉美英看著獎狀氣得渾身發抖,認為父親的行為踐踏了自己的尊嚴,更因近段時間減肥效果不佳,將怒火遷至母親林觀嬌身上,埋怨她做的飯菜太過油膩才導致自己減肥失敗。
父女倆就這麼在屋內大吵了一架,憤怒的劉美英決定搬去剛結識不久的好友勞嘉寧家暫住,後者家位於鯉安苑小區B座鯉逸閣十三樓1303號單元間。
(13歲的劉美英和“配角專業戶”、香港藝人梁榮忠合影)
女兒的無理取鬧並未讓劉官喜夫婦太過在意,畢竟在夫婦倆眼裡,劉美英一直都乖巧、聽話。母親林觀嬌見過勞嘉寧,覺得對方和自己的女兒一樣心地善良,應該不會出什麼岔子。但就在案發前半個月,小女兒突然告訴他們一個反常情況。
2004年7月3日上午,不用上課的劉美英妹妹劉志英與同學結伴前往藍田匯景商場逛街。臨近午飯時間,幾個小姑娘隨意找了間餐廳用餐,正巧遇見劉美英獨自一人坐在餐廳角落發呆。
劉志英見狀立即上前與姐姐打招呼,卻發現劉美英面色慘白、嘴唇發紫、目光呆滯,便問她是不是生病了。出乎意料,劉美英告訴她一個匪夷所思的故事。
(以下三段為2006年5月1日,高院庭審中證人劉志英的呈堂證供內容概括)。
2004年6月下旬,劉美英和幾個友人去南丫島和大嶼山遊玩,由於當天乘坐的是最後一班渡輪,所以抵達大嶼山後回不去了,只能在沙灘上露宿。期間,為了解悶,有人提議在沙灘舉辦個燒烤派對。剛開始一切都挺正常,可玩著玩著,劉美英卻看見沙灘上出現一個身穿紅衣服的“女鬼”。
驚慌失措的劉美英大叫著呼喚同伴,幾人原以為她是在開玩笑,定睛一看,淺灘中的的確確站著一個紅衣服的“人或者鬼”。所有人都被嚇得四下逃竄,好不容易才穩定情緒重新聚在一起。待天亮後,一行人立即乘船返回藍田,並決定請個“法師”幫忙“驅邪”。
到了約定時間,劉美英因貪睡未能與友人一起面見“法師”。並且可能是由於那位“法師”的“法力”不高,回來後另外幾人依舊遇到了各種“靈異情況”,甚至劉美英還聲稱看到了5個紅衣女鬼出現在鯉逸閣1303號房間。
聽完這番話,劉志英也嚇得不輕,劉美英哭著拜託妹妹幫忙找個“法力高強”的“法師”替大家“驅邪”。回家後,劉志英便第一時間將此事反饋給父母。
得知此情況,劉官喜立即聯絡劉美英並讓她回茶果嶺村解釋詳細經過。劉美英乖乖地在當天傍晚帶著好姐妹勞嘉寧回到了茶果嶺村。因為劉官喜年輕時曾學過“茅山道術”,她覺得或許父親就可以幫大家“驅邪”。
聽完劉美英的詳細描述後,劉官喜卻認定這絕非靈異事件,而是有人在背後裝神弄鬼,便敷衍兩人,讓她們去觀塘區雲漢街找某位“得道法師”求助。
眼看父親不願出手幫忙,劉美英只能拉著勞嘉寧前往雲漢街找那位“法師”,沒想到對方竟開出了天價“費用”。萬般無奈之下,劉美英賭氣拒絕回家,並讓妹妹劉志英再去找個便宜的“法師”到鯉逸閣1303單元間“做法”。
然而,半個月後,慘劇發生了……
(父親劉官喜將劉美英義工獎狀放在她牌位前)
所以,劉美英的死會不會和幾人“撞邪”有關?或者下毒手的人就是那幾個好友?
