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厭惡”!素裡印度經紀坑老鄉錢自己買房,被法官重罰28.5w

加拿大一名印度族裔的房地產經紀近日被法官勒令向其鄰居支付超過 285,000 元,原因是他用了老鄉鄰居的20萬為自己購買了一套房子。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 Francesca Marzari 於 1 月 24 日作出的一項裁決顯示,房產經紀奧爾登·阿什尼爾·錢德(Alden Ashneil Chand ) 於 2018 年 9 月勸說他的鄰居夫婦阿曼迪普·考爾·拉希爾( Amandeep Kaur Rahil ) 和 賈格維爾·辛格·拉希爾( Jagvir Singh Rahil )投資房地產
拉希爾夫婦總計給了錢德 215,000 加元。
該裁決表明,錢德告訴鄰居夫婦,他們的資金將作為對兩套公寓的“投資”,一套在素裡,一套在基洛納。
錢德的想法是自己購買這些房產,然後以更高的價格將轉售給其他買家,以獲得可觀的利潤。
但是,法官發現,錢德並沒有出價購買這兩處房產中的任何一處,而是將 老鄉夫婦的錢存入自己的個人賬戶,然後用這筆錢在Abbotsford的 Aldergrove 社群購買了一套房子。
錢德自己首先是住在裡面,然後在出租該房子,事件最後鬧上了法庭。
事件詳情是怎麼回事呢?
據悉,拉希爾夫婦於 2018 年認識了錢德,當時他住在他們位於溫哥華印度人聚居的素裡市的家對面。
“他們發現他很友好,2018 年 6 月,他告訴他們自己剛剛獲得房地產經紀人執照,並詢問他們是否願意幫助他,讓他在前院掛出一週的待售標誌,以增加曝光度,”判決書中寫道。
拉希爾同意這樣做來幫助錢德,儘管他們無意出售自己的房子。”

隨後,錢德提議 Rahil 夫婦給他 10,000 到 15,000 元“投資”素裡市 104 街的一套公寓。根據判決書,錢德告訴他們,他將安排銷售合同的轉讓,並在銷售完成日期之前連本帶利地歸還他們的錢。
拉希爾夫婦信任錢德,並取出了他們為孩子的教育儲蓄的 15,000 元。
大約一個月後,錢德告訴他們,他收到了 360,000 元的素裡房產報價,這意味著他們已經賺了大約 20,000 元的利潤。
事實上,判決書表明,該房產於 2018 年 8 月以 346,000 元的價格賣給了“無關的第三方”,而且沒有跡象表明錢德曾經“投資”過拉希爾夫婦的資金。
根據判決書,當拉希爾夫婦向錢德索要他們所謂的利潤時,錢德反而建議他們將這筆錢連同另外 200,000 元一起投資於基洛納(Kelowna)Leon Road路的一套樓花預售公寓。
雖然拉希爾夫婦沒有 200,000 用來投資,但由於信任錢德並相信會賺到可觀的利潤,所以他們用現有的房子作為抵押借款。
2018 年 9 月 19 日,兩夫婦向錢德先生提供了另外 200,000 元,作為 基洛納房產的首期。
結果,錢德不但第一套素裡的房子沒有幫鄰居買,而且第二套也完全沒有考慮過。
根據法庭檔案,錢德先生將老鄉夫婦的 200,000 元存入他的個人賬戶。
一週後,即 2018 年 9 月 26 日,錢德先生以 880,000 元的價格購買了完成了 Abbotsford 房產的購買,使用老鄉夫婦的 20萬作為首期,並且貸款“完成交易”。
“當拉希爾夫人於 2019 年 4 月 5 日打電話給錢德先生時,錢德先生說,‘我有一個大驚喜給你,’他會來他們家給他們看,”判決書中寫道。
“2019 年 4 月 7 日,他帶著筆記型電腦來到他們家。拉希爾夫婦很興奮,相信他們的投資資金會連同豐厚的利潤一起收回,這就是驚喜。”
相反,錢德向他們展示了Abbotsford市Aldergrove房產的照片,錢德聲稱這是他為他們買的。
“他們感到震驚,因為他們曾多次告訴錢德,他們無力維持信用額度,也沒有要求他購買這棟房子,”判決書總結了拉希爾夫婦的證詞。
“他們要求退還他們的錢。錢德先生暗示他們忘恩負義,應該為他為他們買的房子感到興奮。錢德沒有達成任何退還錢的協議就離開了他們家。”
在 2020 年 6 月接受調查時,錢德住在 Abbotsford 房產中。
Abbotsford 房產於 2020 年 11 月出售,但未向法院披露成交金額。

在向法庭提交的檔案中,錢德聲稱他和拉希爾夫婦已經達成口頭協議,他將用拉希爾夫婦的錢作為首付,但以他的名義購買Aldergrove房產,然後在未來的某個時候將所有權轉讓給拉希爾夫婦。
但法官馬沒有找到任何檔案證據來支援這一說法,並駁回了這一說法。
法官裁定,拉希爾夫婦認為錢德在整個所謂的投資過程中都充當他們的房地產經紀。因此,錢德對他們負有一定的信託責任,但他違反了這些責任。
在今年1月24的判決中,法官裁定錢德使用拉希爾夫婦的錢購買自己的房產構成了不當得利。
法官判錢德要償還拉希爾夫婦本金和利潤 260,800 元,但拉希爾夫婦本還要求懲罰性賠償,並且稱這並非為了補償損失,而是為了譴責和阻止被告的行為。
法官毫不猶豫地批准了這樣的賠償。
“在我看來,錢德先生在本案中的不當行為尤其令人厭惡,理應獲得懲罰性賠償,”法官在判決寫道。
“Chand 先生兩年來一直受益於他們的資金和他用這筆錢買的房子,並且在訴訟期間一直住在那所房子裡。我認為,僅憑補償性賠償不足以表達法院對錢德先生不當行為的厭惡。”
加上 25,000 元的懲罰性賠償,法官要求錢德向拉希爾夫婦支付的總金額為 285,800 元。
文章來源: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bc-realtor-took-neighbours-investments-and-bought-a-house-for-himself-court-finds/
文章來源:超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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