聽完劉家人的講述,重案組立即對勞嘉寧住的鯉逸閣展開調查。根據大樓的監控影片顯示,7月16日凌晨3點左右,5名年輕男子推著一輛手推車進入13樓電梯,車板上放有一個大號黃色紙皮箱。
凌晨3點07分,幾人將手推車推出鯉逸閣並消失在監控範圍內。其中兩名男子於3點20分左右返回鯉逸閣13樓,另外三人則不知去向。
經調查,當5人一起走出大廳時,遇見了鯉安苑小區的保安趙某,對方問他們要去幹嘛,兩名男子留下來稱去倒垃圾,因此未跟著另外三人離開,並提前返回鯉逸閣13樓。
凌晨6點24分,出門的三名男子也一同返回鯉逸閣,此時他們的手推車已不見蹤影。探員們仔細比對後確認,消失的手推車就是陳屍地發現的那輛手推車。
至此,重案組初步斷定幾人就是謀殺劉美英並棄屍藍田山澗的兇手。警方繼續翻看大廈近期的監控影片後,鎖定了一批目標人員,接著便打印出數份嫌疑人照片通知巡警協查。
7月23日晚上11點,觀塘警署探員在啟田邨商場截查到三名可疑目標,他們分別是綽號為“雞髀“的13歲少年梁某(後轉做汙點證人)、15歲的潘浩蔚,以及16歲的李毅朗。
三人於凌晨時分率先坦白了虐殺劉美英的犯罪事實。
7月24日上午9點,重案組探員突查鯉逸閣1303號單元間,在屋內牆壁上發現多處擦洗過的血跡以及帶有血汙的啞鈴,還提取到80個DNA樣本和40枚指紋。接著,他們便逮捕了屋內的四男三女,分別是:21歲的杜振宇、18歲的黃經緯、15歲的林偉世、14歲的顏浩添、16歲的1303號單元間屋主勞家富小女兒勞嘉寧、勞家富20歲的大女兒勞安娜,以及勞嘉寧14歲的閨蜜黃某。
7月24日中午11點,另一隊探員根據幾人的指引前往秀茂坪秀致樓,逮捕了18歲的吳翱顯及其16歲的女友陳某。
7月30日,警方又逮捕了13歲少年謝子偉,以及另一名經常出入鯉逸閣1303號房間的16歲少年杜某(也就是杜振宇弟弟)。
最終,涉案人數定在14人。
8月27日,這14人被押赴觀塘法院提堂,經過數十天的審訊,他們終於在法庭上“拼湊”出一份完整但又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殺人動機和過程。
【以下案發經過為眾被告在庭審中的證詞整理,由於各自供述的施虐方式、拋屍步驟等沒有分歧,但每個施虐方式發生的時間、順序上有偏差,所以主要採用2005年1月14日轉做汙點證人的梁某講述的時間順序進行敘述】
(警方在秀茂坪逮捕18歲的嫌疑人吳翱顯)
鯉逸閣1303號單元間的屋主勞家富本是一位風流的魚市商人,多年前與結髮妻子離異後,便將兩個女兒勞安娜和勞嘉寧安排在這間屋子居住(2002年10月購房),自己則與第二任妻子及多個“女友”長期居住在荃灣某公寓。
2003年10月,就讀於石硤尾路德會協同中學的勞嘉寧在男友杜某的介紹下,結識了已有女友的杜振宇(也是杜某哥哥),沒想到兩人竟一見鍾情。接著,勞嘉寧拋棄了男友杜某,杜振宇也拋棄了自己的女友,最後杜某和杜振宇前女友交往,四人就這麼莫名其妙地“互換”了伴侶。
21歲的杜振宇綽號“Toby”,是家中長子,中二輟學後不願上班,便加入香港黑社會團伙“新義安”,後因不受老大賞識,轉投至另一個社團“福義興”。該社團的一位女高層(具體姓名未透露,下文都用“女高層”指代)對杜振宇比較重視。因為勞嘉寧這間鯉逸閣1303號單元日常都沒有成年人出入,她便指示杜振宇在此成立一個“童黨組織”招兵買馬。
沒多久,杜振宇的第一位“馬仔”黃經緯就找上了門。此人出生在廣東惠州,小學畢業後隨父親來到香港生活。讀到中三,他就因學習成績太差而輟學,在社會上混了幾年後結識了杜振宇,聽說對方已加入“福義興”,便立即前來投靠。
緊接著,因毆打同學而遭學校開除的潘浩蔚也被杜振宇收為“馬仔”,又透過潘浩蔚的關係,杜振宇招收了中四就輟學的林世偉和李毅朗。
2004年4月底,一次偶然的機會,劉美英結識了勞嘉寧。因為劉美英單純、善良並且沒正式工作,勞嘉寧就哄騙她,稱自己父親是黑社會頭目,不僅有錢有勢,還給姐妹倆買了套公寓,幾個找不到工作的朋友都借宿在自家蹭吃蹭喝,如果劉美英遇到困難,也非常樂意接納她。毫無防人之心的劉美英就這麼稀裡糊塗地加入了該組織,幾乎每天都會跑去單元間打牌、玩遊戲。
半月後的2004年5月上旬,“童黨組織”幕後的真正老大“女高層”將年僅14歲、也是杜振宇弟弟杜某好朋友的顏浩添安排進鯉逸閣,負責監視、彙報幾人的情況。
一個月後的2004年5月底,18歲的未婚爸爸吳翱顯也在杜振宇的哄騙下成為他的“馬仔”,更有多名13、14歲的“問題學生”陸續加入其中。至此,這個成立僅半年、“總部”設在鯉安苑小區鯉逸閣1303號單元間的“組織”成員數擴增到十幾人之多。
為什麼心地善良、嫉惡如仇的“乖乖女”劉美英會心甘情願加入到這個“童黨組織”呢?
原來那位幕後老大“女高層”,在得知劉美英想要減肥後就誘騙她,稱“吸食毒品可以減肥”。涉世不深的劉美英哪裡經得起這樣的誘惑?幾次下來就被對方給牢牢控制。甚至“女高層”認為劉美英身材高大且熱心腸,是個當“領導”的好苗子,便責令她與杜振宇共同管理、監督幾人。
本來劉美英就渴望得到認可,否則也不會因為獎狀的事和父親大動干戈,如今“減肥”“尊重”兩不誤,也就越陷越深。她不僅監督幾人的飲食起居,還總是召集大家開會討論“組織”的發展計劃,在眾“童黨”中儼然一副“大姐大”的模樣。
可這麼一來,另外幾人就很不高興了,尤其是杜振宇。畢竟這個“組織”是他一手發展起來的,劉美英憑什麼和自己分享權力?她甚至比勞嘉寧、潘浩蔚、黃經緯等人資歷更淺,又憑什麼對大家發號施令呢?
沒多久,其餘幾人就聯合起來與劉美英作對,甚至在玩“真心話大冒險”遊戲的時候故意使詐,輸多了的劉美英的身體也被他們給看了個精光(輸的人要脫衣服)。
2004年6月,因獎狀被“毀”一事,劉美英和父親爆發了激烈的爭吵,一氣之下搬進了鯉逸閣。或許是為了緩解與家人爆發衝突後壓抑的心情,劉美英提議大家一起外出遊玩、散心。另外幾人沒有異議,第二天下午,眾人浩浩蕩蕩地經南丫島前往了大嶼山。
然而,當日渡輪提前收工,抵達大嶼山後已經沒有回去的船,不得已他們只能在沙灘上過夜,也就是這個時候,出現了前文妹妹劉志英提到的那一段故事。
究竟當時幾人是嗑藥出現了幻覺(看花了眼),還是有人在裝神弄鬼已無從查起。總之,回去後的“童黨”們各個提心吊膽惶惶不可終日,商議一番便決定去找個“法師”驅邪,沒曾想到了約定時間,劉美英卻睡過了頭。
不幸的是,這個小插曲竟讓“組織”的幕後主腦“女高層”心生一計,想到了一個控制劉美英的新方法。
(劉美英生活照)
原來之前幾次玩“真心話大冒險”的時候,“女高層”就透過眼線顏浩添的反饋得知,他們都非常害怕“鬼”,這就讓“女高層”覺得用“鬼魂”來控制幾人的成本要比毒品低得多。於是她立即聯絡杜振宇,教他用這種方法唬住眾“童黨”,尤其是有利用價值的劉美英。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杜振宇聲稱那位“法師”的法力太差,“驅邪”根本沒有效果,自己經常能看到“紅衣女鬼”出現在單元間。而在他的心理暗示下,劉美英也自稱看見了5個“紅衣女鬼”,另外幾人同樣感覺有“紅衣女鬼”跟到了鯉逸閣……
眼看時機已經成熟,7月2日,為了讓幾人確信真有“紅衣女鬼”的存在,“女高層”命令杜振宇立刻上演“女鬼上身”的戲碼。所以,在幾人玩“真心話大冒險”正玩得起勁之時,杜振宇突然“渾身抽搐”、兩眼翻白,數分鐘之後夾著嗓子用一副女聲對眾人說:
“我是姐姐,Toby(即杜振宇)那麼久了都沒有找到我的丈夫,我報不了仇,他也不會活過七月十四(指農曆中元節),找不到我的丈夫,你們就全都得死!”
說完,杜振宇就“昏”了過去,待“清醒”後還一臉無辜地表示不知道剛才發生了什麼,只是感覺身體有點虛弱。
儘管沒人清楚“女鬼”的真實身份、說的是什麼意思、“丈夫”又到底指誰,可各個都被嚇得魂飛魄散,劉美英更加堅信大家都沾惹上“不乾淨”的東西,也就有了第二天在藍田匯景商場某餐廳遇見妹妹劉志英的那一幕。
7月3日下午,妹妹劉志英將劉美英的情況反饋給父親,劉官喜當即讓大女兒回家一趟。勞嘉寧也非常擔心男友杜振宇會被“女鬼”索命,又聽說劉官喜曾經學過“茅山法術”,於是兩人便在傍晚結伴回到茶果嶺村,想請劉官喜出手相助。
(劉美英拍攝的藝術照)
可前文已經說了,劉官喜並不相信“撞鬼”的說法,只是不想繼續惡化父女倆的關係,就打發她們去雲漢街找人幫忙。然而這幾個“童黨”沒有任何收入實在湊不出錢,何況這不過是杜振宇的伎倆罷了,他怎麼會同意花冤枉錢去“驅邪”呢?
回到1303單元間後,劉美英為安撫勞嘉寧,還拿出塔羅牌替杜振宇占卜,誰知佔出的是第13號牌“死神”,這下大家是真的要崩潰了。接下來的幾天,在強烈的心理暗示下,眾人又不斷遇見“靈異事件”,不得已他們只能去找“組織”的幕後老大“女高層”求助。
“女高層”根本就不打算幫助他們,甚至還想要繼續借此機會嚇唬幾人。於是她提議去南丫島/大嶼山找那位“女鬼姐姐”,聲稱只要找到對方、問明緣由,並幫她報完仇,就可以化解“冤魂”。而“女高層”的真實目的不過是想讓杜振宇再當眾表演一次“女鬼上身”的戲碼。
7月11日下午,“女高層”陪著幾人回到之前“撞鬼”的沙灘“找鬼”,自然忙碌了幾個小時什麼都沒有發現。而眼看遊客越來越少、沒有了干擾,“女高層”便指示杜振宇開始“表演節目”。豈料就在杜振宇醞釀著準備開“演”時,劉美英突然手指淺灘,扯著嗓子大叫道:“姐姐來了、姐姐來了,她馬上就要殺死Toby了……
劉美英這一吼嚇得眾人作鳥獸散,哪怕幕後策劃人“女高層”也信以為真,慌不擇路地跟著跑向了碼頭,之後一行數人乘船返回鯉逸閣,“女高層”則回了自己的住所。
但已然精神崩潰的劉美英並未就此冷靜下來,在單元間繼續神經兮兮地高呼著“姐姐來了、姐姐來了”。盛怒之下,杜振宇命令幾個“馬仔”毆打劉美英,讓她安靜,還誣陷她偷了自己的錢。
幾人本就不滿劉美英在自己面前裝“大姐大”,一窩蜂衝上去就是一頓暴打。幸好這第一次毆打併沒有令身強體壯的劉美英受到任何傷害,接下來的兩天,她照常吃飯、睡覺、打牌……
(嫌疑人杜振宇、黃經緯被押赴法庭)
7月14日傍晚5點,不知是何原因,劉美英又聲稱看到“女鬼”,甚至還像杜振宇“表演”得那樣被“鬼上身”,掐著林偉世的脖子表示要殺了所有人。見狀,幾人便將她拉到陽臺,又是一頓拳打腳踢,不過近20分鐘的虐打結束後,劉美英依舊沒受到太大的傷害。
杜振宇很惱火,一陣“抽搐”後,他再次化身“女鬼”,對著眾人說:“肥英為什麼一點事都沒有?是想向我挑戰嗎?”
說完,他便指示幾人持木棍、擀麵杖繼續毆打劉美英,自己也操起啞鈴擊打劉美英腹部、頭部。之後,他又命令眾“馬仔”按住劉美英手腳,他自己則和女友勞嘉寧一同猛踩劉美英腹部數十下,屋內持續傳出劉美英鬼哭狼嚎般的求饒聲,直到黃經緯阻止才得以安靜下來。
連續捱了兩頓毒打的劉美英僅出了點鼻血,看上去始終沒有受太嚴重的傷害。被打完後,她照常吃了兩碗飯,並和“童黨”們坐在客廳津津有味地看起了電視。
氣急敗壞的杜振宇哪忍得下這口氣?於是,他在晚上9點多指使“馬仔”黃經緯將自己的手機偷偷塞進劉美英包裡,想要再次誣陷她偷東西。
劉美英當然不承認自己偷了杜振宇的手機,可這次算是“人贓並獲”,也由不得她繼續“狡辯”了,幾人便像是打了“雞血”般再次衝上去對劉美英一陣慘無人道的棍棒交加。
一番折騰過後,眾人總算是有點累了,唯獨杜振宇還未“盡興”。一陣“抽搐”過後,他第三次“表演”起“鬼上身”的戲碼,並對眾人說:“肥英有死神護體,被打也不會感到痛,但她又不知悔改,為今之計只能靠‘性交大法’去破她的死神護體!”
接著,他指示眾人先將劉美英衣褲脫掉,又讓林偉世從廚房拿出一個湯匙塞入劉美英下體,還命令6名“馬仔”以抽籤的方式選出三人與劉美英發生性關係(顏浩添和李毅朗當天並不在單元間,也因此他們兩個率先被撤銷了謀殺罪並獲得保釋資格),最終林偉世、潘浩蔚和吳翱顯中籤。不過勞嘉寧認為林偉世較為聽話且為人不錯,“赦免”他可以不用動手。
然而潘浩蔚和吳翱顯寧死都不願意與劉美英發生性關係,哪怕杜振宇掐著他們的脖子也不肯就範,無奈勞嘉寧又讓劉美英給兩人口交。
凌晨0點左右,杜振宇還是覺得沒有“玩”夠,再次與勞嘉寧動手毆打劉美英,將她的頭狠狠撞向木櫃。直到實在是打不動了,他吩咐幾人繼續接手毆打“工作”,自己則與勞嘉寧回到房間。
(劉美英學生照)
從14日傍晚5點開始,眾“童黨”不間斷地毆打、虐待、折磨劉美英,一直到凌晨3點過後,黃經緯發現劉美英沒有任何反應,這才慌忙跑進杜振宇房間彙報情況。杜振宇對此卻毫不在意,匆匆將黃經緯打發後又呼呼睡了過去,眾人也就不再理會躺在地上的劉美英,各自入睡。
7月15日早上8點多,外出回來的顏浩添走進1303號單元間,猛然發現客廳地上躺著的劉美英眼球腫脹、臉色鐵青,似乎已經沒有心跳。他慌忙叫醒黃經緯等人詢問情況。之後,汙點證人梁某利用學校學到的急救知識對劉美英進行把脈、心肺復甦,吳翱顯又對其進行人工呼吸。幾人忙碌了半小時卻回天乏術,上午9點左右,他們確認劉美英已經死亡。
人已經死了,接下來的問題是如何處理屍體。杜振宇先將眾人召集到客廳商議對策,有人提議分屍、有人提議用水泥砌個石墩後沉入大海,還有人提議用強酸溶屍,但考慮到劉美英體型過於龐大,這些方法都被一一否決。
最終,杜振宇決定先將屍體運出單元間,找個山澗丟棄,再用硫酸銷燬面部。於是,他先開啟單元間的空調,以免屍體腐爛過快傳出屍臭味。接著,他命令幾人外出購買強酸液,又讓顏浩添等人去踩點,尋找合適的棄屍地。最後,他到附近的啟田邨偷來一輛手推車和一個24吋的電視機紙箱,打算趁著夜色將屍體帶出。
中午1點左右,放在客廳的劉美英屍體已經開始出現屍斑,可他們卻絲毫不在意,仍然在屍體旁邊打牌、看電視、嗑藥,吃飯。
就這樣,眾“童黨”在1303號單元間“伴屍”近18個小時,一直到16號凌晨2點30分,杜振宇最後一次“演”起“鬼上身”的戲碼,命令眾人儘快將屍體抬出去。他領著黃經緯、潘浩蔚、林偉世、吳翱顯、李毅朗以及汙點證人梁某搬運屍體(吳翱顯和梁某沒有與他們同行,負責在後面拿工具,所以攝像頭只拍到5人)。
一行人剛走出鯉逸閣一樓大廳,迎面撞上了巡邏的保安謝某和門衛李某。他們將幾人攔下盤問情況,無奈杜振宇和李毅朗只能留下來解釋原因,黃經緯、潘浩蔚、林偉世和後來跟上的吳翱顯、梁某則分批前往指定地點毀屍、棄屍。
凌晨4點20分左右,5人經由藍田分科診所大樓外的隧道步行進入拋屍地,他們擰開12瓶強酸液,塗倒在劉美英臉上,瞬間屍體上冒起了濃煙,此時年齡最小的梁某竟驚呼“好漂亮”……
凌晨5點30分,眼看一切都處理妥當,5人便將劉美英的外套、褲子以及錢包丟棄在離拋屍地不遠處的岩石上,又將包裹屍體的橘黃色毛毯以及手推車也棄置在山澗上游,只拿走掩護用的紙箱。在回去途經一個廢棄廠房時,他們將紙箱隨手丟了進去。
(藍田分科門診大樓)

經觀塘區法院一輪的提堂審訊和司法討論,2004年11月,勞安娜、勞嘉寧閨蜜黃某、吳翱顯女友陳某以及杜振宇弟弟杜某被認定與案件無關,撤銷了他們的所有指控並當庭釋放。         
2005年1月14日,被控犯有謀殺罪的李毅朗及顏浩添,因案發的2004年7月14日晚未在鯉逸閣1303單元間而撤銷了謀殺罪的控訴,僅指控兩人犯有襲擊傷人以及妨礙合法埋葬屍體罪。

隨後,潘浩蔚和勞嘉寧申請轉做汙點證人,但不被控方接受。最終綽號為“雞髀“、曾試圖搶救死者的梁某被擇選為汙點證人並撤銷控罪,其餘7人依舊被控犯有謀殺、襲擊傷人以及妨礙合法埋葬屍體罪。
2005年2月25日,東區裁判署再次提訊眾被告,李毅朗和顏浩添以5000元保釋金獲准外出,其餘7名被控犯有謀殺罪的嫌疑人不得保釋。他們表示承認誤殺但不承認謀殺,要求法院改判,被大法官駁回。
至此法院也確定了9名被告順序,首被告杜振宇,次被告黃經緯,第三被告潘浩蔚,第四被告李毅朗,第五被告林偉世,第六被告勞嘉寧,第七被告吳翱顯,第八被告顏浩添,第九被告謝子偉。
2006年6月1日,九名被告在香港最高法院接受審訊,主控官在開庭陳詞中表示,“毆打令人毛骨悚然……很難解釋為何於一班朋友中,會選中一名少女有系統地毆打一夜致死“,接著汙點證人梁某、證人劉志英等一一被傳訊上庭作證並指控各被告。
然而,經過43天的審訊過後(2006年8月2日),四男五女組成的陪審團卻遲遲未能做出裁決。8月3日再次退庭的陪審團商議8小時後,竟宣判被控有謀殺罪的7人罪名不成立,甚至第九被告謝子偉的襲擊傷人罪也不成立並當庭獲釋。
最終8名被告中的首被告杜振宇、第三被告潘浩蔚、第五被告林偉世因犯有誤殺、襲擊傷人以及妨礙合法埋葬屍體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5年9個月、6年4個月。
第二被告黃經緯、第四被告李毅朗因犯有襲擊傷人、妨礙合法埋葬屍體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和3年。
第七被告吳翱顯因犯有誤殺、妨礙合法埋葬屍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第六被告勞嘉寧因犯有誤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第八被告顏浩添因犯有襲擊傷人罪被教導所收押教育。
案件一經判定立即在香港引發巨大的輿論風波,被告家屬都認為刑罰過重,杜振宇父母表示“他已經承認自己的錯誤”;黃經緯母親稱“他年紀還這麼小,又不是打了很多”;勞嘉寧父親則認為“全因小朋友貪玩、幼稚而不小心玩過火”……
然而網友和劉美英父母、哥哥、妹妹等一眾親友卻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一個花季少女被人殘忍虐殺、棄屍、毀屍,性質惡劣程度堪比當年轟動兩岸三地的“秀茂坪童黨燒屍案”,最終卻沒有一人被判謀殺,甚至連犯案過程中存在的性侵行為也未提及,這如何能讓人接受?
對於外界這番質疑,大法官給出的推測是(陪審團有權利不向公眾公佈裁決理由、不接受採訪,所以法官只能合理推測):被告主觀上並未想要打死劉美英,只是想給她一個教訓,至於涉及的口交等情節,兩名被告(指吳翱顯和潘浩蔚)也未同意,屬被強迫行為,因此性侵罪名不成立……
但即便如此,兩個指使人杜振宇和勞嘉寧也沒有任何責任嗎?杜振宇和勞嘉寧的行為真的沒想要置劉美英於死地嗎?更令人憤怒的是,被收押後,勞嘉寧還透過同監囚犯、記者之口隔空向杜振宇喊話:“我會等你出來。”

雖然案子已經定性,但事後證明公眾的質疑也不無道理。8名嫌疑人中的4人犯案前就有過前科,其中首被告杜振宇有過4次案底,99年因盜竊罪被感化,00年有兩次售賣盜版光碟留下記錄,同年還因吸食毒品被押至戒毒所強制戒毒。
2003年,次被告黃經緯因盜竊被感化;第三被告潘浩蔚04年因襲擊罪被判入獄一個月。
2004年,第五被告林偉世因盜竊罪被處罰款,同年因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被判入獄3個月。
出獄後,幾人身上同樣沒有看到任何悔過之心,首被告杜振宇2014年11月與朋友兩度犯下偷竊罪被捕,最終又被判處監禁28個月。
2016年3月,第三被告潘浩蔚被巡警在其家中搜查出50克違禁藥品和分銷工具,被判販運危險藥物罪入獄3年6個月。
2009年10月,第五被告林偉世參與襲擊某詐騙案主審官被判入獄十年,2016年提前出獄後又於2018年1月因販運危險藥物罪被判監禁28個月。
(劉美英母親林觀嬌前往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悼念女兒)
劉美英的骨灰被安葬在將軍澳的華人永遠墳場。案件塵埃落定之後,其母林觀嬌經常前往悼念。至今她都無法釋懷,認為劉美英就是被幾人毫無理由虐殺,表示永遠都不會原諒兇手。她堅信女兒單純善良、是非分明,很多“事實“不過是幾人為了減輕罪行編出的謊言罷了。
首先,林觀嬌表示,女兒絕不可能會吸毒,因為哪怕減肥期間她都不願使用減肥藥,完全打算靠合理的飲食、游泳等方式去達到目的。所以,他們是如何利用“吸毒可以減肥”這個理由去哄騙劉美英加入呢?
其次,林觀嬌認為,所謂“在童黨面前充大姐大才遭群起而攻”也是無稽之談。因為供詞中7月11日幾人第一次毆打劉美英之前,也就是7月3日劉美英帶著勞嘉寧回茶果嶺求助父親時,兩人還留下來吃了頓晚飯。期間,林觀嬌發現女兒的手臂上有數條淤痕,便詢問是怎麼弄傷的,劉美英支支吾吾地回答說是在大嶼山燒烤時與勞嘉寧開玩笑不慎劃傷的。
但是林觀嬌和劉官喜夫婦都覺得這些淤傷不像是開玩笑造成的,更像是被人用竹條等工具抽打後留下的。只不過當時林觀嬌看勞嘉寧禮貌謙遜,劉美英也很快就岔開了話題,因此並未太放在心上。
社群服務中心、劉美英生前義務工作的醫院、劉美英其他親友也同意林觀嬌的以上說法。在他們眼裡,劉美英的確是個積極向上、單純、熱心腸的女孩,平常完全看不出有吸毒的跡象,所以這些被告的說辭真的可靠嗎?尤其是那位神秘的“女高層”究竟是什麼身份呢?她又為什麼會如此看重劉美英呢?
很遺憾,關於這位“女高層”的真實資訊完全查不到,甚至絕大多數新聞都未提到此人,以至於很多網友認為這完全就是幾名被告為了減輕罪行杜撰出來的人物,或者說至少此人在案件中根本就沒有扮演過重要的角色。
所謂“6月底在大嶼山沙灘撞鬼”,可能不過是劉美英看花了眼,又由於幾人都知道劉美英怕鬼,就順勢聯合起來捉弄她,而回去後劉美英越害怕幾人就玩得越起勁……因為第三被告潘浩蔚聲稱,勞嘉寧也曾被“黑衣女鬼附身”過,總不能那位“女高層”還指示勞嘉寧也表演“鬼上身”節目吧?
看看你讀過這些嗎?⬇️
參考資料: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409081659/http://paper.wenweipo.com/2006/06/09/HK0606090005.htm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07205855/http://paper.wenweipo.com/2006/06/02/HK0606020052.htm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07205920/http://paper.wenweipo.com/2006/06/02/HK0606020057.htm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409081532/http://paper.wenweipo.com/2004/07/24/HK0407240032.htm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409082911/http://paper.wenweipo.com/2004/07/27/HK0407270036.htm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409081440/http://paper.wenweipo.com/2004/07/25/HK0407250043.htm
https://www.chinanews.com.cn/ga/shly/news/2006/08-25/779681.shtml
《朋黨涉虐殺肥妹案 金手指拒庭上扮女聲》2006/06/13
《死者自卑肥胖決心減肥》2004/07/23
《朋黨虐殺案 受害人胞姊作供 死者曾稱遇五紅衣女鬼》2006/06/06
《殺人伴屍18小時 特赦證人述經過 「得閒咪當佢沙包咁打」》2006/08/04
《多為雙失青年 一名未婚爸爸 虐殺肥妹8童黨明判刑》2006/08/24
《慈母哭斷腸 盼愛女安息 山澗少女兇案再拘7人》2004/07/25
《劉父:我唔會原諒佢》2006/08/26
《餘判囚3至9年 一少年入教導所 虐殺肥妹首腦囚9年》2006/08/26
《涉案九青年被控 案昨開審 少女被毆10小時棄屍山澗》2006/06/02
版權宣告
本文作者:青鶴,編輯:wapi
文中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
圖片均來自網際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
文字版權歸沒藥花園和創作者所有
歡迎轉發朋友圈,轉載請聯絡我們
精選案件專輯 
關注後回覆專輯名稱 
連續閱讀專輯文章
國內大案 | 國外迷案 | 親密關係中的謀殺 | 連環殺人案 | 國內外冤案合集 | 漂流瓶人格 | 寄居蟹人格 | 和兒童有關的案件 | 那些我悟出的道理 | 真實講述 | 法律科普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